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强奸犯 世界各国没有最狠,只有更狠

【综合讯】最近一个月,中国高校性侵、公益圈性侵到现在的媒体圈性侵丑闻接二连三的被爆出,在为受害者的遭遇心痛的同时,更要反思究竟社会如何处理,才能减少性侵这类严重侵犯女性权益事件的发生。

为了防治性侵犯罪,各国首先是扩大了“性侵”在法律上的行为界定。

美国国司法部于2012年01月06日,由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Eric H. Holder, Jr.公布了关于强奸(Rape)罪行的最新定义。全文如下:

翻译过来大致是:“强奸,指在未得到受害人同意的情况下,以身体的任何部分或其他物体,侵入受害者的阴道或肛门,无论这一举动的程度有多么轻微;或嘴唇与性器官发生接触的行为。”

日本法律也在去年扩大了对“性侵”的定义。据英国路透社2017年6月8日报道,6月8日本众议院通过一项法案,这份修订案将拓宽目前法律对强奸的定义,目前的定义仅限于男性对女性的强制性行,,新定义的强奸会包括所有强迫*交肛**和*交口**等“强迫*交性**”,从而男性也将被视为可能的受害者。

目前根据中国刑法的定义来看,性侵的定义是“以*力暴**、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而像蒋方舟控诉章文的“摸大腿”的行为,或者是同性间的性侵行为,在中国法律上的界定是属于“猥亵”,而猥亵罪的量刑是明显低于强奸罪的。

显而易见,和美国、日本等国家相比,中国对于“性侵”的定义狭窄了很多。

而在对强奸犯的处置方面,各个国家也有着不同的强硬措施。

根据公众号“这才是美国”的报道,美国目前有35个州设立了性犯罪名单,且大多数带有相片和个人信息,以便保护住在其周围的邻居提高警惕,免受他们的侵扰。美国有的州不仅把性犯罪犯的照片和个人信息公布在网页上,还公布他们的住址,工作单位及他们开的什么车,喜欢在哪里出现等。重复犯罪者必须90天去警察局报到一次,如果他们留了胡须或者外貌上有任何改变,一定要通知警察局。

现在美国已经有20多个州已经通过法律,危险性大的性犯罪者出狱后,都要带上GPS脚环和手环,以便于警察24小时进行监督。他们一但靠近学校,或者超过法律规定的距离,就会有信息发到监控者的电脑,如果自行解开GPS,会马上遭到逮捕。

在惩治强奸*女幼**犯上,德国是欧洲最严格的。根据搜狐新闻的报道,与美国相同,与年龄在14岁以下未成年发生*行为性**一概视为强奸。即便是与*妓雏**发生*行为性**,也属强奸,量刑一般在10年以上。另外,德国允许性犯罪者自愿选择是否通过外科手术进行“化学阉割”(化学阉割是指给强奸犯注射减少男性荷尔蒙的药物)。值得注意点是,阿根廷门多萨省也通过了对强奸犯实施化学阉割的法律。美国、德国、意大利、哥伦比亚、萨尔瓦多和多米尼加的部分地区也已通过率对强奸犯实施化学阉割的法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