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丨广林月

近年来,随着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各类*品毒**的依法打击力度,吸毒者很难再购买到*洛因海**等传统*品毒**种类。因此部分贩毒者试图“投机取巧”,企图通过贩*国卖**家批准合法生产的含“丁丙诺啡”在内的精神药品替代*品毒**,以牟取非法利益。其中贩卖丁丙诺啡舌下含片已成为当下贩卖替代*品毒**犯罪的新趋势。犯罪分子企图以买卖药品的合法形式,掩盖其向吸毒人员贩卖精神类药品获取非法牟利的目的。现就笔者近期办理的多起贩卖丁丙诺啡舌下含片案件就以下几点进行讨论:


1.丁丙诺啡舌下含片是药品还是*品毒**?



丁丙诺啡舌下含片,英文名称:Buprenorphine,又称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商品名为莎菲片,属于半合成的阿片类合成物(蒂巴因衍生物),是阿片受体激动剂-拮抗剂,属于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
由于丁丙诺啡具有的突出镇痛作用(其镇痛强度约为*啡吗**的100倍,持续时间约为6-8小时),因此主用于各种术后止痛、癌性痛、烧伤、肢体痛、心绞痛等临床医学。同时,由于丁丙诺啡具有阿片受体激动及拮抗的双重作用,可有效控制及消除*洛因海**成瘾后出现的一系列戒断症状,因此,丁丙诺啡也常被戒毒所用在对戒毒者短期与早期脱毒的治疗上,适当使用能暂时缓解吸毒者在毒瘾发作时的症状,丁丙诺啡因而成为许多国家和我国许多地方用来对*洛因海**成瘾者进行戒毒治疗的良药。但另一方面,丁丙诺啡在反复使用或使用不当后,由于其药效持续时间较长,使用者会产生精神上和身体上的双重依赖,极易形成依赖性,滥用后极易成瘾,因此丁丙诺啡若使用不当,极易从戒毒药品、精神药品转化为滥用药品。现代医药科学界对麻醉、精神药品临床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凡是不以医疗为目的,特别是有吸毒前科或借治病为名滥用麻醉、精神药品的,就属于吸食*品毒**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品毒**是指*片鸦**、*洛因海**、甲基苯丙胺(*毒冰**)、*啡吗**、*麻大**、*卡因可**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醉药麻**品和精神药品。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将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贩卖给他人,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构成贩卖*品毒**罪,也就是丁丙诺啡在特定情形下是刑法意义上的*品毒**。


2.丁丙诺啡含片滥用的现实状况



目前,丁丙诺啡有两种很危险的滥用情况:一是药片不恰当的用作静脉注射或过大剂量的口服;二是与其他镇静类药物(如*西泮地**、酒精)合用,这样使用易引起呼吸抑制,昏迷、甚至死亡。长期滥用丁丙诺啡出现的常见戒断症状包括:极度营养不良,消瘦、全身疲惫、无力、心悸、呼吸困难、腰骨痛、腹痛、便秘与腹泻交替、失眠、焦急、注意力不集中,思维迟钝、发冷、发热、哈欠等等,而且这些戒断症状常常维持一段时间,身体恢复非常缓慢。
通常吸毒者将丁丙诺啡舌下含片与*丙嗪异**等物混合溶解后进行静脉注射,俗称“1+1”。因为价格低廉,很多吸毒者拿这种东西来替代*洛因海**,连续使用后能使人产生依赖成瘾,且形成瘾癖。一旦成瘾,比*洛因海**还难戒掉。
因此,各国对它使用情况的控制也极为严格。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严格管制,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写精神药品处方和供应、管理本类药品,防止滥用。


3.贩卖丁丙诺啡舌下含片是否构成犯罪?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



根据刑法规定及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名单,丁丙诺啡是被列管的精神药品,属于我国刑法第347条、第348条规定的“其他*品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品毒**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8号)规定,*私走**、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国家定点生产企业按照标准规格生产的麻醉或者精神药品构成*品毒**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私走**、贩卖、运输、制造*品毒**,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私走**、贩卖、运输、制造其他*品毒**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私走**、贩卖、运输、制造其他*品毒**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私走**、贩卖、运输、制造其他少量*品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审理*品毒**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和第二条规定:*私走**、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丁丙诺菲”1千克以上不满5千克,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品毒**数量较大”。*私走**、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丁丙诺菲”5千克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品毒**数量大”。
因此,贩卖丁丙诺啡舌下含片,无论贩卖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根据其贩卖的数量,最高可能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最后,无论*品毒**披着什么样的外衣,我们都要谨慎对待,提升防毒意识、自觉*制抵**各类*品毒**及*品毒**犯罪!
【第720期】
图文丨帕尔哈提
编辑丨殷健
校对丨木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