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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此次招聘35名男性,工资待遇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每月工资待遇3500元,2018年1月10日起开始报名。其中莱州大队(为烟台政府机关驻莱单位,大队驻地在莱州,勤务中队执勤地点在莱州、招远)招聘名额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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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欢迎有无人机操作、文秘宣传、计算机、法律特长的青年报考莱州大队。
烟台高速交警莱州大队,以争创有人文情怀的警队为目标,向以助危济贫为缀名,以融洽团结的警队氛围而自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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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这个单位的详细情况,可搜索查阅“烟台高速交警莱州大队”政务头条号——2017年12月,烟台高速交警莱州大队在全国七万个政府机关政务头条号中,进入总排榜前50强;进入全国交警系统前20强;获政务问答全国第三名,连续第二次荣获一等奖。
烟台高速交警莱州大队 电话:3381690 338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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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男性3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7年1月11日至2000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米及以上。(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或*亲近**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亲近**属参加非法组织、*教邪**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0日-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6:30);
2.报名地点: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乘坐7、10、17、23、52、62路公交车至烟台人力资源市场站点下车即可)。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烟台市公安局招聘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张。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学历认证材料的有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等材料,必须在2018年1月10日前取得,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
属于在职职工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
4.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个人资料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相关待遇
被录用后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安排到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各大队工作。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每月工资待遇3500元(含工资、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警用装备。
五、其它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及时通过招聘网站(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和关注“烟台公安”、“烟台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