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巷的猎人



江汉平原西北部的俐河发源于大巴山余脉的荆山山脉,从源头流出两条小河,一南一北一路向东奔流,穿越山丘、田野缓缓流经双河口汇集到俐河,然后继续向东流到二十里外的俐河口,从这里汇入汉江。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位于双河口北面支流的河边上,有一个古老而美丽的村庄---王家巷村,村民的房子顺着河边依次排开,一家挨着一家,共有三条巷子,村名就叫王家巷了。村子旁边的河上架有一座石拱桥,王家巷的村民都是王姓,这座桥也就叫王家桥了,村庄周围是广袤的田野,村民以农业种植为生,冬小麦,夏水稻,村南边是东西走向连绵起伏的石头山,长着零星的松树和灌木,村北面是南北走向不高的土丘,长着茂密的松树,这些山上有很多狼、野兔、野鸡、刺猬等野生动物,在田野里经常走着走着,就会有一只野鸡突然飞起或者窜出一直野兔来。我外婆和母亲、舅舅一家子就住在这个村子,房子位于中间巷子,是一座坐西朝东、青砖黑瓦的小四合院。
我外婆是王家巷西边二十里段家集沁水弯的人,一双缠了裹脚布的小脚,走起路来颤巍巍的像在踩高跷,生了我母亲和舅舅姊妹六个,外公走的早,外婆一个人抚养这么多孩子,日子很是艰难。我母亲最年长,下面有一个妹妹和四个弟弟,大舅比我母亲小两岁,是我外婆最大的儿子,他长的虎头虎脑,头上的头发像针根根竖起,整天在山间田野摸爬滚打,不是上山捉野鸡,就是下水摸泥鳅,身板比一般的孩子要壮实的多。在农村一般都是儿子撑门立户,以儿子为大,因此大舅就成了家中的老大,几个弟弟妹妹和我母亲、外婆都称呼大舅为老大。在农村,家里没有爸爸的孤儿寡母是很容易受人欺负的,经常有大人或者小孩用各种方式来欺负他们,像找借口扣工分、出外工多安排重活、甚至打架都是家常便饭。作为老大,大舅也忠诚的以身示范,小小年纪就成为家里的顶梁柱。大舅对外要维护家人的尊严,弟弟妹妹们受人欺负了,他就和别人打架玩命,经常弄的浑身是伤,有时受伤重了,在家可以躺几天。村里有一帮顽劣孩子几个打他一个,他也毫不畏惧,由于他身高力大,一个打几个也经常有胜算,打不过他的孩子跑回家搬救兵把他爹叫来,大舅打不过撒腿就跑。时间一长,村里人都知道他的厉害,就没人敢欺负家里人了,有他的虎威在,直到他晚年去世都在罩着姊妹们免受外人欺负。对内要帮外婆管好家人们的生活,那是个粮食匮乏年代,兄弟姊妹们经常吃不饱饭,为了家人吃饱肚子,他带着弟弟们下河沟捉鱼摸虾、到地里刨红薯挖野菜,把这些珍贵食物弄回家,一家人才能勉强维持生计。
那个时候农村是大集体,村民集体劳动,凭工分分粮食。外婆是小脚,不能下田劳动,只能靠到集镇上卖点小菜,来养活孩子们,偶尔母鸡生几个鸡蛋也可拿去卖。孩子们都还小,母亲比大舅大两岁,可她是个女孩,只能给兄妹们洗衣服、烧饭、打猪草喂猪、摸家务,在外面挣工分还是要靠大舅。由于家里穷,又需要人手,我母亲读了小学一年级就被外婆叫回家干农活,外婆认为女孩读书没什么用,让几个舅舅们去读书,可大舅不是读书的料,上学路上就逃了学,躲到村旁边的大水沟睡觉,他的心思都在山间田野里,最终辍学在家务农。繁重的体力劳动,折磨着一个十几岁的孩子。那时侯农村经常出外工,要求每家都要出一个人去参加各种劳动,我母亲最大,而大舅最有力气,只好由我母亲和他两个人轮换,代表全家去修水库、挖堰塘、防汛等。艰苦的劳动也锻炼了人,大舅长的更加壮实,在一起劳动过程中结识了周边乡镇各个地方的人,十里八乡的人都认识。
务农不是他的爱好,大舅只喜欢山上跑的野兔、猪獾和豺狼,天上飞的野鸡、野鸭和斑鸠、水里游的鱼虾、泥鳅和鳝鱼。后来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一只火铳(猎枪的一种),乌黑的枪管,油亮的枪托,灌上*药火**和铁砂,用一根比枪管细一点的铁棒插进枪管内,来回捣把铁砂捣实压紧,再压上底火,瞄准目标,一扣扳机,"砰"的一声巨响,枪口吐出黑烟和火星,远方的猎物就应声而落了。为了打猎方便,大舅用竹篾编了一个背篓,形状符合背部的曲线,贴身舒适,用打的狼皮蒙在竹篓里面,打到猎物就放在背篓里背回家。腰上挂了两个黑色的水牛牛角,牛角内部是空的,角尖锯掉后用一个塞子塞住角口,就可以装东西了,牛角防水防潮效果很好,装上*药火**不会受潮,不会打不响枪,两个牛角一个装黑*药火**、一个装黄*药火**。腰上还挂了一个布袋,里面装的是铁砂和一根用来捣铁砂的铁钎。随身携带*药弹**的目的是打猎时,枪响之后,就要马上灌上*药火**和铁砂,准备打下一枪。大舅腿上还打上绑腿,戴上一顶草帽,有时路途远还会带上干粮。大舅肩上挎上火铳,一米八几的大个往那里一站,向革命年代的游击队战士一样英俊威武!大舅成了一名真正的猎人,养了一只灵性的*狗猎**---大黄,大黄是一只土狗,中华田园犬,身高力大,凶猛忠诚,嘴比一般的狗要长,长着一身黄毛,毛色顺滑,双耳立起,不停的转着头,吐着长舌,眼睛不时瞟向主人,时刻等待着主人出击的命令。打猎时,有时田野里突然串出一只野兔,深棕色的毛,夺命狂奔,飞速的在野草间跳越,大舅迅速举枪,凭着手感,手疾眼快的扣动扳机,野兔被枪击中,但没有击中要害,在草丛中翻了几个跟头,带伤继续奔命,大黄利剑出鞘,向猎物飞奔而去,一路尘土飞扬,只见远处杂草乱摇,夹杂着野兔的"吱吱"惨叫和大黄的"呜呜"的吼叫声,不久就看见大黄用嘴叼着野兔出现在主人面前,野兔还在拼命蹬腿,大黄把野兔放在主人的脚边,它异常兴奋,大口喘着气,舌头伸的老长,威风凛凛的。大舅爱枪如命,枪一般随身携带,出门背着枪,回家就用抹布仔细的擦枪,把枪管擦的乌黑发亮,把枪托擦的一尘不染,还用一根铁钎把枪管里的*药火**残留物掏干净,压底火的地方擦了之后用嘴把积尘吹掉。由于他出色的枪法和打猎谋生的技艺收获了众多的粉丝,一帮兄弟跟着他一起打猎,大家都把他为老大。在这群兄弟中,他结识了一生中唯一真正的朋友----之遥叔,之遥叔特崇拜大舅,唯大舅马首是瞻,他经常挂在嘴上的总是那一句"如果在过去,他绝对是当将军的料!"。
大舅以打猎为生,晴天带着*狗猎**和朋友们一起上山围猎,一般打野兔、野鸡,偶尔也有黄羊,甚至还打到过野猪。雨天就在家擦枪,有空就到河汊、沟渠捉鱼、钓鳝鱼。大舅过着他幸福的打猎生活,与山为伴,与水为友,走遍了方圆上百里的山山水水,哪里有沟有坎都清清楚楚,野物、鱼虾就是他的猎物。长期的游猎经历加上天分,大舅对动物习性了如指掌,别人出门只能打到一、两只野兔,他能打三、四只,被人钓鳝鱼只能钓一、两斤,他可以钓五、六斤,这全在于他对动物的了解和能吃苦,他比别人走了更远、更努力。
野兔子胆子很大,它敢把窝安在山间小道的旁边,它聪明的利用了人的弱点,以为兔子怕人。这些聪明的兔子就把窝安在人的眼皮子底下,没经验的猎人喜欢赶离路远的深草丛,而大舅深知动物的习性,他喜欢赶路边的草窝子,小心的用枪管拨开草丛,一只野兔突然串出,大舅弯腰、举枪、眯眼、击发,瞬间枪响,兔子栽倒在地,大舅大步上前,提起兔子放入背篓。抬手响枪的瞬间是最刺激的,也是大舅最帅的时刻。打猎也是非常危险的,大舅还差点丢掉性命。有一年冬季,大舅穿了一件白色的棉袄和一帮朋友们一起去大山围猎野猪,从山脚、山腰、山顶一字排开搜索,然后迂回缩小包围圈,把野猪围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开枪。大舅在山腰搜索,大家散开,谁也看不见谁,只能听到微弱树林摇动的声音。大舅突然肚子疼,蹲在地上解手,突然有人朝他开了一枪,铁砂打的灌木丛枝叶纷飞,胸口中枪,额头也被流弹击中,巨大冲击力让他倒地。他大喊"谁开的枪?",一个猎人迅速穿过荆棘跑过来,原来是之遥叔,他扶起大舅,大喊"你没事吧,我误把你当山羊了,你穿着白色的棉袄,在草丛中还一动一动的,我以为是山羊在吃草呢,就开枪了"。万幸的是冬季穿的棉袄厚实,*弹子**冲击力大减,只伤了皮肉,在医院打了几天针就没事了,额头上的铁砂一直没有取出来,有时用手一摸还在里面滚动呢。通过这次事件,大舅汲取了教训,打猎千万不能穿白色的衣服,防止被人当山羊了。他根据多年的经验,还总计出"三不打":翻山岗不打、隔篱笆不打、顺沟不打。我不太明白,大舅解释道:"翻山岗如果开枪,可能山岗那边刚好过来人,就伤人了。隔篱笆不打,怕篱笆背面有人,也可能伤人。顺沟不打,在沟里开枪,*弹子**会顺着沟飞的很远,可能会伤到远离猎物的人。"。擦枪不能把枪口对着人,一次擦枪,我母亲坐在旁边,枪口在我母亲面前晃来晃去,突然走火,铁砂从我母亲头顶擦过,击穿了屋上的瓦片,万幸枪口抬高了一点,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家人从不允许我们小辈摸枪。
大舅在村里的威信很高,说话没人不听。只因他长的高大壮实,为人正直,敢说敢做,豪爽讲义气,因此他当了村里的队长。大舅结婚后,生了一儿一女,靠打猎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很困难,常常为了各种生活开支发愁。当了小队长后更忙了,每天拿着一个一头粗一头细的铁话筒,站在村里最高的台基上,用最大的音量喊"喂。。。。今天到村委会开会啦。。。。。"或者"喂。。。。明天去山上植树啦。。。。。"。一般先向南面喊三遍,然后再向北面喊三遍,不管听到没听到就算全部通知到位了。农闲时或者夜晚就和朋友上山打猎,夜晚打猎要带着头灯,雪白的灯光照的很远,有时我在睡梦中偶尔听到一声枪响,我想可能大舅又打到什么猎物了吧!不知不觉中,日子就这样流走了。
后来政府不允许猎人持枪了,枪全部上缴,也没有*药火**可以买了。没有枪的猎人就像没有*器武**的战士一样,没有了生命!即使没有猎枪,猎还是要打的,大舅琢磨、发明了用钢丝下套子,一头是活结,另一头固定在树根上,把活套放在野兔必经之路上,活结的圈刚好比野兔头大一点,野兔头一钻进活套,活套就会自动收紧,就把野兔套住了。要根据野兔的头的大小和高度调整套子圈的大小和摆放的高度,这样才能捕到野兔,圈大了,野兔头小了,野兔就钻过去了。圈小了,野兔头大了,野兔进不了圈,也就套不住了。采用这种方式打猎,收获还是不错的,但是没有枪响,对一个猎人来说已经不过瘾了。慢慢的山上的猎物越来越少,水中的鱼虾特别是鳝鱼还挺多。大舅把注意力从山上转移到水里,以下鳝鱼为主业了。用地笼放上蚯蚓做诱饵下鳝鱼,收入很可观。别人一次下几十个地笼,而大舅用又粗又长的木杠一次挑一两百个地笼,下的地方又远又偏,他总能寻到鳝鱼最多的地方,下的鳝鱼又大又多,成了远近闻名的鳝鱼大王。
每天傍晚出门把地笼挑到目的地放下去,天没亮就出门去收,早上踏着露水回家,带着满满的收获,遇到路人问"收入怎么样?",大舅露着他的烟熏大黄牙,大门大嗓的说"还可以!"。一个人下鳝鱼孤单寂寞,抽烟成了消遣方式,常常烟一根接着一根,烟把手熏的黄黄的,有时一边走一边咳嗽,长期的吸烟为他的健康留下隐患。大舅文化水平低,他就负责下鳝鱼,舅妈负责拿到集市上卖。凭着这一本事,大舅把一儿一女都培养到了大城市工作。在村里,大舅走路都昂首挺胸的,很是自豪,没有谁家的孩子有如此的出息。农村的孩子走出农村,端上国家的饭碗,那是很不容易的成就。
大舅终于放下他的打猎营生了,被儿子女儿接到城里享福,一个在山间田野自由惯了的农村人,在高楼大厦的城市还真不习惯,人人行色匆匆,没人和他谈打猎和捕鱼,他操着浓重的乡音和人谈话,别人也听不懂。他在城里的护城河居然又用上了他的拿手绝活了----钓鳝鱼,表弟经常陪着他在护城河的石头缝里钓出一条又一条的鳝鱼,时常吸引一大群人围观。对他来说,还是缺少点什么,因为他是山野里长大的孩子,只要回到老家,到山上跑一跑,浑身舒坦,眼睛都亮了。他是属于山野的孩子,一直都是,到老了都是。
人老了总喜欢回忆,他的老朋友之遥叔,有空就来找大舅聊他们年轻时打猎的故事,谈起当年被误当山羊开枪的事,个个笑的合不拢嘴。我有一个爱好,喜欢听他们讲打猎的故事,有在大山深处,遇到大蛇盘在一起吐着红色的信子的危情;有深更半夜闯入坟地的诡异;有在深夜打猎走到山中密林,灯突然熄灭,怎么也打不亮的惊悸;有一枪打到两只野兔的惊喜。在他们谈笑中,我听的津津有味。由于我胆小孝顺,又崇拜大舅,因此我也成了大舅最喜欢的小辈。我也懂的他的心,山野沟壑才是他的天地,他是真正的猎人,深深了解动物的习性,野兔、野鸡头有多大,怀没有怀崽,头离地有多高,步宽多少,喜欢什么时候出来觅食,有没有公母,喜欢走那条道,什么时候走等等,他都一清二楚。看一眼地面的脚印,就知道是什么动物,大约有几斤,每次都精准验证,他的猎人兄弟们不得不服。
大舅去南方大城市一年后,一次发现颈部长了一个小肉疮,用皮肤膏擦了几日不见好,表妹带他去医院一查,诊断为肺癌。半年后我去医院看他,已经很虚弱了,看到我来了,他脸上有了笑容,我和他讲了他打猎的往事,大舅脸上舒展开了,因为我知道,这才是他最喜欢的东西。他是天生的猎人,他是山中的精灵。我开玩笑说"你可以当一名动物学家,因为没有谁比你还了解动物,如果有机会去给学生讲动物学课,一定很精彩"。他笑了,笑的很慈祥,这是他一辈子的荣光。直到现在,我依然认为大舅对野兔、野鸡、鳝鱼等野生动物的了解无人能及,即使是大学教授也未必有他了解的多,因为他与这些动物斗智斗勇一辈子,再狡猾的猎物也逃不出他的掌心。
大舅从顽皮的童年,到艰辛的青年,再到劳累的中年,直到幸福的晚年,猎人的特质一直伴随着他。他的朋友之遥叔,在大舅的葬礼上之遥叔用家乡独有的仪式和他们猎人间的语言为他送葬,我们感动的泪流满面。大舅的一生也算圆满,但猎人再也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