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4日讯,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陕西鸿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文号: 陕建安罚字〔2022〕8号
2021年11月11日,该公司负责施工的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复兴大道华侨城创新中心一期一标段项目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第二十五条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经对该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复核,该公司存在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十四条规定,参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决定暂扣该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从2022年4月20日起至2022年6月18日止。
暂扣期间该公司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和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接受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监督。若该公司经整改认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满前10个工作日向我厅申请安全生产条件复查,经复查安全生产条件达标的,暂扣期届满解除《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状态,经复查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增加暂扣期限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据公开信息显示, 陕西鸿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 某 号怡和国际大厦 某 座 某 号 , 法人代表陈某明,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美发饰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礼仪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多方查证获悉,该企业法律诉讼19条信息,案件总金额234.68万元,身为原告上诉金额216.68万元,身为被告上诉金额18万元。
该企业立案信息4条。
信息来源: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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