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辽阳市检察机关以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行检察职责,以新时代检察改革为契机,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发挥所长,推动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为辽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法治辽阳、平安辽阳、和谐辽阳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且看基层“*会两**”全市7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亮出年度成绩单。

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志刚2019年12月26日在辽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69人,不批捕96人,提起公诉294件415人,不起诉30件45人;依法办理的高检院挂牌督办的小北河镇张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起诉团伙成员26人,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落实最高检“保护未成年人”一号检察建议,在下达河乡建立未成年人关护基地,办理未检案件33件37人,发出检察建议4份;开展打击非法*访上**专项活动中,为全县*访信**稳控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持,共受理相关案件14件16人,批捕14件15人;在全市检察系统成立首家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来访70件181人,受理15件27人,提供法律咨询55件154人;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共办理批捕案件17件32人、起诉案件6件11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份;强化刑事立案、审判活动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强化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追捕1件1人,追诉5件5人,提出抗诉案件法院改判2件2人,发回重审1件1人。办理民行案件3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收监执行案件6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7件,配合县公安局监管大队投放罪犯7次65人,依法保障刑事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灯塔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波2019年12月26日在灯塔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40人,起诉404人,起诉涉恶犯罪17人。起诉破坏营商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3人;监督有关行政机关依法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件,发出监督有关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行环境资源监管职责的检察建议20份,起诉贪污、挪用公款和玩忽职守犯罪6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件。监督有关行政机关移送犯罪案件4件。提出刑事抗诉5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人员监外执行不当,收监5人。对可不继续羁押的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办案单位采纳25人。监督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5人,办案单位已收监2人,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2人。纠正刑期计算错误1人。监督交付执行财产刑罪犯164人,涉罚金457万元。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8件。提出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意见15份。办理支持起诉案件7件,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9.8万元。成功办理了辽阳地区首例虚假诉讼案件,依法监督纠正“假官司”1件,公诉虚假诉讼犯罪嫌疑人3人,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份。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将原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

白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峰2019年12月26日在白塔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依法办理了张某等18人开设*场赌**案和李某等23人特大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全面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对42件68人适用认罪认罚,集中办理了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涉访案件;全年接待*访信**57人次,受理案件18件;重点惩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起诉12件72人,办理了公安部督办柴某等人非法经营案、段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等有重大影响案件;构建“4+2+1”法律监督新格局,案监督案件10件,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8件,追捕漏犯7人,追诉漏犯4人;结合区域特点,把食品药品领域和环境资源领域作为公益诉讼检察的重点,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2件,立案18件,建议改变强制措施和释放17件。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病情恢复审查环节和罪犯脱管易发环节的监督力度,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14人;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制度,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委员共办理案件62件,占全院办案总数的27%;开展专项案件评查,共评查重点案件42件;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现有的11个科室整合为3个业务部门和2个综合部门;办理国家监察委督办、省监察委调查的某市委书记侯某受贿、滥用职权案,全年共办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件6人;积极开展律师接待工作,共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会见140余人次,申请阅卷150余人次,全面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文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詹克辉2019年12月26日在文圣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91人,提起公诉166人;积极开展“深挖根治”和“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依法逮捕涉恶犯罪4人、起诉30人,依法从重从快办理了李守明等6人恶势力犯罪案件;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排查化解4起案件;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1件;追捕2人、追诉7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未执行刑罚1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名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均被采纳;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调取法院生效判决的民事、执行案件130件进行审查,摸排案件线索18件,发现在审理案件时违反法律规定超期送达被告10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全年共排查公益诉讼线索86件,立案84件,名列全市首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份,其中24份行政机关回复并整改完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排查线索22件,立案调查21件,已经审结11件;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固体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活动。立案24件并发诉前检察建议24份,行政机关回复10件,对医疗机构固体废物不规范处置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件。


宏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广龙2019年12月27日在宏伟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依法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96件145人,批准逮捕75件114人;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142件234人,提起公诉124件181人;围绕“深挖根治”、“*网破**打伞”工作重点,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保护伞”线索1件,办理市院指定管辖涉黑犯罪案件1件12人,涉恶犯罪案件1件3人;严厉打击以*访上**为由扰乱公共秩序及危害社会管理行为,对4名违法*访上**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提起公诉;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有答复制度”,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0余件次,全部做到息访息诉;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3件6人,起诉电信网络手段实施诈骗和金融诈骗的犯罪2件13人;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企业提出检察意见建议20余条;开展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监督专项活动,调取法院民事审判卷宗60册,摸排虚假诉讼线索2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3件40人。办理了我市第一起督促催缴土地出让金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忠泉2019年12月30日在弓长岭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依法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15人,提起公诉183人,采取提前介入等措施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提起公诉2件11人,追诉漏犯6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件8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3件;接待群众来访45人次,受理案件3件,做到件件有回复;监督立案6件7人;追诉漏犯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件8人,精准量刑建议全部被审判机关采纳;监督审判机关交付执行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3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理案件13件,变更强制措施12人;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件,发出检察建议28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积极开展加强环境治理净化汤河水库周边及太子河流域水资源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立案14件,向辽阳市生态环境局等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份,促进了对汤河水库周边及太子河流域水资源的治理和保护;通过互联网公开案件信息247条,公开法律文书100份,为律师提供查询43人次。


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宁川2019年12月27日在太子河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90人,提起公诉152人;妥善办理祖某军等13人特大电信诈骗案、吕某纯故意杀人案、许某霞等5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等一批影响社会稳定与经济民生的重大案件;办理涉恶案件2件,白某新等6 人,周某鹏等3人涉恶势力犯罪案;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检察开放日活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通过办理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共挽回国家税款20万余元,办理中晨宏远、忠相铝业等民营企业员工侵害企业权益犯罪案件4件10人;年度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27件35人,其中提起公诉案件21件29人,不起诉案件6件6人; 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执行、虚假诉讼等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共排查出虚假诉讼类案件线索2件;受理民事案件线索27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件,发出《检察建议》36份。
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七个基层检察院纷纷表示,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砥砺前行,奋力推进检察事业新发展,为新时代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