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则好消息
苏州人才租房补贴政策
迎来重大调整
7月1日起
首次上调补贴标准!
范围也从园区拓展到苏州城区!
本科单身500元/月
本科已婚和硕士800元/月
博士900元/月
还有一则
7月1日起
苏州再次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01
2020年7月1日起,园区内虚拟优租房补贴标准调整为:本科单身500元/月,本科已婚或硕士800元/月,博士900元/月。因园区以外房屋租赁成本相对较低,为平衡区内区外人才租赁补贴,园区外各档虚拟优租房补贴相应调减100元/月。
➤补贴标准一览表如下:

➤特别提醒:
5月份已发放的虚拟优租房补贴(即补贴季为5-7月的)存在的差额不再补发。6月份即将发放的虚拟优租房补贴中,补贴期开始日期在7月份前的,仍按照老的补贴标准发放,补贴期开始日期在7月份起的,按照新的补贴标准发放。
解读
由于补贴按季度发放,新、老补贴标准以7月1日为划分节点。就园区内博士举例,假设于6月份发放补贴的补贴期为2020.05.21-2020.08.20。
则应发补贴为:800+800+900=2500元(园区博士补贴调整前为800元/月)。

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
我们做了一个极简版解读
让大家一图看懂
园区“虚拟优租房”政策


那么如何才能申请到虚拟补贴呢?
↓↓↓
申请准备
在进行补贴申请时
需要填写房东、房屋相关信息
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
01
房东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
➤用于审核房源资格,申请时房屋坐落需对照房产证一字不差填写。
02
房东银行卡复印件
➤用于补贴发放,必须为房东本人储蓄卡,需作为附件上传。
03
房屋租赁合同
➤用于核定合同信息,需作为附件上传。

申请流程
准备好相关材料后
就可以在线填写申请表啦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





(点击查看大图)

审核状态
提交申请后自己是否通过申请?
什么时候才能领到补贴?
下面用一张图直观地告诉你
整个虚拟补贴的审核状态
↓↓↓

(点击查看大图)
02
近日
苏州市民政局发布消息
从7月1日起
苏州再次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7月1日起,苏州市将提高各类社会救助标准,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生活供养标准、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生活救助标准等。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995元/月提高到1045元/月。依据分类施保原则,低保中大重病患者按低保标准的120%(1254元/月)全额发放;老年人、未成年人、单身等特殊对象救助标准提高20%,按照1254元/月差额发放。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我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40%,即从1393元/月提高到1463元/月;本人无收入的全额发放,有收入的差额发放。
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生活救助标准
我市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生活救助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20%,从原来的1194元/月提高到1254元/月,按照本人收入低于救助标准的差额发放。
低保就业人员就业成本扣减标准
符合就业成本扣减的低保对象,可享受低保标准30%的就业成本扣减待遇,由原来的298.5元/月调整到313.5元/月,鼓励和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就业。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职工生活补助标准
根据政策规定,我市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由1640元/月调整为1722元/月。
此次标准调整,是自1996年我市建立低保制度以来第19次调整,将惠及我市各类救助(补贴)对象5.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