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那年,我曾经追随着一个人的脚步,一前一后走在人迹罕至的古城。那时我没有手机,只有一部有摄像功能的MP4。我一路走,一路拍摄她的背影。她早有察觉,不时回过头来冲我笑一笑。曾经有一段时间,我认为那些出自我手的歪七扭八的构图和失焦的侧脸是那一年我在这座城市见到过的最美的风景。如今我早已失去了那些照片,也忘记了她的样子。之后我陆续走进一些人的镜头,又随着她们离开逐渐淡出。
一
“来,看镜头”
清晨,我在快门声中缓缓睁开双眼。按快门的是我新交的女朋友,此时她伏在我胸前,一手举着手机,另一只手支撑着身体。我侧着头看她,余光用扫视着周围的环境:阳光透过窗子,直射在白色的被罩,白色的床单和白色的枕头上。这样的布置和我的房间不同,有些陌生。而此时我身旁的人,虽然我们曾经用整夜的时间试图去熟悉彼此的身体,但依然陌生。或者说我们从未熟悉过彼此,无论是身体还是其他。
虽然那时我分明听到“看镜头”的命令,但按下快门的时候我仍然还在睡梦中。照片中的我和平日里镜子中反射出的样子有些区别:她选的角度很特别,平日里只有刮胡子的时候我才会这样看自己。我闭着眼睛,神情无比自然——或许这时如果有人在我脖子上割一刀我也不会挣扎。因为用了后置摄像头,所以整体构图很奇怪:白色的枕头占据着大约二分之一的画面,她被取景框分割得只剩下半张脸,因为手抖有些失焦,但我依然能够辨认出她在对着镜头做鬼脸。
“太棒了,这张照片我要保存着,今后你要是不听我的话,你要是欺负我,要是敢和我提分手我就发在网上,哪里有你我就发在哪里,题目就写《渣男范进骗炮,有图有真相》,再编几个凄惨的故事,让大家一起声讨你。”
“这张照片里我的样子实在是不好看,发出去太毁形象了。这样,我先删掉照片去洗把脸,再把头发好好整理一下,涂点儿护肤霜之后摆好pose找个好一些的角度,把自己打扮得跟郭敬明似的重新补拍一次吧,不然现在这个样子被你发出去,别人会说哎呀这么邋遢的男人你也要,多丢人……”
“算了算了……”她当着我的面删掉我们第一张,也是唯一一张合影,把手机塞在枕头下,背对着我躺下。“不闹了,我昨晚没睡够,想再睡一会儿,你别吵我。”
我慢慢靠近她,她的头发垂在枕头上,有一些因为静电紧紧吸附在枕套,让人忍不住想要去触碰……
“滚。”
“哦。”我慢慢翻滚到床的另一头,背对着她。
“过来,抱我……”
“哦。”
她永远都是这样让人捉摸不定,永远如此陌生。直到分手之后我们有很多次机会重新熟悉彼此,但每一次都只觉得更加陌生。
二
“来,伺候我自拍。”
坐在我对面的是我的另一个女朋友,这时桌子上还有两份意面和半张披萨。我喜欢芝士但她似乎更偏爱黑椒牛柳。这种高热量食品一定要趁热吃,冷却之后实在难以下咽。我摸摸早已被填满的肚子,有些懊悔——又要浪费好多。尽管我一直在尽量消灭更多的食物,她却依然只顾着一边自拍一边刷豆瓣,偶尔从意面中挑几块牛柳,似乎早已把晚饭当做零食一般。
我听从命令坐在她身边,事出偶然顿时不知道该摆出怎样的表情,正在我思考的时候她凑过来,把头搭在我的肩膀上,随着快门声一闪而过,我呆滞的表情再一次被锁定在取景框,距离上一次已经过去了近半年。
“不错不错,像个小白脸……”她一边用修图软件给自己磨皮,一边用另一只手背摸索着我的脸颊,而我就像一只温顺乖巧的小猫一样低着头随她玩弄,只差学一声“喵”。
“好了,要不要来看一下?”我再一次凑到她身边,照片中我的样子和我想象中相差无几,同样呆滞,同样不知所措,我十分感激她没有用美图秀秀给我做一系列整容手术。
“对了,给你看一下我年会抽到的包,好看吧……还有这个,我今天给我妈做的午饭,我妈是处女座的,特别烦,等你进了我家门以后有你好受的……对了对了,还有这个……”
我陪着她听她讲述每一张照片背后的故事,这是我第一次窥探女生的相册,包罗万象有如一部人类史。在翻到三个月前的时候她退出看图模式,用手指在缩略图页面滚动着,似乎想要跳过什么。而眼疾手快的我却一眼看到了她意图隐藏的一张照片,用手指按着屏幕让它不再滚动。照片的内容很简单,一个男人在酒店床上侧躺着的背影。
“这是三个月以前……我的前男友……”
“我知道。”结合前后几张照片,大致能够推算出拍照时间,大约三个月之前,那时我们还没有在一起,但这张照片让人看着总有一些耿耿于怀。那天我们不欢而散之后,我在信息对话框中累计输入过很多文字,之后感觉不妥,删掉,重新输入,反反复复总字数几乎能凑够一部中篇小说,但我最终只留下一句话:
“我真正介意的是你还保存着。”
后来我们没有再联系过,至于那张照片,她应该是不会保存的。
三
她要离开了。
怎么能不难过呢,虽然在一起的时间短暂,但也正因为这样,在突然离开的时候难免会有太多遗憾。哪天她换了新发型,我们一次次重复着相同的对话,从地铁站到家门口:
“我萌吗?”
“嗯,萌。”
“明天我就要走了。”
“……”
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回答,在无法抗拒的事实面前人总是软弱的。此时我们已经走到了楼道前,走完了我和她在一起的最后一步。尽管她时常会不分场合的撒娇,很喜欢在人流密集的人行道突然提出要我抱着她,虽然平日里偶尔敷衍了事,但这一次自然是无法拒绝的。那是我最后一次从背后抚摸着她的头发,她是我所有女朋友中头发最长的,那时长发及腰,很像某部日本动画里手持武士刀的女杀手。记得有一次我们走在安定门附近,走到一个胡同口她忽然说走累了,要休息,于是很不客气地横坐在不知是谁停靠在胡同口暗处的自行车座上,像平时一样招呼我走到她的面前,之后用双臂支撑着我的肩膀,微微仰起头轻声在我耳边说:
“我真喜欢你。”
此时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平日里有些强势的女人,即便偶尔温柔的时候也有一种黑社会大姐的风骨。我曾试图把她驯养成为一只温顺的小猫却每每失败。她训斥我的时候会让我像“没带”作业的学生面对班主任一样噤若寒蝉,而她心情不好的时候在我面前也从不会吝惜她的眼泪,此时此刻我曾幻想过如果有一个理由我一定会像《天生杀人狂》那样带着她亡命天涯。
这样的幻想同样发生在她离开之前的那个晚上,她在我耳边絮絮叨叨,让我十分烦躁——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你干嘛还要说这么多废话。
可是,除了絮絮叨叨之外,我们还能做什么呢?无非是安安静静等着最后一秒结束,对于今后我们的人生不会有任何改变。我至今仍记得她的声音,或许是因为她比较啰嗦吧。
“我特别喜欢你送我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会尽快看完的……”
“嗯”
“你不许和其他人勾勾搭搭,要是让我知道我们就彻底结束了。”
“嗯。”
“我说真的呢。”
“嗯……”
在我一心消化着她的唠叨的时候,她早已从我口袋里掏出我的手机。很熟练地解锁,进入菜单,打开相机。那时我的手机是三星的C101,一款带伸缩镜头的手机,拍照利器。只是这一天手机不知出了什么问题,镜头总是无法正常伸缩,自然无法进入拍照页面。
“算了。”她重新把手机塞进我的口袋。
“什么?”
“算了……没什么,我明天就要走了,我们就到这里吧,之后你可以尽情去约炮去和豆瓣上那些小姑娘勾搭。”
“别闹。”她很喜欢开这种玩笑,这一次也不例外。唯一的例外就是这一次我们都没有想到这句玩笑最终会在两个月之后一语成谶。
第二天我把手机拿去三星售后,为店员演示故障的时候镜头居然能够像平时一样正常伸缩,重复很多次之后依然正常,一直到半年之后我终于抛弃了它,它也没有再出现故障。
(终)
这是一个速食的时代,我们早已失去了用文字去记忆的能力。那些确确实实发生在我们生命中的故事被我们用几百万像素保存在手机,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就连那些我们永远都不会再回想起的琐碎的细节也会以几MB的大小无差别保存起来,再以公开或私密的方式被上传到网上,经过网站压缩变成几百kb,这一切也就无差别地变得模糊了一些。我时常犯浑,随着记忆不断流失,我居然会在很短的时间里忘记那些曾经深爱过的人的样子。有时会替她们惋惜,她们曾经拥有一个如此英俊的男朋友但最终却没有留下任何影像资料,或许她们也像我一样早已经忘记了我的样子。我从未尝试过用手指去记忆对方的相貌,去熟悉她们骨骼上的每一处起伏,所幸那些曾经发生过的故事仍然存在在我的记忆里,时间反复筛选,褪去了一切鸡毛蒜皮无足轻重的细节,留下的那些碎片却永远生动,永远新鲜。所幸时间给我的不是一些空洞到回想不起任何故事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