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记者 段凤桂
“这种协议太不合理了,学校怎么能以这种方式来限制学生转学呢?”7月23日,梅州市五华县一不愿具名的学生家长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他家小孩今年中考考上了五华琴江中学,22日,他陪同小孩去学校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工作人员要求高一新生和家长先与学校签订一份“不准转学协议”,方能缴费注册。

(琴江中学教学楼的墙壁上贴有“高一级新生:先签协议后缴费”的提示语。)
每学年七八十名学生转学
该名学生家长提供的协议书显示,甲方为五华县琴江中学,并加盖了公章,乙方为学生和学生家长。协议内容为:“为了使学生入校后更好地完成高中学业,经甲乙双方协商如下:凡今年高一学生被我校录取且缴费办理学籍后,在高中就读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学生确有随户口迁移到外县市或随父母工作调动到外县市等原因申请转学者,须提供有效证件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7月28日,记者来到琴江中学,一栋教学楼一楼的墙壁上仍保留有“高一级新生:先签协议后缴费”的提示语。“采取这种措施主要是想稳定生源,控制学生在县内各学校之间的转学。”琴江中学校长刘焕东坦承确实存在这样的协议书。他说,琴江中学地处县城郊区,是普通学校,与县城几所高中相比,无论是办学条件还是师资力量,都存在一定差距。因此,近三个学年来,分别有75、68、81名学生办理了转学手续。“我们是在夹缝中求生存,所以今年才会出这个协议。”该校近三年的学生总人数分别是3147、2946、2743。

学生流向省一级学校
在刘焕东看来,学生流失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办学,因为转学的学生一般都是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或者握有其他资源,无形之中会对其他学生的心理带来冲击;另一方面,教育公平问题也很难得到保障,“有些学生家长把我们学校当作跳板,先读一个学期过渡,获得学籍之后再把小孩转到更好的学校,这势必会占据名额或学籍,导致其他真正想读我们学校的学生进不来。”
“学生到我们学校读书并不是我们要求他们过来,而是他们自己根据中考分数填志愿然后被录取的。不能来我们学校读一阵子,就通过其他方式转去那些他们原本进不了的学校。”副校长甘宇凯说。
近几年,琴江中学转出的学生大多流向了县城的田家炳中学和五华高级中学,这两所学校都属于省一级学校,中考招生录取分数线要远超过琴江中学。据五华县教育局教育股一位李姓副股长透露,今年田家炳中学、五华高级中学和琴江中学的录取分数线分别为535.5分、467.1分和322.5分。

普通高中不能转入示范性高中
对于琴江中学与学生签协议的做法,李副股长表示县教育局并不知情,是学校单方面作出的决定,但可以理解,也比较正常。他告诉记者,琴江中学每年转出的学生数量都位于全县前列,有些家长看到子女没考进田家炳中学或者高级中学,就在进入琴江中学后千方百计要求转学,“同意也不是,不同意也不是。”
2014年7月25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规定:中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可办理转学。由于梅州市和五华县未制定其他操作细则,五华县教育局对于学生转学都是按照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
李副股长称,学生转学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学生随父母迁移到外地,可以提出申请;在县内转学需要有正当理由,比如家长从乡镇到县城买房或者居住所从城东搬到城西等情况,只要有学位也可以就近入学。但普通高中一般不能转进水寨中学(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其实严格来讲,琴江中学与田家炳中学也不对等,但在操作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从方便学生的角度,还是可以。2015年到2016学年,田家炳中学一共转入了200名左右的学生。”
刘焕东坦承,学校制定的协议与实施细则略微存在一些冲突,但也是被逼无奈,如果以后还是有学生申请转学,也只能尽量做工作,没有其他约束条款。甘宇凯则对协议持悲观的态度,“协议也是稍微控制下,没多大意义,要转的还是会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