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小三阳抗病毒四年能停药吗 (乙肝抗病毒停药最新标准)

我们主要说说乙肝病友们的治疗与停药的相关内容。下面我们来按乙肝抗病毒治疗原因、启动抗病毒治疗的标准、病友们在抗病毒期间的常见错误认知以及抗病毒停药条件,这四大方面来进行具体说明。

我们先说抗病毒治疗的原因

由于目前口服核苷类抗病毒药物存在价格相对偏高、使用周期较长,以及存在耐药性,不少乙肝患者都比较抗拒抗病毒治疗,想通过保肝以及中药治疗来替代目前的抗病毒治疗。这些想法首先肯定是不正确的,保肝以及中药治疗虽然能辅助改善肝功能,但并不能替代抗病毒药物。

乙肝抗病毒治疗是减少和降低乙肝发展为肝硬化和肝癌的关键。乙肝病毒在肝脏中不断复制,如果不进行抗病毒治疗,45%的乙肝患者最终将发生肝纤维化,32%的病人发生严重肝纤维化,有22%最后发展成肝硬化,这种风险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长。如果只采用传统的护肝降酶手段使肝功能正常,是不能防止肝硬化发生的,因为没有抑制病毒复制。只有通过长期的抗病毒治疗,才能抑制乙肝病毒复制,从而缓解肝脏的炎症,减少肝硬化肝癌的发生。

乙肝小三阳抗病毒后的停药标准,乙肝抗病毒停药最新标准

我们再说说开始抗病毒标准

许多乙肝病毒感染者,在还未抗病毒之前,对自己的病情是否需要抗病毒治疗都有许多疑惑。一方面,担心未达到抗病毒条件过早抗病毒会导致抗病毒效果不佳,反而会影响后期的治疗,更容易出现病毒耐药;另一方面,担心不及时抗病毒治疗会使病情持续发展,导致病情加重,特别是对于那些转氨酶持续轻度异常的患者,更是十分的纠结。

那么乙肝患者,在病情发展到什么时候开始抗病毒才是正确的呢?下面我们来看看国内2015年的乙肝防治指南中关于乙肝患者开始抗病毒的条件:

(1)首先看HBV DNA水平:HBeAg 阳性患者,HBV DNA ≥20 000 IU/mL(相当于105 拷贝/ml );HBeAg阴性患者,HBV DNA ≥2000 IU/mL(相当于104 拷贝/ml);

(2)ALT水平:一般要求ALT持续升高≥2×ULN(超过3个月);如用干扰素治疗,一般情况下ALT应≤10×ULN,血清总胆红素应<2×ULN。

同时满足以上两种条件的,即达到乙肝抗病毒要求,这类人群应该及时进行抗病毒治疗。

那么,对于HBV DNA持续阳性、达不到上述治疗标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疾病的进展风险较大,可以考虑给予抗病毒治疗:

(1)存在明显的肝脏炎症(2级以上)或纤维化,特别是肝纤维化2级以上。

(2)ALT持续处于1×ULN至2 ×ULN之间,特别是年龄大于40岁者,建议行肝穿或无创性检查明确肝脏纤维化情况后给予抗病毒治疗。

(3)ALT持续正常(每3个月检查一次,持续12个月),年龄大于30岁,伴有肝硬化或肝癌家族史,建议行肝穿或无创性检查明确肝脏纤维化情况后给予抗病毒治疗。

(4)存在肝硬化的客观依据时,无论ALT和HBeAg情况,均建议积极抗病毒治疗。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对于HBV DNA阳性,不管转氨酶是否正常,只要有需要进行化疗类,需要抑制自身免疫的治疗,都应该提前口服核苷类药物进行抗病毒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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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说说乙肝抗病毒病友们在治疗期间常见的错误认知

乙肝的治疗和其他疾病有所不同,乙肝抗病毒治疗是需要时机的,如果未达到抗病毒条件就贸然给予抗病毒治疗很容易导致病毒变异,影响后期的治疗。但是,根据*日我**常收到的乙肝病友反馈信息来看,相对于未达到抗病毒条件就急于治疗来说,更多的是,本该到了抗病毒条件,但听了一些言论或网上所谓的相关资料,比如:乙肝抗病毒药一旦开始服用就停不下来了,需要终身吃药、有成瘾性、或出现了耐药就等于白治疗了等这些错误信息,而迟迟不肯开始抗病毒治疗。

事实是,乙肝属于慢性疾病,治疗疗程相对较长,之所以说一旦服用就不能轻易停下,是在没有达到停药条件情况下如果擅自停药,很容易导致病情复发,而且还会影响接下来的治疗。因为疾病控制需要它所以不能轻易停下,而不是说吃抗病毒药上瘾停不下来。并且,只要达到停药标准即可进行停药,并非都是终生服药的。

对于病毒耐药,是所有核苷类药物的共性。目前口服的一线抗病毒药物耐药门槛很高,并不容易发生耐药,而且即使出现耐药,也并不代表之前的治疗白费了!从慢性乙型肝炎的发展规律来看,如果不治疗会导致肝脏纤维化、肝硬化失代偿。所以,尽管一些患者在治疗中发生了耐药,但是前面的治疗延缓了肝损伤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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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来说一下乙肝病友们的抗病毒停药条件

根据乙肝诊断不同,以及所使用抗病毒药物的不同,其抗病毒停药条件也是不同的。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干扰素治疗的停药条件:

我国及国外乙肝治疗指南均推荐干扰素的疗程是1年。在治疗1年时间里,若E抗原阳性的患者达到了乙肝病毒DNA转阴,E抗原血清转换或/和乙肝表面抗原转阴,在完成1年的疗程后可以停药。

核苷类抗病毒停药条件分为E抗原为阳性的乙肝患者和E抗原为阴性的乙肝患者。E抗原阳性的乙肝患者,核苷类药物治疗建议总疗程至少4年,在达到乙肝病毒DNA低于检测下线、谷丙转氨酶复常、E抗原血清转换后,再巩固治疗至少3年(每隔6个月复查1次)仍保持不变者,可考虑停药,但延长治疗可减少复发。

E抗原阴性乙肝患者,核苷类药物治疗建议达到乙肝表面抗原消失且乙肝病毒DNA检测不到,再巩固治疗1年半(至少3次复查,每次间隔6个月)仍保持不变者,可考虑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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