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报道 在蚌埠一驾校,因一位练车的女学员误把油门当刹车,撞上了同为学员的陈女士(今年24岁),导致其被迫截肢。事发时,车上并没有教练。事发后,陈女士将教练、驾校、学员等起诉至法院。8月31日,记者获悉,蚌埠中院对此事作出终审判决。此事也给“走表”式练车敲响了安全警钟。
油门当刹车 撞伤他人致截肢
蚌埠固镇县圣安驾驶员培训学校(下称圣安驾校),在新马桥干校设有练车场地,该驾校曾在2017年与李某平约定其以圣安驾校名义招收学员并报名参加考试,驾校每人收取1400元费用,圣安驾校提供场地并将一车辆给其使用。而男子张某某曾是李某平聘用的教练,2019年年初时,李某平失去联系,圣安驾校并未将场地及车辆收回,车辆实际由张某某支配使用。以向驾校“走表”的方式,让学员能参加考试。
陈女士、李女士两人都是1996年出生,经人介绍,她们于2019年4月在张某某处报名学驾驶,并分别向张某某缴纳报名费、学费等费用2000元左右。张某某通过在另一所驾校蚌埠市科喜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下称科喜驾校)报名“走表”,两人实际上是以科喜驾校学员身份考试。
通过科目一考试后,同年5月16日陈女士、李女士由张某某带到圣安驾校新马桥分训场,与张某某所带从圣安驾校“走表”的其他学员一起学习科目二,然后张某某离开场地,任由学员自行练习。
其间,在李女士驾车进行倒库训练时,陈女士在附近坐着等候。结果李女士在驾车出库后准备倒车入库时,错把油门当刹车,不慎将坐在车头前方的陈女士撞伤。
事发后,陈女士被送到当地医院救治,因伤情严重后转到无锡市进行治疗并进行了截肢手术。经鉴定,陈女士左踝关节以上截肢缺失,构成七级伤残。据了解,事发的教练车所有人是圣安驾校,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
两涉事驾校 均表示不该担责
为讨一个说法,陈女士将车辆所有人圣安驾校、“走表”的驾校科喜驾校、教练张某某以及操作失误的学员李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
对此,车辆所有人圣安驾校称,陈女士、李女士是科喜驾校的学员,虽陈女士在圣安驾校的训练场地受伤,但主要原因是教练张某某没有随车指导学员进行练车,导致李女士不慎将陈女士碰伤。圣安驾校在训练场地设置有学员休息的警示标志,且该场地符合要求,车辆也通过合法年检,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圣安驾校认为,应由科喜驾校和张某某承担赔偿责任,而陈女士当天休息时本应到休息区进行等候练车,却在训练车辆的正前方休息,自身应承担过错责任。
“走表”驾校科喜驾校称,陈女士与李女士没有向科喜驾校缴纳培训费用,其缴纳的仅是向考生中心代缴的考试费用,与科喜驾校没有形成驾培服务合同关系,科喜驾校更没有借用圣安驾校的场地,也不可能到圣安驾校去管理学员培训,因此圣安驾校内学员培训的安全保障义务应由圣安驾校自己承担。
四方担责 “脱岗”教练赔偿近80万
一审法院认为,张某某作为教练员和涉事教练车实际管理人在事发时擅离职守,将车交由无驾驶证的学员自行练车,是导致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李女士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证仍在教练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科目二学习;陈女士在车辆行进路线前方停留休息,因其疏忽大意,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圣安驾校作为车辆所有人和培训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管理不善,致使非本校学员进入场地练车,且在危险区域未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而张某某委托他人从科喜驾校处代为报名、走考试程序仅缴纳考试部分的学费,其余学费仍在张某某处,由于科喜驾校不负责培训练车,不应承担练车培训期间风险。
法院认为,陈女士自己担责10%,李女士担责10%,张某某担责80%,圣安驾校对张某某的责任承担相应补充责任。据此,一审判决,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陈女士经济损失12万元;李女士赔偿9.9万余元;张某某赔偿79万余元;圣安驾校对张某某的上述赔偿责任承担补充责任。
蚌埠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