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到一位朋友的咨询:公司的员工在喝水时,不小心把杯子里的水洒到笔记本电脑上面,直接导致电脑短路冒烟,电脑彻底坏了。这台笔记本电脑是公司刚刚才买没有久,花了5千多元。现在是总经理要求这位员工全赔,而员工说我只是不小心把水洒到电脑主机上面,不是故意的,不应当赔。
这种情况之下,员工需要全部赔吗?

我就问这位朋友,在《劳动合同》中对于损害公司财产的行为,有没有明文写到需要赔偿?他回复说,没有。
我个人的回答:员工只需赔偿部分。
在日常生活当中,成年人都知道笔记本电脑类电器在碰到水之后,极易出现短路被烧毁的情况。因此,员工在饮水时应当注意。如果员工在饮水时,导致杯子里的水洒到笔记本电脑上面,并导致电脑坏了,属于重大过失。换个角度看,该行为属于侵害了公司财物的行为。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和精神,对于员工在工作当中有过错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员工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在司法实务当中,对于员工因重大过失而造成的损失赔付比例一般不超过30%。
那么,如何才能避免赔偿比例低于预期呢?
公司可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在《劳动合同》当中约定损失的赔付方式和比例。此外,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奖惩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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