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维权遭人威胁 (业主被维权人威胁)

本文内容来自于网络,若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或存在侵权行为,请联系删除。本文仅在*今条头日**首发,请勿搬运。

业主维权遭人威胁,业主代表维权被威胁

郑州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梁方静举报,开发商因她参与维护小区业主权益,派人到她家乡“威胁”她的父母。 “不要再参与社区事务了,后果由你自己负责。” 开发商对此坚决否认。 。

这两个人的身份到底是什么? 梁芳静说,她老家的派出所立案了,警方通知她,他们确实是开发商的。 此说法尚未得到警方证实。

【事件】小区物业委员会主任称老家父母遭开发商“威胁”

梁方静,郑州市郑东新区恒通新城社区业主委员会主任。

11月26日上午,梁方静接到老家打来的电话,称父母家里出现了不明身份的人,对方驾驶的车辆是郑州车牌。

“他们上来问是不是梁方静的家人。我家人说是,还问他们是谁。” 梁方静回忆,对方说“不要再插手社区事务了,后果自负”就离开了。

家人将她追到外面,并拍下了她和她驾驶的豫A牌车的照片。

“当我接到父母的电话时,我非常害怕。” 梁方静说,因为担心父母和家人的安全,她报警求助。 当地尼利派出所民警受理此事并立案。

来到梁方静家乡的不明身份者是谁? 为什么警告他不要参与社区事务? 梁芳静说,她此前曾带领所有小区业主在水、供暖、住房、物业等问题上维权,并多次与开发商对簿公堂,并与其发生矛盾。

目前,业主委员会正在与开发商就按照规划许可增建地面185个车位以及地下车位权属事宜进行诉讼。 此外,针对开发商留下的外墙质量问题,业委会多次向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但无果。 10月,业主委员会向郑州市建委、河南省住建厅建筑质量管理办公室投诉。 截至今天尚未收到书面答复。

考虑到她之前与开发商发生过多次正面冲突,她断定去她老家的人都是开发商派来的。

【开发商】对方造谣生事,又不是我们人。

恒通新城社区位于郑开大道与康庄路交叉口东500米处。 由郑州恒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房地产)开发建设。 该物业于2013年9月30日交房,目前有业主800余人。 2017年2月10日,社区业主委员会注册成立,梁方静担任主任。

12月2日,记者电话联系了恒通地产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徐军。 “我们从来没有威胁过她,她一直在威胁我们。” 徐军否认了梁方静的说法,“她散布谣言,闹事,我们太守纪律了,都被她欺负了。”

两*党**之间的冲突是如何开始的? 徐峻说,说来话长。 他说,自从社区交房、梁被任命为物业委员会主任以来,双方矛盾不断。

例如,社区的水问题。 “一开始自来水管没有铺设到位,小区用的是地下水,检测合格,她说是脏水。” 徐军说,后来考虑尽量让业主满意,水的问题就解决了。 此后,社区开始使用暖气和住房。 两*党**在诸如此类的各种问题上一直存在分歧,甚至还因此问题提起过诉讼。 “她尝到了维权的甜头,却不断制造麻烦。”

此外,徐军还表示,梁某本人以全体业主的名义,采取堵门堵路、悬挂横幅等不当方式维权。 针对梁芳婧此次所说的开发商派人到她老家“威胁”,徐军的态度是:“那不可能,不是我们人!她想说什么就说什么,那里有”对她没什么好说的。”

【派出所】已立案侦查,核实清楚

梁芳静说,她立即报警,并在家乡长垣县公安局尼里派出所立案。 12月2日下午,记者联系办案民警,但对方拒绝接受采访。

据梁方静提供的录音显示,她于2日上午联系办案民警,询问案件进展。 “办案民警告诉我,恒通地产的律师已经联系过他们,说当天来梁方静父母家的人确实是恒通地产的人,去家里的目的是为了核实我是否身份信息准确,家里是否有我。” 梁方静说道。

她还表示,警方告知恒通房产律师,如想了解其身份信息,可持律师证明前往辖区户政事务所、社区、村委会,不要前往其家中。 警方还表示,已要求恒通地产的律师转告来梁方静父母家的两人尽快去派出所配合调查。

“我对我所说的话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梁方静斩钉截铁的说道。

【意见】职责明确,业务和产权分配好,矛盾大大减少

社区的形成离不开开发商、物业公司、业委会和社区。 四者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又存在不同程度的联系。

随着当前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蓬勃发展,业主对舒适环境和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细化。 作为社区业主、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沟通桥梁,其成立的初衷是提供更加合理、规范的社区管理模式,代表广大业主的诉求。 也正是因为如此,各地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之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矛盾和纠纷。

针对此事,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认为,开发商和业委会共同的服务对象是业主,让业主满意就是他们的共同目标。 因此,两者原本并没有什么矛盾和冲突。 但业主委员会是从业主中产生的,这使得业主委员会与业主的利益存在重叠。 业主委员会自然希望为业主争取更多的利益。 开发商是具有独立利益的另一方。 本来应该是三个不同的利益集团,实际上变成了两个利益集团。 这是系统的问题。

此外,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存在权力不对等、实力不对称的情况。 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的合法维权行为,要么会被开发商有意无意地忽视,要么会被开发商有意无意地放大,导致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之间产生矛盾。 开发者之间很难沟通和协调,久而久之就会出现矛盾甚至冲突。 这种情况的出现,显然存在制度设计、利益分配、精神情感等方面的问题。

宋向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应吸纳更多第三方力量,如独立执业律师、独立物业服务商、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等,适当增加第三方人员数量比例。

同时,提前制定社区物业服务标准,明确哪些问题应由开发商解决、哪些问题应由物业公司解决、哪些问题应由业主解决。 责任明确,就容易配置经营权和产权,消除矛盾和冲突。 可以大大减少。 当然,业主委员会和开发商调整心态也很重要。 不应该感情用事地解决问题,更不应该欺负别人,甚至进行人身威胁。 这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对自身利益造成更大损害。

以上内容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本文作者无意针对,影射任何现实国家,政体,组织,种族,个人。相关数据,理论考证于网络资料,以上内容并不代表本文作者赞同文章中的律法,规则,观点,行为以及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文作者就以上或相关所产生的任何问题任何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直接与间接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