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潍坊11月16日讯15日,潍坊正式进入了今冬的供暖期。今日,潍坊虞河生活城的业主向中国山东网记者反映,供暖以来,家里的暖气大部分时间都是凉的。对此,物业的答复是入住率低导致温度不达标。
“按理说15日零时暖气就该热了,但我们家里15号中午才热,等到了晚上又是冰凉的了。”小区业主郑先生称,“如果待着不动看一会儿电视,就会感觉冻手冻脚的”。
郑先生介绍说,小区供暖方式是由小区物业转供,针对暖气不热问题他们曾找过物业,物业称因管道循环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让业主再等等看。
“由于家里实在太冷,我们又尝试联系过供热企业,却发现供热企业与供暖协议中所约定的不一样”郑先生说,今年10月底,物业向他们收取了今年的供暖费用,并签订了“代收代缴供暖费协议”,协议中明确指出由万维热力公司负责供暖,但实际上小区的供暖是由市热力公司负责。
小区业主认为,供热协议中,在供暖热企方面物业存在欺骗行为,而且没有提前告知业主并协商供暖方式就单方面决定由物业转供。现在暖气一直不热,他们希望可以交由热力公司直供。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16日中午,记者联系到了小区物业潍坊市生活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刘女士称,小区是在14日中午12点开始供的暖,业主反映的供暖不热问题是受入住率的影响,目前小区的入住率仅40%,而且管道循环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热起来不是很快。
“15日晚上暖气冰凉是因为北宫街鸢飞路上的暖气管道维修,所以暂时关闭了。”刘女士告诉记者,目前管道已经维修好,11点以后暖气正常开放。
此外,有关实际供热企业与供热协议中不一致的问题,刘女士称,由于物业公司同时服务中央生活城和虞河生活城两个小区,工作人员一时疏勿,将中央生活城的供热企业写到了虞河生活城的供暖协议上,造成了这个失误,但这个问题不会影响小区的正常供暖。
对于物业的回复,业主郑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他认为,既然已经具备供暖条件,就不应以此成为暖气不热的理由。
为此,记者又咨询了潍坊市燃热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对已经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申请用热户数达到小区总户数40%以上的应当正常供热。根据规定,采暖期内,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且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应当保证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
同时,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用户认为供暖温度不达标,可以提出测温要求。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卧室、起居室温度低于18℃、高于16℃(含)的,退还热费的20%;卧室、起居室温度低于16℃、高于14℃(含)的,退还热费的50%;卧室、起居室温度低于14℃的,退还全额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