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利群…包装精美
“血统”却不一定正宗
一男子为牟取利益竟铤而走险
混合贩卖真假香烟

近日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
根据前期线索摸排发现
辖区内有人非法出售香烟
民警立即循线追踪
锁定嫌疑人江某达
并成功将其抓获归案
现场查获卷烟26个品种计232条
经相关部门鉴定
现场查获的香烟中
含真品卷烟102条
假冒且伪劣卷烟130条

经查,今年3月至4月
犯罪嫌疑人江某达
在未办理*草烟**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
从外地零散商铺收购
真品卷烟和假冒且伪劣卷烟
进行混合贩卖
非法获利7500余元
因涉嫌非法经营罪
犯罪嫌疑人江某达
已被信丰警方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草烟**制品属于国家专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不得运输、储存、销售
非法生产的*草烟**制品
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
广大市民在购买*草烟**产品时
一定要检验真伪
前往正规的具有*草烟**许可证的店铺购买
如遇非法生产或兜售假烟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出品:赣州公安融媒体中心 来源:信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