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和政事儿有什么区别 (新京报和央视文娱网区别)

近日,电子厂“不招文身者”引发热议,央视网、新京报等多家媒体发表相关评论,其评论再次引发一众热议。

该事件最先由极目新闻报道,广东东莞一电子公司老板,发现待入职员工身上有文身后,表示拒绝录用,此事引发争议。5月18日,该老板回应称,有文身者可能影响整个厂的风气,洗了文身后依然欢迎入职。

新京报和央视文娱网区别,新京报和央视网的关系

图片来自极目新闻丨女老板不招文身者

随着话题冲上热搜,女老板也发布了多条视频来回应争议,她在其中一条视频中提到自己遭受了网络*力暴**和人身威胁,半夜三更都有人打电话来骂自己,甚至有人扬言要“开车撞人”。

多可悲,每当互联网与这些时间相互联系,就会有种种网暴发生。奉劝这些网暴者,如果觉得“混混”这个标签冒犯了自己,又或者纯属为文身者不平,那就更不应该破罐子破摔,用“混混”的风格去威胁他人,那只会加深别人对文身者的“偏见”。

5月19日,新京报评论发表文章《电子厂“不招文身者”,也是一种就业歧视》,并将这次电子厂不招文身者现象评论为:

“企业老板在意员工文身与否,是将其文身与人品挂钩,受到刻板印象的影响,其实也是一种就业歧视。”

对于新京报此番评论,就我个人而言并不能苟同。这是对电子厂老板行为的过度解读,拒收文身者更多是考虑公司形象,而非是用“是否文身”定义个人“人品端正与否”。

新京报引用“就业歧视”的名词解释:

“就业歧视,是指没有合法目的和原因,只是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民族、性别、户籍、身体残障状况等,而采取的区别对待、排斥、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其效果为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

新京报此番对电子厂事件“以小见大”实属不该。

可以说,新京报作为较为有影响力的媒体,忽视了我国现存文化中对于文身的所处地位及对其的传统印象,这种印象并不是评论员所说的“刻板印象”,而是历史中不久前客观存在着的现实,这种将单个企业的行为过度解读的评论,也忽视了自身作为主流媒介的影响力对电子厂造成的网络*力暴**。新京报的这篇文章有失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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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公众号发表与新京报观点不同的评论

隔天,央视网发表文章《拒录文身人员,是就业歧视还是企业自由?》,颇有些和新京报先前观点争锋相对的意思,央视网再次引用了新京报所借用的就业歧视相关概念但同时也指出指出:

“拒绝录用有文身员工,充其量只是招聘限制,并不能与招聘歧视划等号。有文身的人,不一定是坏人,也不必怀疑其工作能力。但站在企业角度看,企业是一个集体,有自己的员工整体形象考量,对员工有自己的形象要求,其实是正常的。毕竟,文身在我国,至今仍是比较小众的亚文化。”

文身,俗称纹身,又叫刺青、刺身、雕青等,一般指用锐物在身体上刺出图案或文字并染上颜色的做法。世界上许多民族在发展的不同阶段都有文身的风俗,而我国文身也有较长的历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儒家思想也是影响深远。

虽然没有特别确切的考古证据,但是一般认为远古时期,我国中原地区的先民是有文身习俗的。随着文明的发展,至少到了殷商晚期,文身的习俗在中原地区就消失了,人们开始认为文身是夷狄的行为,是不符合礼制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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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丨墨刑

周朝出现的五刑里有一种“墨刑”,是一种在犯人身上用刀刻出伤口后,再涂上颜色的刑罚。到了较近的元明清,不仅没有废除刺配之刑,反而将其发展为刺面,刺左右臂,刺项,等多方式,并且将其广泛的适用于盗贼等多种罪犯,直到清末才被废除。

可见,贯穿着中国的历史,纹身的历史是一部坎坷史,自从人类有纹身以来,除了宗教纹身和民俗纹身外,其余纹身皆受到异样的眼光和评论。

同时,虽然在思想逐渐开放的当代社会,更多人能够接受文身现象,但并不是大多数中国人趋向去模仿的行为,我们脑海中有着:

日本黑帮中文身越多越复杂的就代表自己的地位更高,美国帮派的文身文化中,泪痕就有代表自己犯有命案的意思等等事件的印象。

我们不能说拒收文身者就是对文身者的人品有偏见,就是社会对“文身”群体的就业歧视,扣这么大一顶帽子,至少在现有的中国社会文化中,这是不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