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生活打卡季#导读摘要:新的食用农产品管理监督办法正在征求意见稿,农户卖干货将成为“过去式”,没有资质的农民再不能在线上线下销售自己干制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监督办法将会有新变化。
据媒体报道,国家对过去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管理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出炉,这就意味着过去的食用农产品有些方方面面的内容进行了新的调整和修改,会发生一些不同的新变化。
新的管理办法中,其中有一条关于食用农产品加工的定义进行了修订,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担忧,可以解读为农民不再能销售自己干制的农产品干货,如茶叶、枸杞、辣椒、薯干、鱼干、蔬菜干等等干货。

这与2016版“食用农产品”定义相比,2023版里面已经删掉了“干燥”的字样规定,这就意味着“干燥”的食用农产品,已经从新版本的管理办法中剔除删掉了,换言之,“干燥”食用农产品,再不属于食用农产品的范畴了,新的食用农产品管理办法中,再不存在“干燥”的食用农产品的说法了。
食用农产品规定,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能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及其产品。这里的农业活动中是指的,传统种植、养殖、捕捞、采摘等等活动中,以及设施农业、生物技术工程,所获得的食用农产品。
这里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及其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可以食用的农产品,可以通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清洗、粉碎、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过程,不包括法律法规禁止的食用的野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

新的食用农产品管理办法这一条例中,已经剔除删掉了“干燥”一词,这就说明食用农产品的“干燥”方法所获得的农产品,就不再属于食用农产品的范畴了,这就是新的食用农产品管理办法新变化。
农户使用“干燥”的方面,虽然是通过物理方法,改了变农产品里面的含水量,由高到低,由多变少的一个农产品初加工的过程,并没有通过化学和生物方法,改变食用农产品的基本物质属性。
但是,在客观事实上,干燥农产品的过程,程序比较复杂,加工过程的时间比较长,在加工过程中存在技术性条件,晾晒场地和环境,晾晒的卫生程度,和一些不确定因素影响农村“干燥”过程,对干燥农产品的品质和卫生以及安全方面,都存在一些不可预测的隐患问题,对消费者的卫生健康有直接的关系。


因此,“干燥”的食用农产品与实际意义的食用农产品,有着非常大的加工区别,新的食用农产品管理办法,把“干燥”的食用农产品,从2016版管理办法中剔除删掉,是有非常大的现实意义,是非常科学的措施和修订,是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健康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方法。
新的食用农产品管理办法中,再不存在“干燥”的食用农产品了,“干燥”食用农产品将会纳入食品生产管理方面来,将会视为食品加工的范畴了。
食品加工就不像食用农产品一样的管理办法,已经提高了“干燥”食用农产品的市场准入的门槛,再不会像食用农产品那样,随意进入市场的。

凡是“干燥”食用农产品,必须按照食品加工生产的法定程序进行,要获得官方认定的资质,才能进行“干燥”农产品的加工和生产,是消费者经常在食品包装袋上看到的印刷的SC开头的一条长串的“生产许可证号”,否则,所生产的产品就是非法不合格的食品。

从新的食用农产品管理办法公布实施生效以后,农户所加工生产的“干燥”农产品,即干货,再不是适应新的食用农产品管理办法,应纳入食品生产管理办法,所以,农户再不能自己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干制干制任何农产品上市销售,包括电子平台网上销售。
因此,现在农户必须要注意,凡是要通“干燥”方法来加工成干燥食用农产品的产品,没有食品加工资质的农户,千万不要通过干燥的方法,去销售的农产品,是一种非法经营行为。

农户收获的新鲜红辣椒、枸杞、茶叶、红薯、水果等等,需要加工成干燥产品的农产品,只能卖给具有资质的农户干燥加工,千万不要无证无资质加工,避免不必要的违法行为,但是除自食干货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