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2月15日,红途风控发布了《网贷平台违法违规评审报告——拍拍贷》,称拍拍贷违反了部分法律法规。文章对拍拍贷风险自助准备金等问题提出质疑。
红途风控是一家专门以爆料P2P网贷平台问题来出名的网站,P2P行业内公司对其“揭黑博出名”的行为风评很差,此次红途风控目标对准了拍拍贷,这也是继积木盒子、ppmoney、团贷网之后红途跟踪的又一家平台,红途以一日一爆的姿态对拍拍贷展开“评审”。在此之前,红途先后爆料多家网贷平台,最终都以对方不予回应不了了之。
2007年成立的拍拍贷是老牌p2p平台的代表,被认为是最纯粹的信息中介平台,红途风控此次目标选的的确聪明。但记者仔细看了此报告的内容,发现按照文中提到的一些标准,似乎大部分平台都不符合监管规定。现附红途风控指责拍拍贷全文以供大家讨论:
“2016年2月15日,红途发布了《网贷平台违法违规评审报告——拍拍贷》,对拍拍贷目前的违法违规行为做了详细评审,评审结果是拍拍贷违反了大部分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说违反《网络信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尚有18个月的宽限整改期,那违反现有法律的行为应立即停止并进行整改。
本报告针对拍拍贷违法行为之一非法集资行为进行评审。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认定
引用法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认定中第二条、第三条及第四条,目前的绝大多数P2P平台都符合,故不作重点评审,本报告重点针对第一条对拍拍贷进行评审。
(二)风险自助准备金
根据拍拍贷风险自助准备金的提取规则,投资人的投资款先按照一定比例提取“风险自助准备金”后再进行投资(见证据5)。这部分“风险自助准备金”汇集成一个资金池,其使用、支配完全由拍拍贷掌控。
拍拍贷以“风险自助准备金”为幌子,吸收投资人资金,用投资人自己的钱给投资人自己担保,为拍拍贷的产品增信,而且拍拍贷拥有资金的使用、支配权,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三)拍活宝
1、拍活宝为受托投资,拍拍贷属于违规经营。
根据《拍活宝服务协议》,拍拍贷通过拍活宝代投资人决策,受托管理投资人资金(见证据6),实际为受托投资。而这已经超出了拍拍贷的经营范围(见证据7),属于违规经营。
2、拍活宝必然存在资金池。
拍活宝按日计息,并且本息复投,实质是“按日付息”(见证据8)。而投资债权的还款方式是不可能按日归还的,故而每天公布的年化收益率实际是经拍拍贷对整个资金池的收益统筹计算后确定的。而且在这种期限和金额均存在错配的情况下,拍拍贷只能通过资金池才能对拍活宝的资金进行管理、操作。
3、根据《拍活宝服务协议》,拍拍贷受托对投资人提供资金管理、代签协议等服务(见证据9),实际掌控了资金的使用权。
综合以上分析,拍拍贷通过拍活宝吸收资金、设立资金池,并且掌控资金使用权,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四)彩虹计划
1、彩虹计划实为受托投资,拍拍贷属于违规经营。
根据《彩虹计划投资协议》,拍拍贷为加入彩虹计划的投资人提供投标及资金管理服务(见证据10),实际为受托投资,拍拍贷属于违规经营。
2、彩虹计划必然存在资金池
彩虹计划的投资方向为散标专区的全部标的,到期的退出方式为债权转让(见证据11),而中高风险区的标的根据拍拍贷网站对债权转让的规定是不能进行债权转让的(见证据12),所以实际上这种债权转让是系统内部直接完成的。而这种大批量的转让,特别是资金的流转,只能通过资金池才能操作,而不是一一对应的。拍拍贷公布给投资人的列表,只不过是数字计算,而并非资金真实流向。
综上分析,拍拍贷通过彩虹计划吸收资金,形成资金池,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五)拍财富
拍财富平台是拍拍贷10月16日新上线的平台,目前其中包含原汇富宝、原股牛宝、拍活期、拍定期以及潮人计划五个产品。所有产品均是由拍财富的运营方“上海和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和拍”)先投资拍拍贷平台的标的(件证据13),形成债权后转让给拍财富的投资人。
1、非法放贷
“上海和拍”投资拍拍贷平台的标的,属于批量、以经营为目的的放贷,属于非法放贷。
2、“上海和拍”转让债权的行为属于自融行为
“上海和拍”与拍拍贷实为受共同实控人控制的公司(见证据14)。而且名为转让债权,实际“上海和拍”可随时对债权进行调整(见证据15)。
如果“上海和拍”确实先放贷获得债权,那么这种转让行为实际就是自融。如果“上海和拍”并未真正投资先获得债权,则涉嫌欺诈。
综上所述,拍财富平台就是拍拍贷用来自融的平台,通过拍财富的5个产品吸收资金的行为均可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定罪处罚
引用法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红途评审:
拍拍贷自2007年成立以来一直被行业内认定为“最合法合规”平台,还曾被认为是“唯一真正的P2P”,但是实际上自2014年11月彩虹计划上线后,拍拍贷就已经跨入了违法违规的行列。
2015年7月28日*党**中央国务院携十部委发布了《关于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拍拍贷自8月份起,陆续推出了拍活宝、拍钱包、原汇富宝、原股牛宝等一系列违法违规产品,还于2015年10月16日正式上线了“自融平台”——拍财富。为了规避法律责任,还特意于2015年11月11日新注册成立了“上海和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后,拍拍贷于2016年年初正式将“潮人计划”列入“我要投资”的二级子目录。
拍拍贷这一系列行为,都证明了拍拍贷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顶风作案、变本加厉,明目张胆、变着花样的非法集资。拍拍贷由“最合法合规”平台沦落为违法违规平台、非法集资平台,无论其背后原因是什么,都不能成为其被原谅的理由。这种违法违规的行为应立即停止并做出整改,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