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冬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安全行动”。

为深入推进“百日安全行动”,有效预防和遏制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朝阳大队强化整治手段,重拳整治酒驾醉驾,严管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1月4日凌晨1时53分,朝阳大队民警在安达街英皇酒吧门前执勤时,发现一辆吉A号牌的黑色丰田小型轿车沿安达街由北向南驶来。民警准备对该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并未停车配合检查,而是突然加速,沿安达街由北向南逃窜。

在逃窜过程中,还撞坏了警车左前侧翼子板。随后,民警将该驾驶员控制住,核查发现驾驶员崔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处于暂扣状态。

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151mg/100ml,驾驶员崔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又将崔某带到吉大一院进行了抽血检测。

如果抽血检测结果证实崔某为醉酒驾车的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他将面临拘役1至6个月,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目前,崔某不配合民警执法妨碍公务的行为,也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