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何以具有客观性?观念东西辩证法vs神经元拜物教

“观念”何以具有客观性?观念东西辩证法vs神经元拜物教

教科书体系的苏马认为,哲学的研究对象是整个世界,马哲是唯一科学的世界观,唯物辩证法是物质世界运动的总规律(实在界与象征界的合一),任何其他领域的规律都只是它的具体体现,例如历史唯物主义只是辩证唯物主义在人类社会的应用。苏共是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party,手中握有认识和改造整个世界的伟大工具——即辩证唯物主义,因此party应该领导一切,也有能力领导一切(这当然在特定历史时期的意识形态斗争中具有积极意义)。

“观念”何以具有客观性?观念东西辩证法vs神经元拜物教

但是伊里因科夫却认为,辩证唯物主义的对象不是整个世界,而是“存在和思维的普遍规律”,更确切地说是“在思维中反映存在的普遍规律”。辩证法是在人的思维中反映外部世界(自然和历史)过程的科学,即现实转变为思想和思想转变为现实的科学。因此他将唯物辩证法局限在思维领域(辩证逻辑),这是当时的苏共所不能容忍的。

如果说唯物辩证法的对象是思维及其规律,那么思维、概念、范畴、逻辑,都属于人的主观世界,属于观念的东西,它们是否具有客观性呢?它们如何与唯物主义原则相一致呢?

伊认为“观念东西”与“意识”不同。唯心主义只是把存在于观念中而非现实中的东西作为认识的出发点。“思维”“意识”“意志”“灵魂”“精神”等等,只是“观念东西”的具体形式。例如“思维”是“观念东西”,但是不能反过来说,“观念东西”是“思维”,就像可以说Tomorrowrain是人,但不能说人是Tomorrowrain。在这里,“人”就是一种“观念东西”,它是关于某些事物的一种特别的客观性,这种客观性完全区别于个人的身体、心灵、感觉地掌握的那些单个物体的客观性(就像狼孩的“意识”和感觉掌握不了“人”的概念),它具有社会主体间性赋予的客观性,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

“观念东西”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是在历史中形成的,是被社会普遍认可的精神文化世界,而不是单个人转瞬即逝的心理状况。后者是由无穷无尽的、瞬息万变的生物化学反应所决定的,比如过敏或者色盲(任何生物都有应激性),它们对于人类社会文化层面的“观念东西”来说完全是纯粹偶然的。

“观念”何以具有客观性?观念东西辩证法vs神经元拜物教

人借助大脑而思考,而不是“大脑”自己去思考。是“我爱上你”才分泌了催产素,而不是分泌了催产素,才让“我爱上你”。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者与对此问题胡诌盲从的物理学家和脑神经学家的明显分歧。

这里我们不难想到,伊所说的“观念东西”类似拉康所说的象征界,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关系、价值规律,或者波普尔三个世界理论中的知识(思维内容)具有客观性的世界3。

在伊看来,虚伪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别无二致。前者用大脑的神经活动解释意识以及“观念的东西”(意识是大脑的特殊功能),其将观念的问题转化为心理学或者物理学的问题的做法是极其愚蠢的。这就像在金子和银行支票等可感的物质形式中分析价值一样。这种半截子唯物主义认为,观念的秘密存在于人类的头盖骨或者神经元的运动中。这同样是某些自然实体属性的拜物教,他们跪拜的是神经组织、神经元、神经轴突和DNA,事实上这些属性并不属于它们自身,其只不过是人类劳动的形式,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形式的反映。

“观念东西”来源于人的实践活动,主要是劳动实践活动。在劳动过程中,人保持着其作为自然存在的一面,改造着外部事物的同时,改造着他自己的“自然”身体。他通过劳动塑造着他自己的神经系统以及位于神经系统中枢的大脑,并将其转化为身带有目的性的生命活动的“手段”和器官。

人的社会性物质生命活动不仅生产物质产品,而且生产观念产品。劳动始于使现实理想化的行动,即把物质的东西变为“观念东西”的过程,与此同时伴随着另一个对立的过程——即“观念东西”的物质化和对象化,使它以物质形式表现出来。这两个对立的过程,一个过程的结束,就是另一个过程的开端。这个物质转变为观念,然后观念转变为物质的过程,常常自我衔接,成为新的螺旋式的回环,从而成为人的社会历史性生命活动的突出特征。

而人脑仅仅是脑力劳动过程中物理学上的、解剖意义上的器官。“观念东西”就是这个特殊劳动过程的产品,它并不存在于“大脑结构”系统的物质改变中,而是处于人类智性文化系统的形式和结构的改变中。

如果说“观念东西”存在于人类的“内部”,那么这个“内部”应该被理解为是,所有社会地生产其生活的个体所面对的“中介”物:例如词语、书本、雕塑、教堂、社团、电视、互联网,以及从石斧到电脑和自动化机械等各种劳动工具。在这些“物”里面,“观念东西”以“主观的”人类社会塑造形式的生命活动方式存在着,并通过自然物质而具身化。

因此,“观念东西”并不存在于那些半截子唯物主义者,包括物理学家、解剖学家、生物学家等自然主义地理解的那个人脑中。“观念东西”从来就不在这里出现,以后也绝对不会在这里面出现。

综上所述,没有人脑的神经活动就没有观念,但是人脑的神经活动不能解释人们普遍接受的观念的客观性来自何处。因为观念是人对人与自然、他人关系的反映,只能形成于人与自然、他人相互作用的实践活动中。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因为观念是人对人与自然、他人关系的反映,只能形成于人与自然、他人相互作用的实践活动中。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就像没有硬件的电脑就无法运行软件,人脑就像一个硬件,而作为软件的“观念东西”是通过社会实践活动装载进人脑中并对其进行塑造的。因此,狼孩虽然具有生物学意义上人的大脑和基因(硬件),但由于没有经过人类社会实践的装载(父母的引导与教育等等),因此其并不具有人的观念。

观念作为集体性的人的生命活动的形式,其一旦形成,就以语言、逻辑、道德、法律、价值规律等形式,作为社会环境影响和制约着人们的行动。如老马所言,我们既是历史的“剧中人”,又是历史的“剧作者”。我们此刻就身处在上一代人类集体写的剧本中,但也同时再为自己和人类后代们写着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