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河北从央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网站获悉,近日,央行石家庄中支开出罚单(石银罚决字〔2022〕年第32号、33号、34号),指向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该行存在五项违法违规行为:1.超过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撤销等资料;2.明知或者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拖延支付票据;4.未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措施,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缺失、损毁,防止泄漏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或未按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便于反洗钱调查和监督管理;5.消保部门人员保障不充分。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央行石家庄中支对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进行警告并罚款39.95248万元。此外,时任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副行长张峰、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运营管理部经理贺翠云,因存在未按规定采取必要管理和技术措施,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缺失、损毁,防止泄漏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或未按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便于反洗钱调查和监督管理的行为,被分别罚款1.75万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石家庄汇融银行全称“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创立于2008年1月15日,3月26日正式挂牌开业,是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石家庄市区辖内的农民、农民工商户和企业法人及其它经济组织入股组建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金融机构,注册资本2.35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河北省省会城市石家庄。截至2010年底,注册资金为60000万元人民币。

图片来源:央行石家庄中支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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