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以社保精算科研机构的研究成果代替专职社保精算机构的测算结果、作为改进社会保险制度设计的依据,那么,效果如何?这其实涉及两种机构的不同。
一、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1.在社保精算科研机构工作的研究人员关注的重心偏向研究成果能否发表
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关注的,是其研究成果能不能被编辑部或者出版社认可,进而得到发表或者出版。
研究人员就会关心其研究结果与官方公布的结果差别大不大、会不会影响社会稳定进而导致成果不能发表。
考虑精算研究成果不致引起民心不安、社会不稳,是对社会负责的表现,完全可以理解。
在这种情况下,精算模型中的参数取值就有可能受主观因素的一定影响。
而社会养老保险是长期项目,参数略有变化、经长时期作用效应后就会导致精算结果的差别大。
2.在社保精算专职机构工作的精算人员是以改善社会保险财务状况为中心
社保精算专职机构的精算人员关注的,是精算结果是否有利于缩小社会保险入不敷出的差额、改善其财务状况。
所以,社保精算专职机构的测算分析和政策建议,有利于降低财政对社会保险的补贴。
专职机构精算人员的精算结果,只能提供给决策部门作为社会保险制度设计的科学依据。有些内容不仅不能指望公开发表,而且作为国家机密还需保密。
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1.在科研机构工作的研究人员只能用公开的数据
科研机构研究人员无法掌握真实而详细的各年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征缴率、缴费持续率、缴费额、待遇领取额、收入、支出等等数据。
只能查找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或者某些研究机构调查、搜集、加工、整理而成的开放型数据库。
2.在社保精算专职机构工作的精算人员能掌握社会保险真实的详细数据
在专门的社保精算机构工作的精算人员,要以社会保险真实的详细数据为基础进行测算,掌握上述必要的各年社会保险真实而详细的数据。
掌握的数据资料不同,测算结果的客观性、针对性、实用性就存在很大不同。
如果指望用科研机构的精算研究成果去代替社保精算专职机构的测算结果、作为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设计的依据,那可能得到的效果最多能达到类似于隔靴搔痒的程度。
鉴于以上主要区别,为逐步缩小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不抵支的缺口、降低相应的财政补贴负担,社保精算专职机构有必要尽早成立。
建立社保精算制度、成立相应的专职机构,才能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设计提供客观、实用、针对性强的科学依据。
中国的现代化,毫无疑问应包括社会保障现代化。用专职社保精算机构武装起来的社会保障才称得上是现代化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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