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
一种植物外壳,煮汤后食用就能达到“通灵修仙”效果,喝前还必须食素禁欲,喝时还必须保持内心虔诚?偏偏小伙张某对此深信不疑,并走上了不归路。而他服用的此等“神物”竟是新型*品毒**!

出生于1992年的小伙张某毕业后一直无业在家,上网冲浪过程中竟发展出“灵修”爱好。在与同好聊天时,他得知有一种植物外壳,煮汤后食用能达到“通灵修仙”的效果,服用前3天需食素、禁欲,服用时一定要保持内心虔诚。
于是张某走上了购买、食用这种植物外壳以达到所谓“精神修行”的不归路。直到被捕时,张某已深陷这种“神奇植物”的泥沼中不能自拔。
实际上,经鉴定,该植物外壳天然含有DMT(二甲基色胺)成分,是一种致幻剂,成瘾性很强,是国家精神药品管制目录中的一类管制药物,买卖、*私走**、持有这类*品毒**都构成刑事犯罪。

张某在食用该植物外壳一段时间后,逐渐分不清现实与幻觉,他在所谓的“灵修”过程中越陷越深,幻觉让他对“灵魂出窍”深信不疑,甚至开始想要接触其他的*品毒**来体验更强烈的幻觉。
然而,没有工作的他无力购买更多的*品毒**,只能通过“以贩养吸”的形式,出售手上已有的植物外壳。2020年6月,在网络上,他找到了所谓“志同道合”的毒友,将低价购入的植物外壳,通过成倍的高价卖出获取利润。

被缉拿归案后,张某虽承认自己的吸毒行为,但辩解一切都是为了“修行”和更好地提升自我。承办检察官点破了其所谓的“修行”,实际上就是沉迷于*品毒**带来的致幻效果,是他逃避现实社会、逃避家庭责任、逃避生活工作的一种懦弱行为。在检察官不断的教育和引导下,张某意识到自己一直在利用*品毒**麻痹自己,悔不当初,并认罪认罚。
目前,张某因涉嫌贩卖*品毒**罪被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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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私走**、贩卖、运输、制造*品毒**的,无论数量多少,都要追究刑事责任,严重的可以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吸毒行为,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吸毒成瘾,还可以依据禁毒法对吸毒人员作出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措施。
在对*品毒**的重拳出击之下,打击*品毒**犯罪取得了一定成效。以虹口区检察院为例,近5年*品毒**案件受理数量经过2016年和2017年的高峰后,呈现逐年下降的态势,特别是2019年和2020年,下降幅度非常明显。
尽管如此,禁毒之路仍需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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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法治报(ID:shfzb3416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