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对同性恋的看法是什么?

佛教对同性恋的看法是什么?

【前言】2015年6月26日,美国的最高法宣裁定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全球哗然。对于我们这个日新月异、变幻提速的星球而言,任何曾经被回避的问题,都被人们重新看待、思考与选择。任何假装问题不存在的态度,并不能消弭迷惑、分歧与争端。那么,佛教对同性恋的看法究竟是什么样的呢?下面镇楼的是马拉西亚佛教大长老和台湾释昭慧法师的开示,后面是知乎网友们各自的见解。

佛教对同性恋的看法是什么?

尊者(1919-2002, Venerable Dr K. Sri Dhammananda Nayake Maha Thera)来自斯里兰卡,多年担任马来西亚佛教大长老。以下为达摩难陀尊者与一位基友的电子邮件通信。

尊敬的长老:我在寻求您的指点之前,请允许我首先祝贺长老在佛教界五十年的服务,最重要的是,祝贺您对人类进步的贡献。过去几年中,我那些同为同性恋的朋友们一直向我提问,他们有兴趣了解佛教对基友的观点。在今日世界里,很难过地说,基友仍然被当成是社会唾弃的对象,认为这些人不干正事,只思淫欲。这种根深蒂固的形象造成了在工作单位上对基友的歧视,这在亚洲国家尤其严重。

根据我的理解,象伊斯兰教与基督教这样的宗教是谴责基友行为的,但是我常常自问佛教是怎样的态度。作为一个信奉佛教的基友,我在这点上并没有清楚的了解。我读过您许多很好的著作,也听过您的讲经,我甚至在网站上读过一些材料,但没有这方面的答案。

我的问题如下:

1.佛教谴责基友吗?

2.假如一个真正的佛教徒,信奉佛教,然而同时也是一个基友,这算不算是破戒,特别是那条“戒不正当性事”?

3.假如两个男人相爱,是否有错

对于基友,我还有更多问题想请教您。长老的许多著作讲解了佛教的逻辑与智慧。我可否建议长老写一本关于“佛教与基友”的书,我个人觉得对这个问题有许许多多的人观点含糊不清。这样做,有益于纠正社会对基友的看法。

我在最后祝愿长老健康平安,希望长老继续指导我们走向佛法之路。

达摩难陀尊者电子邮件的答复:

谢谢你的电邮。我很高兴你提出了这个问题,因为我意识到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周围发生的一切极其重要。我们不能继续假装人类行为的这个侧面是不存在的,不能认为那是羞耻的事情,不能以为只要我们不理它,足够长时间后,它就会自己消失。我同意,这个问题应当有一本书作详细讨论,但这需要时间。在这期间,我希望这个简单的答复有助于你理解佛教对基友的态度。

佛教对同性恋的看法是什么?

首先,目前人们对基友的态度,其主要影响来自英式基督教对圣经有关部分的看法,再加上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人以狭隘头脑所加以的夸大。在亚洲,特别是印度与中国,性事从来不被当成一种肮脏事件,只能暗中享受,或只为繁衍后代。在印度,印度神庙里的石雕足以证明,各种各样的*行为性**(包括手淫)是一种感官娱乐(KAMA-sensual pleasure)的表达方式,在道德(Dharma-virtue)的某个限度里是可以享受的。我们作为人,有这个身体,渴望各种各样的享乐(不仅仅是性),我们渴望食物,愉快的气味,美妙的声音,等等。假如我们硬要抵抗,当它们为罪孽,就好象用强力压制天性,这是有害的。人们受无明(Maya-ignorance)的影响,把身体看成真实存在,渴望满足自己对感官娱乐的追求。但是精神上成熟以后,无明被知识(VIDYA-knowledge)与智慧(PANNA-wisdom)代替。因此,在把身体看成虚幻印象时,自然而然就超越了这种执着。我们看见有些高明的人成熟起来以后放弃了性事,就象一个孩子长大后不再玩那些玩具。性事本身没有什么错。错误的是对它的执着(attachment)与受它的奴役以为耽于性事可以带来最终的幸福。这是当今娱乐媒体对性事的渲染利用带来的问题,夸大了性事带来长久幸福这种神话。

我们佛教中每天持诵的五戒中第三戒是:“我接受这样的训诫,避免不正当的性事。”首先我们注意到,这里没有强制性,没有触犯神的法律而受罚的惧怕,但是在我们认识到执着于性事的危险后,我们自愿地采取步骤来脱离执着,也就是接受训诫。

下一步,我们来看看"不当性事"的意义-我们这里指的是不正当,并非指所有性事。对那些没有选择独身的佛家子弟,性事并不禁止。无疑这只是对那些不是僧尼的在家弟子所说。僧尼们已经自愿选择了戒除性事,把精力集中于修持。不正当行为的意思是,那些对行事的人或者对方造成伤害的行为。某一种意义上说,假如双方为成人而且自愿,就不构成伤害。在佛教里,我们不把任何事情看成是一种违反神圣法令的"有罪"。我们出于无明(Ignorance)而做错,因此做了"缺乏技巧"的事(unskillful action),它会延缓或者干扰我们的修行。由于我们对事物本质(这里指我们的身体无明,这样行事从灵性上看是有害的。智慧与明辨会帮助我们避免有害的举措,无论心理上还是行为上。

与此有关的是,佛教并不承认婚姻是上帝许可的结合,似乎这样就使性事突然合法了。性事是一种人类活动,与天堂地狱无关。你要注意到,性事上的检点只是五戒之一。杀生要严重得多,因为你更为恶意地伤害了另一个生命。性事由欲望(craving)造成,类似于对食物,酒精,麻醉品,财富,权力的欲望。对其中任何一种的执着都构成了"缺乏技巧"。佛教劝告人们放弃任何这些执着,因为它们会把我们更紧密地束缚于轮回之下。而且耽于性事还会导致其它的恶果。从这里可以看见,佛教并不把同性恋看成是"错误",而异性恋就"正确"。两种都是用身体进行的性活动,都是淫欲的强烈表现,都增加我们对现世的渴望,使我们在轮回中陷得更久。无论是两个男子,或者一对男女恋爱,都出自相同的人身局限,也就是没有把身体看成空无实相。佛教并不谴责基友,就如同佛教并不谴责任何错事。我们出于对真相的无明而行事,因此所作只错在"缺乏技巧"。我们没有权利去谴责他人。我们的责任是帮助他人了解到,他们这样是出于无明,和怎样找到真正的快乐。我们没有权利去谴责那些与我们想法和做法不同的人,特别是当自己也身为其它感官娱乐的奴隶这种情形下。我们知道,我们一只手指指向别人,就有三只手指指向自己。

总之,基友与异性恋一样,起源于无明,当然没有基督教意义上的"有罪"。所有形式的性事增加对身体的淫欲,渴望,执着。有了智慧我们学会怎样脱离这些执着我们不谴责同性恋是错的,有罪的,但是我们也不迁就它,这是因为它与别的性事一样,延缓我们从轮回中的解脱。

祝你在佛法修持中进步。

佛教对同性恋的看法是什么?

释昭慧法师之‘同志’议题的佛法观点

(台湾玄奘大学应用伦理研究中心主任)

依佛法观点,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同志’课题?吾人不妨从同性恋与异性恋的共同特质作一分析:

一、*欲情**是生理与心理的综合反应,生理的讯息固然会扰动心理,但心理的欲念也会导致生理的渴求。

二、*欲情**是自体爱所延申出来的境界爱,是我爱所拓展出来的我所爱。在诸种欲望之中,*欲情**系缚众生的力量最为猛烈,它能覆障解脱,但并不是罪恶,因此被归类为‘有覆无记’法。

三、中国古谚云:‘万恶淫为首’。原因是:*欲情**本身虽无罪,却可能因*情纵**恣欲或独占心态,而导致伤己伤人的罪行。

四、因此,修道者必须戒绝*欲情**,专修梵行,以获致心灵的超脱;世俗人虽不必戒绝*欲情**,却必须节制*欲情**(不邪淫),以保障家庭的和谐,配偶与后代的福乐。

五、众生名为‘有情’,因此*欲情**是大多数众生的自然反应。在修学佛法的过程中,情与欲可依戒学以节制之,依定学以远离之,依慧学以超脱之——透过戒律的规范,可以让人节制*欲情**的发展。透过禅定的修习,可以让身心轻安,自然离欲。透过智慧的观照,可以将情感转化,并升华为疼惜众生的大慈悲心。

以上五点,可以说是*欲情**的共同特质,异性恋与同性恋,同样都是*欲情**,因此同样拥有前述共同特质——两者并没有神圣与罪恶的分野,也没有蒙受祝福与承受诅咒的殊遇。两者的*欲情**,同样构成系缚身心的猛烈力道;同样会因*情纵**恣欲或独占心态,而导致伤己伤人的罪行;同样可予以节制或予以戒绝;同样可予以转化或予以升华。以异性恋的立场来指摘、歧视或质疑同志,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也因为佛法对*欲情**有如上见地,因此在佛教中,同志较未受到宗教性的压迫与诅咒,也未被视作需要‘矫治’的病患;同志的情感生活,并未受到众多的注目与讨论。至多是‘不习惯’旁观同志恋人的亲蜜动作,但话说回来,吾人又何尝‘习惯’旁观异性恋人大剌剌的亲蜜动作呢? 夫物不得其平则鸣。既然在佛教中,鲜见类似其他宗教对同志不利的神学论述,不曾出现‘到底是要接纳同志,还是要改变同志(的性倾向)’的两造辩论,自然也就不会产生同志们强烈的不平之鸣。大家似乎很有默契地将同志的性取向,划归个人生活惯性,礼貌地保持着缄默态度,而不会就着道友或信众的性倾向,作出主动的调查 或访谈。

佛教对同性恋的看法是什么?

然而,难免还是有些负面的声音,出现在佛教圈里。此中最常听到的就是业障论,声称同志的性取向,来自恶业的招感。然而我们要问:

一、同志较诸异性恋者,真有较为深重的业障吗?是杀、盗、淫、妄的哪一桩,足以与同志产生必然的因果关联?要知道,同志本身,并不因其性倾向而受生理或心理之苦;同志之所以受苦,更多时候并非来自业果报,而是来自异性恋的主流文化。倘若去除了这种文化偏见,同志的身心安乐,与一般异性恋者是毫无差异的。

二、同样的荒谬逻辑,出现在对待女性、残障、病患、灾民、奴隶与动物的身上。好像她(他、它)们屈居弱势而承受苦迫,是活该报应似的。这种浓厚*命论宿**气息的‘像似佛法’,广泛流传于佛教界,以紫夺朱。持此论者,不但无心帮助众生离苦得乐,而且经常对受苦众生‘伤口抹盐’,让她(他、它)们倍增二度伤害。

三、退一步言,即使同志的性取向,真有来自恶业招感的成分,但试问无始生死以来,谁能保证自己没有恶业?各种不同的恶业,招感不同的苦异熟果。面对众生的苦异熟果,佛弟子理应学习佛陀的‘护生’精神,悲悯、拔济、协助其离苦得乐,断无视其苦为‘恶业招感’而予以压迫与诅咒之理。

四、更何况,同志的身心状态,大都良好,只要对他们不施以歧视、压迫,他们可以自得其乐,还不需被施以悲悯、拔济。

五、恶业有种种,歧视、压迫以恼害众生,正是恶业之一。准此,同志的性取向,是否有来自恶业招感的成份,尚未可知;但是对同志的歧视、压迫,肯定就是恶业;社会中如果存在这种共同偏见,那就是恶法‘共业’。因此歧视同志的异性恋者应该断除如是恶业,并以‘平等对待一切众生’的清净共愿,来改变歧视同志的恶法共业。异性恋主流文化对同志所施加的恶业,只要一日不改,那么,同志将自己的性倾向当作是一种深邃的秘密,就成为无可避免的心理自卫机转。这或许也导致许多同性恋情,因于当事人的焦虑感、不安全感,以及欠缺社会性支持,而无法免于悲剧性的结局,乃至造成了部分畸形发展的性泛滥现象。

世人面对此诸同志悲情,不但无法体会‘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道理,反倒有意无意地将这些恋情失败的悲剧与性氾滥的现象,拿来证明‘同志’在品格与生、心理方面,确乎较为卑劣,这当然更激发了同志的愤懑之情与不平之鸣。这种恶性循环的互动模式,于是搅拌出了更多的恶业与苦迫。 为了改善前述恶业与苦迫循环无已的不良现况,同志运动实有其必要。作为一个众生平等论的服膺者,佛弟子应大力支持同志争取平等对待的权益,而不只是保持高度礼貌的缄默而已。

知乎网友评论:

【小言易语】

这篇文章里最重要的就是这一段:

佛教没有一套孤立的道德评判标准,当佛教说一个行为是错的时候,并不是因为这个行为违反了某一种道德标准,而是这种行为给你自己造成了伤害。

因此,按照这一逻辑,佛教并不认为天生、自然的同性恋是“错的”;相反,如果天生是同性恋、却自己拼命压抑甚至想强行改变从而“给自己造成了伤害”,那才是“错的”。

这篇文章的结语让我印象很深,这里也分享一下:

佛教从来不会说轻易地说什么是错的,起码不会孤立的树立起一套标准。佛法的所有戒律和原始儒家的礼是一样的,都是成全你的,不是限制你的,在佛教,最重要的教义与戒律就是无限的无休止的宽恕与爱。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佛教是最天真的。但是惟其天真,才彰显了世尊超越一切的爱,正是这种爱,使我们能够超越人天 长夜,在劫火洞然,大千俱坏之时可以慈悲之心共同守护心灯。

【稻稻】

慈诚培吉上师为我开示过:佛教不会因为任何一种烦恼习气而对该众生产生歧视,也不可因为这样断掉同性恋者的佛缘。我理解佛对同性恋异性恋的教授是无二的,最终大家都通过修持断却烦恼,换言之,成了佛,同性恋者不会想搞同性;异性恋者也不会想搞异性,因为贪痴已断。 另外,我记得宗萨钦哲仁波切曾经在教学时说:我有很多女朋友,我在认真地考虑结婚,我觉得我还有一些同性恋倾向。无论你如何理解他这番话。我觉得真正的佛法就如这些上师一样,是这样的慈悲。

我又找到一段宗萨钦哲仁波切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哈哈哈,好爱他:

佛教对同性恋的看法是什么?

(男学生)首先我想借此机会亲自感谢您至今所授的教导

我的问题是刚才那位先生触及到的是关于同性恋

我要说的是女同性恋

在*藏西**我们藏人至少是在我的生活里

从来没有这样的藏族男女同性恋

(仁波切)那我们可不知道(哄笑)好继续吧

(学生)到目前为止我们所受的教授

您的例子总是例如夫妻间的吵架不包括同性恋的

(仁波切)哦不是的

(学生)我想他们会觉得被遗弃了

我只是好奇佛教的看待方式是什么这是什么现象

我觉得男女同性恋不是一开始就注定是这样的

是他们成长时把它接纳成为自己的本性。。。

(仁波切)佛教是怎么看同性恋问题

(学生)嗯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

(仁波切)当然。。。其实我跟你讲

我想佛陀对于性别取向从来不觉得是个问题

问题永远在于欲望

你怎么做不管你是跟另一个人做还是跟树做(哄笑)

都不是问题所在

实际上问题是欲望

那洛巴说过噢不是帝洛巴说过

绑缚住你的不是现象绑缚住你的是对现象的执着

(学生)我说的并非*行为性**的取向而是天生是女同性恋的天性

(仁波切)噢那个与生俱来的

这个(藏文)这实际上是在所有的教法的开端

就是众生有不同的倾向(莫巴)不同的种性(亢)

亢是种姓元素吗

我猜你可以将讨论的这东西计入其中亢桑巴

不同的想法不同的构造成分等等

这完全不是什么新鲜事对佛法来说这并非新东西

(学生)非常感谢

(仁波切)但你提到这个很好

因为如果你看到有歧视偏见

那始终是文化的产物永远是文化的东西

【般若光光】

首先,有一个概念要区分开来,就是同性恋,是同性相恋,并不代表同性之间的淫乱之事。从佛教角度来说,这是情执,人人都有情执,从人对人,人对物,人对动物都有情执。然而,如果把同性之间的这种情,演化成了更深的性的淫乐,那就是不可取了。也有人说,同*爱性**恋,*爱性**是升华,这样说来,与异性恋并没有什么不同。不能正视同*爱性**恋的修行人,不是一个正常的修行人。恶视同*爱性**恋的修行人,不是一个圆满究竟的修行方法。

【曹哲】

问:佛教反对同性恋么?

答:呵呵,我连异性恋都不支持……

【一张皈依证】

《大乘造像功德经》节录

弥勒。复有四缘令诸男子其心。常生女人爱欲。乐他于己行丈夫事。何等为四。

一者或嫌或戏谤毁于人。

二者乐作女人衣服庄饰。

三者于亲族女行淫秽事。

四者实无胜德妄受其礼。

以此因缘令诸丈夫起于如是别异烦恼。若悔先犯更不造新。心生信乐作佛形像。其罪既灭此心亦息。

白话:

为什么会成同性恋呢?因为过去(或前世)曾经:一、讥嫌、戏笑、毁谤他人;二、喜欢穿着女人衣服;三、与有血缘关系的女子行淫;四、没有真实殊胜的德行,却接受别人的礼拜。

如何转变呢?首先要忏悔往昔所做过的上述四种恶业,以后不再复造;其次,以敬信心和欢喜心,造作佛像。

这样,就可以除灭以前的罪业,同性恋之心也会熄灭。

佛告诸比丘。

……

若优婆塞。与人女非人女畜生女。三处行邪淫。犯不可悔。若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黄门.二根。二处行淫犯不可悔。若发心欲行淫。未和合者犯下可悔。若二身和合止不淫。犯中可悔。

……

若优婆塞有男子僮使人等。共彼行淫二处。犯不可悔罪。余轻犯罪同上说。

……

——引自《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淫戒第三

白话:(五戒)优婆塞(居士)于男子二处(口处.大便处)行淫,犯戒不可悔(即破戒),不再是(五戒/满分)优婆塞。

需要忏悔清净后,重新受戒,方可称(五戒)优婆塞。

末学仅仅是肤浅的众生,迷茫的众生之一,末学讲的不算数,只有世尊,佛,所讲才是明灯,才是真理。好好听佛的话就是报佛恩的一种方式。

末学也从未鄙夷,抑或瞧不起过同性恋,但也更不会提倡和认可这种行为。

佛是慈悲的,佛是正遍知,他知道我们这些众生会犯的错误,也不会怪罪我们,事实也没有责怪和呵斥过我们。

佛用谆谆的软语给我们指出了错误,慈悲向我们人道众生开示了解决的方法,即忏悔后制佛像。

同时末学愿望我们不要提倡同性恋,用慈悲手法去包容接纳同性恋人,把正信佛法辗转开化,传给更多的人。

弟子合十,愿见者欢喜,福慧增上。南无阿弥陀佛。

佛教对同性恋的看法是什么?

附带宣化上人对同性恋的开示

同性恋是自掘坟墓

http://www.xuanhuafb.com/html/xhkse/xhkse58.htm

宣化上人:同性恋是*国亡**灭种的行为

http://www.xuefo.net/show1_54081.htm

【顶礼海涛法师】

据我所知,同性恋在佛教经典中没有支持或者反对这种说法。备注:我没有读完大藏经。

但是,我看过一本书,里面正好有过介绍这一块的,

说的,同性恋者属于邪淫。邪淫就是说不是正淫。那么,邪淫自然是破五戒之事。破五戒难得人身哦。

【阿锐】

宣化法师说同性恋是妖魔鬼怪。

【王嚯嚯】

不管恋上谁,都是因缘使然。

缘聚缘散,不执着便好。

随缘了旧业吧。

【赵嘉琪】

喜欢柠檬派并不比喜欢苹果派更好..从见地来讲,都是执着

【郭鹰】

执持一种欲望并以此摒弃和排斥另一种欲望,是没有任何哪怕比微尘还细的安立之处的;至于律法、戒条的问题其实和这些没有关系的,为修行而持戒,因传代而生养,图淫欲而行乐,其实从本质上无有差别。

发布于 2011-07-06 添加评论

【苏易桥】

佛教中,应该不存在异性恋和同性恋的分别对待。

离分别相是无论在中观还是唯识里都强调的,简单来说就是甜的和苦的、快乐的和悲伤的、好看的和难看的,等等等等,都是一样的(当然,当嘴上已经说出了他们的名词之后,就是有分别相了),所以同性恋和异性恋,没什么不同。

况且最主要的是,中观讲空,唯识讲识,没有哪个教派是讲恋爱的……

【许铭统】

不排斥、不歧视、不提倡、不支持。敬畏生命,所以我们爱同性恋者,就像我们爱所有人、动物、植物那样,我们对同性恋者一视同仁,不认为同性恋者心灵丑陋,不认为同性恋可耻,当然,也不认为同性恋者比他人高尚。

【匿名用户】

犯戒的事情。

淫心不除尘不可出。

必沉生死苦海。

坏事。

没干的别去干。干了的快停止。

文章转自:不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