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106天的胡某宇,终于找到了。但找到的却是一具冰冷的遗体,外加一支录音笔。
经尸检,在衣服内找到十块钱,其他没有细说。那么这时候出现的录音笔,内容可以成为追踪线索的关键吗?
认为可以
有人认为可以,甚至要求公开里面内容。因为会记录着他从离开学校,到现在的生活内容。
而从生活内容上,可以判断出那段时间的生活状态。
从这方面看,的确可以成为关键性证物。
认为不可以
但有人认为,录音笔成为关键性证物的说法,不足以服众。认为可能性不大,或者说不可以。主要原因如下:
1、现在高中生上学,往往都是手机不离手,哪有听过录音笔不离手的。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学生往往都是机不离手,智能手机不仅涵盖录音笔的功能,而且还可以及时拨打求救电话。
随身携带功能不全的录音笔,难道是为了记录课堂内容方便温习用?手机不就可以吗?手机录音功能也可以回放,为什么不用?岂不是很奇怪。
所以,按照常规思维,机不离手才是正常的,没有听过学生录音笔不离手。
2、录音笔出现在遗体身上,太过突兀,没有说服力。
高中,记得我的高中时代都是禁止携带手机的。如果说录音笔是胡某宇自己的物件,这一行为于校方就是明知故犯。
而且他是学生,上学带录音笔,是用来记录日常生活?如果不是,那他是想干嘛呢?
所以说,录音笔出现在他身上,太过突兀,不合逻辑。
不管怎么样,都希望能够尽快还原事情本来的面目。
还有一点也很奇怪,发现遗体的那片树林,并不是深山老林,多次地毯式搜索都没找到,怎么就突然出现了?
难道他们的搜索不够彻底?

肯定不是。他们曾经搜索了学校南侧树林589亩的山岗,当然包括金鸡山。搜查了河段200公里、铁路沿线22公里;走访了2238户居民、159家企业、951辆客货车;排查了72个水塘、运用声呐探查了3个水库。
这些工作可以说是挖地三尺了,没找到只能说明这里并非第一现场。如果是第一现场,难不成他是自己从天而降?
无论事实如何,都希望能尽快还原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