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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中国早在1948年就正式发布了“南海诸岛位置图”,图上标出了十一段的南海疆界线。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对原有弧线做了调整,将11条断续线改为9条,南海九段线因此得名。历史上的主权主张,会受到新形成的国际法的影响吗?如今的我们该怎样认识南海九段线?这就是今天要回答的问题。
什么是南海九段线?为什么中国主张拥有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

孔令杰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教授、副院长
1947年中国绘制
“九段线”确认和宣示主权

▲ 当时的中国政府在1947年绘制了“南海诸岛位置图”,图上标有十一段的南海断续疆界线,该图在1948年正式对外发布。这幅地图上还标识了南海诸岛以及南海海域,将南海诸岛分为四个群岛,并对岛礁重新命名,在岛礁与其他沿海国之间还以断续国界线的标注方式划定了南海疆界。

▲ “南海九段线”问题被“炒”起来是在2009年。越南和马来西亚向联合国外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涉及南海的议案。中国政府提交外交照会,反对上述议案。在照会中,中国政府附上了一幅示意图,示意图上标有“九段线”。
从国际法来看,中国政府进行的绘制“南海诸岛位置图”等官方活动实际上是在确认和宣示主权。也就是说,中国政府早在1947年,通过绘制地图,标注海上国界线,就已经确认我国对南海岛礁和南海海域相关的主权和管辖权等权利。
中国对南海主张历史性的权利
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主张是历史性权源加上连续、和平、有效的主权展示,这些主张除了基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外,还基于一般国际法或者习惯国际法上的历史性权利。而菲方坚持认为主张海洋权利只能是依据《国际海洋法公约》,这种看法在国际法上本身就是站不住脚的。
南海仲裁案所涉的一个关键问题是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主张。仲裁庭已经裁定这是一个关涉公约解释或适用的问题,也必将会在实体问题的裁决中裁定自身对菲方提起的诉求是否有管辖权,甚至要裁定中国的历史性权利主张是否合法。
在领土法这一主要由习惯国际法构成的领域中,有关国家在帕尔马斯岛案、Minquers and Ecrehos案、尼日利亚/喀麦隆案、白礁案等若干案件中对争议领土提出了历史主张,而且国际法院和仲裁庭在某些案件中确认了国家对争议领土的历史性权源。
因此,中国对南海的历史性主张首先便涉及对南海诸岛主权的历史性权源,根本就不属于公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
相较于领土法上的历史性权源,在海洋法上的历史性海湾、历史性水域、直线基线等制度中,有关历史因素是得到认可的。国际法学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一国主张历史性水域和历史性权利需要证明本国对相关的海域行使了公开、连续、有效的主权、主权权利或管辖,而且第三方特别是具有重要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甚至是国际社会,对该国的上述活动没有表示反对或默认。
中国从开发利用、管辖岛礁,绘制地图,标绘“九段线”,一直到新中国通过立法、行政、执法、设置行政管辖这些活动,是一个持续和平有效的主张对南海岛礁主权的过程。
此外,在国际法上,一般国际法确认的历史性权利与成文国家法确认的权利并无所谓的优劣问题,换言之,我们很难说海洋法公约所确立的规则是一般规则,一般国际上的历史性权利是特殊和例外情形。
必须尊重上世纪40年代的时际法
在中国1947年绘制1948年公布“九段线”的时候,国际法上判定一个国家的行为主要依据实际法。即,行为的效力不是根据后面新出现的法律而判定,而是需要依据行为做出时的当时的法律来判定行为本身所能产生的法律效力。
上世纪40年代当时的法律并没有现在这么完备,专属经济区制度和大陆架制度还在形成的过程中。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中国政府绘制了“九段线”。
而菲律宾想用上世纪80年代制定,1992年才生效的这样的一部法律(《公约》)去否定中国之前已经取得的一些权利,在法律上也是讲不通的。
《公约》无法解决所有问题
中国在南海主张历史性的权利是非常特殊的一个情形,有些专家称之为“自生自产”的权利。判定这样的一个权利是不是有效,不能简单地像菲律宾一样,把所有的问题都放在《公约》的范围里解决,因为公约对于很多的问题是解决不了的。
总之,中国不是仅凭一幅官方地图对南海岛礁主张主权,对相关海域主张历史性权利。在国际法上,中国完全有权对南海诸岛主张历史性权源,也可以对相关海域主张历史性权利。
同时,仲裁庭还必须注意到南海问题在地理、历史、政治和法律上的复杂性,需要考虑国际法上的时际法原则(编者注:即一个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要依据当时有效的法律规则来进行判断,简单来说就是法不溯及既往),绝不能单纯基于《海洋法公约》否定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
采访: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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