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肾病患者的好消息 (诸暨糖尿病慢性病)

7月1日起,浙江省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正式实施,我市同步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配药购药更方便。

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

列入慢性病保障的疾病

下列病种为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

保障水平

一个医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治疗享受以下待遇:

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慢性病门诊(包括其他疾病门急诊)的起付标准为 50 元。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慢性病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统筹基金按下列比例报销:在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报销60%,其中肺结核报销70%; 在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15%; 在指定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报销15%。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慢性病门诊(包括其他疾病门急诊)累计净报销限额为 1000元。

其中,上年度有效签约的参保人员,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因病致贫对象、享受基本生活费的困境儿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在指定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规定慢性病药品的,报销40%。

上述四类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慢性病门诊(包括其他疾病门急诊)累计净报销限额再提高200元。上述人员有重叠的,累计净报销限额不得叠加享受。

特别提示:对长期居住(3个月以上)在绍兴市外的参保人员是个重大利好,只要持社会保障(市民)卡或身份证在诸暨市医保局或镇乡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居住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慢*病治性疗**费用可以按在诸暨就诊的待遇报销(原政策规定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只限绍兴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且不设置转外自理比例。注意:目前只能凭门诊病历、医疗发票回诸暨到窗口报销,逐步实现异地就医直接刷卡结算。

药品范围:按全省统一的医保慢性病常用药品范围执行。

配药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到我市指定药店刷卡购药。放宽慢性病门诊配药时限,我市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可将慢性病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从4周延长到12周。

怎样才能享受惠民待遇?

简单来说,分两步,登记备案→就诊(报销)结算。

登记备案:参保人员在市内就诊医疗机构凭社会保障市民卡、病历资料登记确诊的慢性病,上传到医保管理系统,自动完成登记备案。

就诊结算:就诊医疗机构或指定药店上传慢性病病种标识,医保系统自动判断药品目录范围、人员类别,按相应的待遇完成报销结算。

注意哦,药店购药只能直接刷卡结算,不接受发票报销。

慢性病购药指定药店(第一批)

诸暨市人民药店

暨阳街道暨阳路27号

诸暨市隆基连锁同*堂春**药店

暨阳街道艮塔西路26-1号

诸暨市隆基连锁民生大药房

暨阳街道人民中路373号

诸暨市隆基连锁健康药店

暨阳街道浣东北路3-1号

诸暨市隆基连锁山下湖大药房

山下湖镇枫江路37号

诸暨市隆基医药有限公司东白湖飞舟药店

东白湖镇陈蔡村光明路99号

诸暨市盛唐医药连锁万寿大药房

暨阳街道艮塔东路58号-4、5

诸暨市盛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华滋大药房

暨阳街道望江二路5-7号

诸暨市盛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炯和老鹰山大药房

人暨阳街道民中路223号

诸暨市盛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鑫源堂药店

暨阳街道艮塔西路48号

诸暨市盛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欣来大药房

大唐镇开元西路194号

诸暨市盛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轻纺城大药房

大唐镇雍平路9-11号

诸暨市盛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飞颖药房

大唐镇柱嵩村楼家村8号

诸暨市盛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宏盛大药房

草塔镇府洲路55号

诸暨市盛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鸿洲大药房

五泄镇五泄村

诸暨市盛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璜山大药房

璜山镇建新路59-61号

来源 | 诸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