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模板及支撑体系监理细则 (设备安装监理细则模板)

xxxx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模板支撑)

目 录

1 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

3 安全控制目标

4 监理组织机构

5 监理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工作流程

6 监理施工安全控制

7 监理安全监控

8 监理监督措施

9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 工程概况

项目地址:xxx

1、工程概况:

参建单位

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xxx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xxx勘察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xxx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xxx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xxx有限责任公司

2 编制依据

2.1 已批准的本工程《监理规划》,《监理合同》。

2.2 相关设计图纸、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等。

2.3相关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

2.4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2.5 采用的规范:

(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版)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5)《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2.6 国家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现行的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等;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9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安全控制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和铁道部、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具体内容包括:

3.1杜绝重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避免或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3.2 消灭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3.3 消灭重伤、食物中毒、基坑坍塌等事故。

4 监理组织机构

模板支撑工程,监理项目部成立安全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组织机构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监理的控制,使现场安全处在可控状态。

4.1模板支撑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总 监

副组长:总监代表

组 员:现场监理

4.2模板支撑工程,监理项目部组织机构见下图

4.3各级监理人员安全职责如下:

4.3.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出审查意见;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审查专项施工安全方案;

(4)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

(5)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6)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7)组织核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8)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9)发现存在情况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0)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工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3.2监理工程师职责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2)审查本专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3)核查本专业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4) 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5) 检查审核现场安全物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用具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情况;

(6)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8)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总监报告;

(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0) 每周例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11)对深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施工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监控。

4.3.3监理员安全岗位职责

(1)检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2) 按设计图纸和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生产进行检查和记录;

(3) 担任旁站工作。

5 监理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工作流程

5.1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工作流程图

5.2安全控制程序框图

5.3监理工作安全监控流程图

5.4施工放样测量监理工作流程

5.5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报验流程

5.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流程

6 监理施工安全控制

6.1 开工前安全监理内容:

6.1.1 审签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6.1.2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及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6. 2认真巡视检查施工单位有否按已审批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6. 3对进场的钢管、扣件严格按规定进行抽样送检、并做好见证取样。

6. 4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严禁任意变动。

6. 5操作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6. 6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应边安装边支撑固定。特别

是在安装预组装成片模板时,应边就位、边校正和安设连接件,并加设临时支撑稳固。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以防倾覆。

6. 7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持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6. 8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6. 9 对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的通道口,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

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6. 10 模板的支柱、纵横向水平杆、剪刀撑等均应按设计的规定布置。当设计无规定时,一般支柱的纵横间距不宜大于1.5m;纵横向水平杆的上下步距不宜大于1.4m,纵横向的垂直剪刀撑间距不宜大于6m。当支柱高度小于4m时,应设上下两道水平撑和垂直剪刀撑。以后支柱每增高2m再增加一道水平撑,水平撑之间还需增加剪刀撑一道。当楼层高度超过10m时,模板的支柱应选用长料,同一支柱的连接头不宜超过2个。

6. 11 模板支柱底部应夯实,设置木垫板,增加立柱的承压面积及

稳固性,不得随意用砖头等作为垫板使用。

6. 12 现浇整体式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结构的强度应达到能承受上层模板、支撑系统和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时,方可进行。否则下层楼板结构的支撑系统不得拆除,且同一部位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6. 13 安装及拆除模板时,高度超过3.5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不准站在柱模板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6.14 登高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连接件必须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扳手等各类工具必须系挂在身上或置放于工具袋内,不得掉落。 6. 15 模板的预留孔洞、电梯井口等处,应加盖或设置防护栏,必要时应在洞口处设置安全网。 6. 16 组合钢模板安装及拆除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应随装拆随转运,不得堆放在脚手板上。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性连续拆除完毕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6. 17 安装及拆除过程中,除操作人员外,下面不得站人。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作业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6. 18 拆模时,混凝土必须满足所需强度的要求,经确认已达拆模强度时,方可拆除。6.19 拆模时应按后支先拆、先撑后拆的原则进行,先拆非承重部位,后拆承重部位。 6. 20 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成片拉拽撬落模板。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 6. 21 混凝土板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孔洞,应进行防护。高处拆模作业时,应配置登用具或搭设支架。 6. 22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6. 23 预组装模板拆除时,垂直吊运应采取两个以上的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四个吊点,吊点应合理布置并作受力计算。

6.24监督技术交底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部施工员、质检员等作图纸、《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由项目施工员对作业班组作《作业指导书》的交底,包括对轴线、标高、技术参数等方面的交底。

7 监理安全监控

7.1支模构造要求

7.1.1立杆

7.1.1.1立杆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个立杆步距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在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②、支架立杆应竖直设置,2m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为15mm,钢管支撑的立杆要垂直、平稳,纵横水平杆、剪刀撑要拉紧扣实,确保支撑体系的稳定性。

③、支架立杆上部自由端≤50mm,根部的可调底座伸出长度<300mm,顶部的可调托座伸出长度≤200mm。

7.1.2、扫地杆及纵横向水平杆

(1)在离地200㎜内搭设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2)纵横水平杆步距为每步1.5m,纵向水平杆设于横向水平杆之下,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扣紧,水平杆长度不宜小于4500mm每跨;

(3)第一步第一根水平杆支设时采用6000mm长的钢管,为保证接头错开,第二步第一根水平杆采用3000mm长的钢管,然后用6000mm的钢管对接,水平杆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接头需错开布置;

(4)同一排水平杆水平偏差不大于该片脚手架总长度的1/250,且不大于50mm。

(5)横向水平杆不要全部在立杆同一侧,应从支撑架体中间开始,向两侧对称布置。

(6)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7.1.3剪力撑、斜撑

  1. 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中的要求,在满堂架设置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在45°~60°之间;支撑高度8~20m时,模板支架四周从底到顶每8m设置竖向连续剪刀撑,中间部位每隔8m设置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剪刀撑,宽度为4~6m,并在剪刀撑部位的顶部、扫地杆处及中部设置水平剪刀撑,设置在大截面梁底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剪刀撑之间增加连续式剪刀撑。在架体顶部和扫地杆处各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支撑中间每隔三步(4.5m)设一道连续的水平剪刀撑。

(2)剪刀撑的接头采用搭接方式接长,不应少于三个扣件连接,固定搭接长度不小于1m,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大于150mm;

(3)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剪刀撑的自由长度不应大于1500mm。

7.1.4搭设注意事项: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扫地杆距地不大于200mm;

(2)随搭随校正杆件的垂直度和水平偏差,同时适度拧紧扣件,连接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开口应朝架子内侧,螺栓要向上;

(3)架子的各杆件相交处伸出端头,均要保证100mm,防止杆件滑脱;

(4)剪刀撑斜杆两端扣件与立杆节点的距离不大于200mm,最下面的斜杆与立杆的连接点离底不大于500mm;

7.2 梁模板支撑体系

7.2 .1 框架梁:

用15mm厚胶合板,沿梁长向铺钉于小楞上。

小楞:木枋沿梁长方向铺设于大楞上,间距≤200mm。

大楞:钢管垂直于梁长方向设置,锁于满堂架立杆,间距≤600,梁底第一锁口扣件下均加设保险扣(即双扣件)。

梁底模板固定:梁底模板按照设计位置放置完毕后,需每侧加一个扣件锁死梁底模的位置。

支撑立杆:钢管于梁两侧距梁边200mm各设1根立杆,梁下部加设一根立杆(即:梁下顶杆),沿梁长方向间距600mm,梁宽截面400-600的,高度达到1000的,梁下部加设两根立杆,沿梁长方向间距600mm立杆步距1.5m,两侧与结构板支撑架体连接成一体,确保架体整体稳定性,框架梁两端及梁跨中设垂直于梁长方向的剪刀撑。

施工电梯监理细则模板,模板监理实施细则

7.2 .2 次梁:

用15mm厚胶合板,沿梁长向铺钉于小楞上。

小楞:木枋沿梁长方向铺设于大楞上,间距≤200mm。

大楞:钢管垂直于梁长方向设置,锁于满堂架立杆,间距≤600,梁底第一锁口扣件下均加设保险扣(即双扣件)。

梁底模板固定:梁底模板按照设计位置放置完毕后,需每侧加一个扣件锁死梁底模的位置。

支撑立杆:钢管于梁两侧距梁边200mm各设1根立杆,对于梁截面高度大于500或者宽度达到300的次梁下部加设一根立杆(即:梁下顶杆),沿梁长方向间距600mm,立杆步距1.8m,两侧与结构板支撑架体连接成一体,确保架体整体稳定性。

7.2 .3 梁侧模板构造

侧模板:用15mm厚胶合板,50×100mm木坊、Ф48mm钢管。

纵向小楞:用50×100mm木坊,从梁底至板底下每≤250mm设一排。

竖向大楞:Ф48mm钢管两根合成一根主楞(大楞长度应不短于梁侧模长度,紧贴上部模板)设Ф14对拉螺杆,螺杆两端用3型卡和双螺母进行拉结紧贴大楞,固定小楞。

7.2 .4 梁侧模板加固:

梁高<500,,截面不大于200时,侧模小楞木枋间距≤300㎜。

梁高500≤h<700时,侧模小楞木枋间距为≤250㎜,梁高中部设一根Φ14对拉螺杆@450。

梁高700-900时,侧模小楞木枋间距≤250,在梁高中间及上口处设对拉螺杆二道@500。

对高度1000-1200的梁,则加三道对拉螺杆@500。

对高度1200-1500的梁,则加四道对拉螺杆@450,底排拉杆距梁底200mm布置。

7.2 .5 楼板模板支撑体系

楼板模:用15mm厚胶合板、50×100木坊

小楞木:50×100mm木枋(长边沿水平方向),间距300mm。大楞用Ф48mm钢管支撑于立杆顶托,并保证顶托轴线心垂直于大楞钢管中心线,板底第一锁口扣件下均加设保险扣(即双扣件)。

7.2 .6 柱模板构造做法

模板:用15mm胶合板

竖向枋木:用50×100mm木枋水平间距≤300mm ,靠柱每边角处必须设一根与柱模用铁钉钉牢,可作为柱模垂直方向稳定及承受柱砼重作用于模板的侧压力及传递该侧压力至柱模板环箍的作用。

模板环箍:用2根Ф48mm钢管,用Ф14对拉螺杆于柱两对边竖向枋木外按柱截面尺寸夹牢固,每环箍互为置换方向紧贴设置,环箍竖向间距500mm 。柱边长≥600㎜ ,中间加一道对拉螺杆,柱边长≥800㎜的,中间加两道对拉螺杆,间距同环箍竖向间距500mm。

柱模板应与满堂架连接,竖直方向每个步高设置一道,用钢管抱柱锁死与满堂架上,防止柱子浇筑过程中发生位移。

7.2 .7 注意事项

(1)按设计标高及安装示意图安装,对于支承梁跨度大于4m及悬臂梁跨度大于或等于2m时,梁底板按梁跨度的3‰起拱,对于跨度大于或等于4m的板,要求板跨中起拱L/400(L为板的短向跨度)。

(2)梁、板模板在安装时,所有梁底接头、梁侧模与底模接口、平板模板拼缝等接口处均应用专用海绵胶带纸贴缝,以免混凝土浇筑时漏浆。平板铺完后,用水平仪测量模板标高,进行校正,并用靠尺找平。

7.3施工方法

工艺流程: 梁、板模板安装工艺流程:弹出梁轴线及水平线并复核 → 木垫板边线→垫板下部空隙处用砂浆塞实→木垫板上弹线标记底托位置→搭设梁板支模架 → 安装梁底模 → 梁底按设计要求起拱 → 绑筋后安装侧模并校正加固 → 安装板底木楞 → 调整板标高并起拱 → 铺设平台板模并堵缝 → 支模架加固等检查→验收。

7.4.1 支模支撑体系安装施工顺序

(1)模板放线时,应先清理好施工现场。

(2)首先用纬仪根据施工图测出每条轴线,然后用墨线弹出梁模板的内边线和中心线,以便于模板安装和校正。

(3)用水准仪把建筑物水平标高引到模板安装位置,定好水平控制标高。

(4)用墨线弹出立杆的位置,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

7.4.2 模板制作

(1)模板按配模图在模板加工场统一加工制作或者配制。

(2)模板制作好后,标记模板位置、型号尺寸和数量,经验收合格刷隔离剂(脱模剂)后,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在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场地内。

7.4.3 支模支撑体系安装

(1)安装前,先在混凝土板上弹出支撑体系立杆的位置线,安装时,按照墨线准确放置垫木。

(2)支架立杆间距严格按照方案搭设,支架安装时每搭完一步架后,应立即检查并调整其直线度、水平度与垂直度,以及立杆的步距。

(3)梁底立杆应纵横向与板底支撑架连成整体。楼板底支撑架每隔4.4m设置纵向连续式竖向剪刀撑,支撑架外围设置连续式剪刀撑,剪刀撑的两头应靠近支撑顶部和屋面。

(4)剪刀撑必须与支撑体系立杆、水平横杆同步搭设。剪刀撑并用扣件与支撑架立杆连牢,每根剪刀撑与立杆连接不少于4个点,严禁锁在水平杆上。

(5)连接钢管立杆的扣件规格应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连接扣件必须处于锁紧状态,扣件螺栓紧扭力矩为40~65N·M,并不得小于40N·M。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边缘长度不小于100mm。

(6)立杆伸出顶层横向水平杆中心线至模板支撑点的自由长度不能大于0.5m,若超出0.5m,在立杆顶端纵横向用钢管拉结,形成整体。

7.4.4 梁模板安装

(1)先在柱子上弹出轴线、梁位置和水平线,然后才钉柱头模板。

(2)按设计标高调整支顶的标高,然后安装模板,并拉线找平。当梁跨度≥4m时,在梁底模板的跨中处要起拱,起拱高度为全跨长度的2‰。施工时,起拱高度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主次梁交接时,先主梁起拱,后次梁起拱。

(3)根据墨线安装梁侧模板、压脚板、斜撑等。梁侧模制作高度应根据梁高及楼板模板碰旁或压旁确定。

7.4.5 板模板安装

(1)通过调节支顶的高度,将主龙骨拉平,架设次龙骨。

(2)铺模板时可从四周铺起,在中间收口。若为压旁时,角位模板应通过线钉固。

(3)模板铺完后,应复核模板面标高和板面平整度,预埋件和预留孔洞不得漏设并应位置准确。支模顶架必须稳定、牢固。模板梁面、板面应清扫干净。

7.5模板支撑体系检查与验收

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包括施工单位项目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验收项目及标准如下。

7.5.1 模板支架体系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模板支架体系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整体或分段达到设计高度后;

7.5.2 模板支架体系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1)承载杆件,加固杆件,连接件、斜撑、剪刀撑、孔洞通道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立杆立柱是否悬空。

(3)扣件、连接件是否松动;

7.5.3 模板支架体系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1)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文件;

(2)支撑架所用材料的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3)高支模工程的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

(4)模板支架体系搭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处理记录;

(5)模板支架体系的验收申请报告。

7.5.4 支撑架现场检查:

支撑架验收主要项目的允许偏差

序 号

项 目

允 许 偏 差(mm)

备 注

1

立杆垂直度

≤3‰

2

杆件间距

步距±20

3

纵距±50,横距±20

4

剪刀撑倾角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为450~600;

8 监理监督措施

8.1监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8.1.1严格执行部颁标准《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等。

8.1.2 认真贯彻建设部颁发的“一标三规范”。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发挥项目经理安全主题责任,全面负责整个施工安全技术指导工作和检查管理工作。

8.1.3 新工人进场前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者,不能参加本工程的施工,严禁酒后操作。

8.1.4 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均需要经过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教育、项目部一级教育、班组一级教育,并做好检查登记记录,使施工人员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程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签字手续,坚持进行班前15分钟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

8.1.5 充分了解现场的工程水文地质情况,查明施工现场内地下管线及地下障碍物情况,如与勘察情况不吻合,必须及时报告监理,会同勘察、设计单位妥善处理。

8.1.6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不允许赤脚及穿拖鞋进入基坑内作业。

8.1.7 特殊作业工种(即电工、挖掘机机械操作工、汽车司机等)必须持证上岗。

8.1.8 坚持门卫制度,与工程施工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8.1.9 安全管理人员实行标准作业卡上岗制度,以及检查台账、问题库管理制度。

8.1.10 实行责任制,责任到人,严格考核。

8.2 支模工程验收管理措施

支模支撑系统搭设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

支模支撑系统的结构材料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抽检和检测,并留存记录、资料。

(1)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承重杆件、连接件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并对其表面观感、重量等物理指标进行抽检。

(2)对承重杆件的外观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搭设用量的30%,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情况严重的,要进行100%的检验,并随机抽取外观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由监理见证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采用钢管扣件搭设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时,还应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进行抽查,抽查数量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对梁底扣件应进行100%检查。

(4)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完成后,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8.3 支模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搭拆支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支架操作。

(2)施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搭拆支顶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4)施工期间不得拆除剪刀撑、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等加固杆件。

(5)在支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6)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7)模板支架应自成体系,严禁与脚手架进行连接。施工人员上下施工面时,必须走施工梯,严禁攀援模板支架上下。

(8)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预留洞时,应在交装后将洞盖设。

(9)临边搭设的支架外侧应有防护措施,以防坠物伤人。施工作业场地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有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物件,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0)五级及五级以上大风和雨天应停止支架的搭设与拆除及支架上的施工作业。雨天后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1)进行高处拆模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支架,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

(12)拆除支顶架前,应清除支顶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

(13)拆除楼板底模时,应设临时支撑,防止大片模板坠落。拆立柱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待拆范围以外安全地区拉拆,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

(14)卸荷、回顶方法:支撑立杆顶部采用可以上下调节的顶托,待顶板混凝土强度达到拆模要求时,对顶托逐根卸荷并随即把后浇带两侧的模板、龙骨进行拆除(后浇带底模不拆),然后再旋紧撑牢顶板,这样可以避免原支撑层层满负荷往下传力。

(15)模板及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以及砼浇筑期间,应设置警戒区和警戒标志,由安全员在现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模板下方警戒区域。

(16)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模板拆除后,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距离不得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17)环保措施

模板拆除时应注意降低噪音。模板拆除后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并严格按照固体废弃物处理程序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8.4 支撑体系安全技术措施

  1. 立杆顶部作业层作业时,必须铺设跳板并固定在脚手架上,同时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直接站在脚手架钢管上操作。上部工人作业时,下部严禁有人交叉作业。
  2. 现场搭设模板支架时,必须按要求在立杆底部设置垫板。每搭完一步架后,应立即检查并调整支架的垂直度,确保立杆的垂直度符合要求,防止因支架立杆过大造成支架系统的不稳。
  3. 立杆底部必须基地平整,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要求时必须设置垫板,严禁悬空,顶部U托与楞梁两侧如有间隙,必须楔紧。
  4. 剪刀撑用扣件与立杆扣接,剪刀撑接长时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为1000mm,并采用三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100mm处及中间进行固定。
  5. 要求梁底立杆纵横向均应与板底布置的盘扣立杆用钢管连续拉结,形成整体。
  6. 模板支撑系统搭设至混凝土浇筑终凝前,项目部必须安排专人进行位移监测和看管。
  7. 在支架上拆模时应搭设脚手板,拆模间歇时,应将拆下的部件和模板运走;上下应有人接应,严禁直接从上往下直接抛掷拆下钢管料具。
  8. 拆下的支撑、木方,要随即拔掉上面的钉子,并堆放整齐,防止“朝天钉”伤人;五级以上大风天,不得进行模板拆除作业;拆除承重模板时,为避免突然整块塌落,必要时应先设立临时支撑,然后进行拆卸。
  9. 模板拆除前必须先向项目部申请,在拆模同条件试块强度达到要求值,并经监理批准后方可拆除模板,拆除过程中必须专职安全员负责看护。
  10. 拆模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有效和可靠,扳手等工具必须安装入工具袋或系挂在身上,并应检查拆模部位安全措施,检查水平拉杆等是否牢固可靠,小心踏空等。
  11. 高处拆模应符合高处作业的规定,严禁使用大锤和撬棍,操作层上临时拆下的模板堆放不能超过3层。
  12. 拆模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拆松动、悬空、浮吊的模板或支架进行临时支撑牢固或相互连接稳固。对活动部件必须一次拆除。
  13. 拆除大跨梁底立柱时,先从跨中开始,对称的分别向两端拆除。拆除时,严禁采用连梁底板向旁侧一片拉倒的拆除方法。

9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9.1 监理工作方法

9.1.1 旁站监督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9.1.2 见证

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9.1.3 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部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验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对重要的分项工程或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委外检查或检验的活动。

9.1.4 巡视

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9.1.5 指令文件

监理工程师适用监理合同赋于指令控制权对施工提出书面的指示和要求。

9.1.6 支付控制手段

质量监理以计量支付控制权为保障手段。

9.1.7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监理工程师利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对任何事项发出指示,并督促承包商严格遵守和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9.1.7.1 口头通知:对一般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事项,口头通知承包商整改或执行,并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预以确认。

9.1.7.2 监理工作联系单:有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提醒承包商注意的事项,用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

9.1.7.3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等各种检查时发现的问题,用监理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整改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9.1.7.4 工程暂停令:对承包商违规施工监理工程师预见到会发生重大隐患,应及时下达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令(一般情况下宜事先与业主沟通)。

9.2监理工作措施

9.2.1事前控制措施

在各工程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和有关方面进行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的重点,应制订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9.2.1.1 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及施工人员素质

审查承包单位承担该项任务的施工队伍及人员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可进场施工。

9.2.1.2 对钢筋、工字钢和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的质量控制。

9.2.1.3 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对重点部位的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报送详细的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应着重审查: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主要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安全有效;施工程序是否合理。经监理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9.2.1.4 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对工程质量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查其设备的选型是否恰当;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的报告中所表明的机械性能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和适合现场条件;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使用。

9.2.1.5 做好施工图纸会审工作

9.2.1.5.1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和技术资料,了解设计意图和各项技术要求;

9.2.1.5.2 核对全套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图中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是否精确和吻合一致。

9.2.2 事中控制措施

9.2.2.1 协助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工序控制体系。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管理状态。对重要工序应建立质量管理点,及时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

9.2.2.2 应按质量计划目标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艺管理,认真执行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以提高项目质量稳定性;加强工序控制,对隐蔽工程实行验收签证制,对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中间检查和技术复核,防止质量隐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还要做好工作日记,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和数理分析,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提出专题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送业主及施工单位。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如发现有不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而影响工程质量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口头整改意见,如整改不力或坚持不改,直接向施工单位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拒不整改由总监理工程师直接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

9.2.2.3 监理在接到隐蔽工程报验单后应及时派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但应事先确保施工单位在提交隐蔽工程验收单前已认真做好自检工作)。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必要时应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待其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未经复验签证一律不得进行隐蔽。

9.2.2.4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施工现场,达到预控为主,及时发现,早期处理,防止漏检和失检。

9.2.2.5 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业务活动。

9.2.2.6 坚持记好质量方面的监理日记。认真做好统计数据处理分析,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提出报告,加以处理。

9.2.3 事后控制措施

9.2.3.1 对结构混凝土工程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质量通病进行分析论证并采取措施处理。

9.2.3.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资料,做好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