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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个3岁的幼童倒在了当地一辆校车的车轮下,不幸当场死亡。交警事后分析,造成这起事故的几个原因,都和不重视交通安全有关。

事发当天,司机朱某驾驶大型专用校车,在上饶余干县信丰乡往东塘乡中心幼儿园行驶。早上6点20分左右,校车经过东河大队庙沟村路段接送学生时,一名3岁左右的孩子从校车左侧走到了车头前,而准备启动车辆的朱某却并没有察觉,导致车辆左前轮碾压到幼童的头部,造成小孩当场死亡。


交警分析,造成事故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开车的司机没有按规范操作,而另一个原因则是校车司机朱某并没有取得校车驾驶资质,而学校方面方面也没有配备随车人员。此外交警认为,孩子行为本身也有过错,监护人没有对孩子的监管及时做到位,才酿成悲剧。

最终,在本起事故中,朱某因交通肇事罪已经被列为刑事案件侦查,对于校车提供方及学校,因没有及时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将被处罚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