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宁泰鑫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宁泰鑫环保科技公司)

山东青岛宁泰鑫环保集团,青岛宁泰鑫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不良金融资产转让项目的

招商公告

受某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我中心对其拥有的青岛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良金融资产进行招商推介。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处置的青岛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人民币 1,000万元、利息及罚息人民币1,010.67万元(计算至2023年5月31日,嗣后利息亦在处置范围内)及诉讼保全费,保证及抵押*款贷**,由山东恒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魏琰鄣、孙金燕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青岛市胶西镇史家店子村工业园的土地使用权。上述债权已诉讼并执行。

一、借款人情况

青岛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9日,公司地址青岛市胶州市杜村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魏振坡,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魏琰鄣出资9,000万元,占比90%,孙金燕出资1,000万元,占比10%。公司主要从事风力发电塔、电力铁塔、钢结构制造、销售业务。

二、保证人情况

1、山东恒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情况

山东恒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5日,公司地址:成武县开发区北环路东段,法定代表人魏振坡,注册资本10000万元,魏琰鄣出资9,000万元,占比90%,孙金燕出资1,000万元,占比10%。主要从事环保设备、风力发电塔、光伏发电设备、电力铁塔、钢结构的制造及销售。

2、魏琰鄣,系青岛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胶州市水岸府邸小区东区。

3、孙金燕,系青岛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魏琰鄣实际控制人配偶,住所地胶州市水岸府邸小区东区。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胶西镇史家店子村工业园的工业用地,证号为胶国用(2014)第13-2号,抵押面积为31717.70平方米,他项权证号:胶他项(2014)第303号,最高额抵押担保金额本息1,000万元。我公司已查封上述财产,为第35轮。我公司仅对抵押土地变现价值在债权本息1,00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地上建筑物不享有优先权。

四、诉讼情况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于2017年4月5日向胶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借款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上诉,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14日做出(2017)鲁02民辖终1247号民事裁定书由胶州法院管辖。2018年8月9日,青岛市胶州市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0281民初3435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999.99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山东恒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魏琰鄣、孙金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在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已终本,案号(2019)鲁0281执4414号。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免责条款:

1、推介信息表仅为资产的部分信息,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意向受让方需对该资产进行尽职调查,详细了解资产信息,并接受该资产及相关交易活动的全部潜在风险。

2、山东金交中心为资产持有人提供招商推介及其他服务不构成山东金交中心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山东金交中心提供相关服务也不构成对资产成功受让的保证。

3、资产持有人通过山东金交中心平台招商推介,山东金交中心对资产持有人及项目意向投资人或最终受让方之间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来源: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