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生活在监狱之中,除了与监狱民警身份的不平等,可能彼此之间也会有差异。
这种金字塔式的等级制度,恰恰跟社会阶层一模一样。

岗位不同,考核分数不同
监狱里的服刑人员根据岗位不同,担任的角色不同,考核分数高低也不同。监狱里有杂工、技术工等一线劳动人员,还有互监、组长等事务犯。
一般来说,考核分越高的人,在服刑人员中“混”得越好,担任的岗位也越高,劳动也相对最轻松。每个分监区都有一个大组长,他完全脱产,不参加劳动,只负责协同民警管理其他同犯。甚至在其他同犯眼中,可以说,大组长就是一个穿了囚服的民警。
大组长之下,是各种事务犯,有的是劳动小组长,有的是监室小组长,有的是质检员、统计员,他们的考核分数往往仅次于大组长。还有一些人在白天在厂区劳动,晚上回监室后,负责维持纪律,打扫卫生,就为了多加分呈报减刑假释,这些人虽然不算事务犯,但是多劳多得,分数也不低。
剩下的人就是一线劳动人员,类似于白身。每个月就靠劳动和日常表现拿分,他们是监狱中最辛苦的一拨人,也是人数最多的一拨人。考核分决定的是减刑假释,所以想要早点出狱的人,只有努力往上走。

处遇分不同,生活待遇不同
如果说考核分决定了减刑假释,处遇分就决定了生活待遇。大家都知道,在监狱里待得时间越久,考核分越高,那么新入狱服刑的人,就很难追上那些刑期长的人。
设计分级处遇制度的出发点就是鼓励所有人踏实改造。一个在监狱待了3年的人,如果日常表现不好,处遇分只有50,而一个新犯只要不犯错,处遇分也可以达到100,这就实现了弯道超车。服刑人员的会见次数、亲情电话次数、每月可消费额度都是直接和处遇分挂钩。
很多监狱会把服刑人员分为不同等级,类似浙江监狱就把罪犯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根据的是处遇分,而不是考核分。最高的*级A**罪犯,每月可以消费500元,最低的E级罪犯,每月只能花8元。处遇分的分级处理,让服刑人员不再拘泥于死板的考核分,打破了服刑越久越有优势的桎梏。这是新时代下司法制度设计者的一种摸索和智慧。

监狱是小社会,无法脱离等级
人是社会性动物,自然摆脱不了等级制度。自古以来,等级并没有错,错的是等级高的人是否为非作歹。只要那些事务犯、处遇分高的人不恃强凌弱,就不会出现牢头狱霸,监狱的改造风气就坏不了。靠服刑人员本身的自觉性很难,这时候就需要监狱民警煞费苦心多多进行普法和思想教育。
以考核分和处遇分为抓手,以减刑假释和生活待遇为杠杆,监狱对于服刑人员的改造,不再停留在吹吹打打的皮毛,而是越来越走向深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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