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款贷**办理现场
昨日,记者从玉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玉州区2017-2018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款贷**从8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受理申请结束日期为9月30日,办理电子回执截止日期是10月10日,超过该时间未办理视为放弃*款贷**。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不办理)。
申请对象

玉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梁老师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款贷**是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款贷**。生源地*款贷**为信用*款贷**,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自2009年办理生源地信用*款贷**以来,玉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累计发放12219笔合同,发放金额7543多万元;目前已有7115笔回收*款贷**,还款本息总额3433多万元,历年到期正常还款还贷率100%,无违约学生。
据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款贷**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预科生、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和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主要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身份、曾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参考依据,并严格执行“八贷八不贷”。
*款贷**额度

按学制加13年确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款贷**期最短不少于5年(不含5年),最长不超过20年。*款贷**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生源地信用助学*款贷**严格执行*款贷**预申请制度,首次*款贷**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受理*款贷**申请。
申请流程

首次*款贷**学生
应届毕业生首贷
已建立贫困生档案并有*款贷**需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款贷**办理流程办理。
符合条件但未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未曾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有*款贷**意向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交贫困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由资助中心审核办理预申请后,方可按照流程办理*款贷**。
历届毕业生(在校生)首贷
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所在高校,由高校资助管理部门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款贷**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中职升高职毕业生首贷
符合贫困生条件并有*款贷**需求的学生应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由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之后按照办理流程办理。
再次*款贷**学生

续贷学生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对于未提交个人续贷声明或坚决不维护个人有关信息的*款贷**学生,资助中心可拒绝其*款贷**申请。
续贷所需材料:*款贷**学生签字的申请表一份;*款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原件及高校收费证明。(记者 唐雪萍)
原标题:生源地信用助学*款贷**开始申请本专科生最高贷8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