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被曝光的事情 (中铁十四局中标被罚事件)

1月28日,本报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获悉,由于未按规范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近日被责令改正并警告,罚款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交工罚〔2023〕0332显示——

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未按规范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交工罚〔2023〕0332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吴言坤

执法部门:【浙江省】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01-24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2月21日13时50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人员在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五丰互通主线桥检查时发现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未按规范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警告,罚款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中铁十四局中标被罚事件,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被处罚

据天眼查显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系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成员,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0001630559891,法定代表人为吴言坤。(文|中国基建报 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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