9月15日下午,白银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律援助律师、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代表等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对李某等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举行听证,并邀请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主任何明田到会指导。

2020年3月,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为骗取他人财物,在手机上*载下**一个名叫“河北艺佳人”的快手网红主播头像,并将自己微信昵称改为“河北艺佳人”,冒充自己是快手“河北艺佳人”主播,主动添加主播粉丝为微信好友,称“给其微信转账就可以在快手上帮粉丝涨粉拉人气”,骗取受害人信任后,以骗取微信红包的方式先后多次进行许骗作案,共计骗取粉丝微信红包19300元。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期间,经检察官不厌其烦的对李某等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训诫,李某等人认识到了其行为的严重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真心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受害人鉴于犯罪嫌疑人年龄较小,对其表示谅解,希望司法机关从轻从宽处理。

李某辩护人提出犯罪嫌疑人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对受害人损失已进行赔偿,并取得受害人谅解,其家庭特别困难,且系在校学生,建议检察机关给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请求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







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为了在办案中始终做到公平公正,不枉不纵,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决定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广开言路,虚心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在听证会上,检察官认真、全面、详细的向听证会汇报了李某等人涉嫌诈骗犯罪的事实、证据及应当适用的法律;听证员询问并听取了法律援助律师、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代表、公安机关办案人、被害人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后,退出听证会场进行不公开评议。经评议,听证员从受害人已谅解、社会矛盾已化解,对未成年人的处理应当遵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政策等方面考量,建议检察机关“治病救人”,给予未成年人李某一次迷途知返、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白银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听取和采纳听证员的评议意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撰稿:第一检察部
编辑:杨 婷
核稿:董喜善
签发:王继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