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應表现“真、善、美”!并始于斯终于斯,固此就人们的社会&精神生活而言,艺术是没有特定范畴的,也不应有固定的范畴。
比如传统的表演艺术、歌唱艺术、舞蹈艺术、绘画艺术,书法艺术、陶瓷艺术、雕塑艺术、烹饪艺术及现代的光影艺术、电子艺术、数字艺术等……太多,如再细分,雕塑艺术还分有根雕、石雕、木雕、食物雕花……在此就不列举了。

但一件作品是否可称之为艺术品是有讲究的,首先是我们对艺术品是如何的界定,吾认为艺术品应具备如下几个要素构成:
一,原创性
要有自身独特的风格及特色;
二、唯一性
对某些艺术领域创作及作品的要求;
三、成熟性
一切艺术领域创作及作品都应具备“千锤百炼”“千金(精)一功”的特点,这种成熟性里创作者历经工时,精益求精&天赋与努力的结晶,这种“成熟之美”也是作品最本原的价值所在。
四、思想性
这是一切被称之为艺术&艺术品的“灵魂”!!!
艺术创作者在此方面如得到升华,其创作的作品可以被称之为“伟大的艺术&艺术作品”(当然首先要具备上述三点)纵观古今中外任何的伟大艺术、艺术家及艺术作品都無不例外。因为任何的艺术都是人类文化与思想的结晶,发现&记录&传播&弘扬人类“真、善、美”之文化与思想结晶是艺术创作者及艺术作品的宿命&天责,故可谓“伟大”。

人类从原始社会进入到农牧耕时代,再进入到工业时代,遂进入到信息社会并正在进入“万物互联”的数字时代,皆是人类不断地认识世界&知识&技术进步的结果,艺术是人类知识之园里开出的“绚丽之花”,是人类所独有的。
传统艺术及现代艺术精彩纷呈,未来之艺术还会积於泉湧,缤纷呈现,不断地反映人类文化及思想的变化与进步,因此,艺术与人类同在,艺术本身是永续和开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