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并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从今年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违反规定者将被警告或处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截图。
《办法》已经出台了几天时间
那么在我们隆安
《办法》的实施进行得如何了呢?
下面请看记者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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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城农贸市场,少数几家摊位仍在使用生鲜灯。零伟权 摄
12月4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县城农贸市场,发现大多数生鲜摊档已使用上符合新规定的灯光,仅有少数几家摊位仍在使用生鲜灯。

生鲜灯照明下的肉类。零伟权 摄
长久以来,“生鲜灯”常见于市场、超市、生鲜店等。“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灯光的显色指数越接近100,对物体的色彩起到加深加重的作用,使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比自然光下的颜色更鲜艳。“生鲜灯”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比如红色和绿色,让食品的颜色看起来更加红润或鲜艳,从而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

市民 邓女士: 我觉得用生鲜灯来照明,对我们消费者来说有被欺骗的感觉,我们在购买的时候总会希望能买到新鲜的肉类、蔬菜,用生鲜灯照明我们是看不清楚,分辨不了的。

在城北的一家超市,已不见“生鲜灯”的踪影。零伟权 摄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城北的一家超市,这里无论是瓜果蔬菜区,还是生鲜肉柜,都已不见“生鲜灯”的踪影。

某超市经理 李女士: 在没有接到生鲜灯整改通知之前,我们的生鲜灯主要是用在蔬菜类,还有肉类的照明。接到整改通知后,我们就开始整改,我们把原有的生鲜灯撤掉,换上这种普通的白色照明灯管 。


顾客在选购无“生鲜灯”照明的生鲜。零伟权 摄
记者从隆安县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县城农贸市场、各大超市已基本完成生鲜灯统一更换工作,对于尚未整改的摊位、店面,市场监管部门已发送通知书,责令整改。 市民群众如有发现仍在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或举报。

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凌翠莲: 下一步我们隆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加强对生鲜灯的监管,如果发现有违规现象,我们将会进行责令改正、警告,拒不改正者我们会给予相应的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生鲜灯的使用进行监管。零伟权 摄
(文/潘华 摄/李韩诚 图/零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