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柏浪涛老师刑法讲义
知识储备:
财产犯罪的罪名分类图:

来自柏浪涛老师刑法讲义
重点:本讲六大取得型财产犯罪必须完全掌握:盗窃罪、侵占罪、抢劫罪、抢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一、取得型财产犯罪的共性知识
(一)保护法益
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首先是所有权,其次是占有事实。
首先,财产犯罪保护所有权,这意味着所有权人从盗窃罪手中窃回财物,不成立盗窃罪。因为盗窃者对财物没有所有权。
其次,财产犯罪保护占有这种事实。既保护合法占有,也保护非法占有。保护非法占有时,非法占有必须是平稳占有,是指行为人占有某件财物,即使不合法,但是只有通过法定程序才能加以没收、追缴,一般人无权侵犯。例如,甲盗窃了一辆摩托车,只有国家有权没收,如果一般人盗窃该摩托车,构成盗窃罪。但是不能对抗财物的所有权人,财物所有权人可以恢复自己的所有权。
(二)行为对象:财物
1、种类范围
(1)包括财产性利益,是指有形财物以外的财产上的利益,主要是指债券。如,王某乘坐出租车,但是下车时用刀子威胁司机说不能要车费。司机放弃,属于用强迫手段使司机放弃债权,在效果上获得了一份财产性利益,因此构成抢劫罪,属于抢劫财产性利益。
注意:不包括劳务、服务。诈骗的是劳务还是劳务费,根据行为与行为对象同时存在的原则来判断。
注意:非法的财产性利益,刑法不予保护。这是因为,债权是请求权,请求权要求具有请求的可能性。
(2)包括物体物,如通讯网络信号。
(3)包括虚拟财产,如Q币。
(4)包括*禁品违**。如甲看到乙持有*品毒**或者*币假**,抢劫,构成抢劫罪。
(5)包括债权凭证。如存折。
(6)包括不动产,如房屋。
(7)不包括人的身体。但是,如果是从身体分离出来的器官、血液,属于财物。
注意:这个范围只是概况而言,具体到具体罪名,会有所不同,多多注意。
2、价值要求
(1)包括客观价值与主观价值,主观价值是指个人使用时主观上的价值,如情书。
(2)包括积极价值与消极价值。消极价值是指不能给主人带来积极价值,但是落入他人之手会给主人带来财产损失。如银行准备收回销毁的破损钞票。*禁品违**有消极价值,在社会上流动会危害社会,在不法分子手里也能卖钱,所以也是财产犯罪的对象。
(3)根据财物的价值数额大小,刑法保护财物的档次如下:
第一档:价值数额较大,值得刑法完整保护。是指所有的财产犯罪都要保护。一般是指2000元左右。
第二档:价值数额不大,但值得刑法有限保护,是指不是所有的财产犯罪都保护,只有抢劫罪、特殊类型的盗窃罪(入户、携带凶器、扒窃、多次)保护。注意:欠条、银行卡不等于债券,属于价值数额不大的。
第三档:价值微薄,不值得刑法保护。即使抢劫这些财物,也不构成抢劫罪;致人轻伤的,可以定故意伤害罪。
(三)非法占有目的
取得型财产犯罪与毁弃型财产犯罪的区别在于:有无非法占有目的。如果有就是取得型,如果没有就是毁弃型。
注意:既包括行为人本人占有目的,也包括为第三人占有的目的。
非法占有目的由排除意思和利用意思构成。排除意思,是指终局性排除占有人占有,将财物转为自己占有的意思;利用意思,是指对财物进行利用的意思。两种意思缺一不可。
1、排除意思
缺少排除意思,就构成盗用行为,而不是盗窃罪。例如,盗用别人自行车去买酱油然后又放回原地。
以下三种情形应认定为具有排除意思,构成盗窃罪:
(1)行为人没有返还意思。如在使用完以后遗弃。
(2)虽然有返还意思,但是妨害主人对财物的利用程度很严重。如甲本来要用车送妻子在临产时去医院,但乙却偷出来外出旅游,打算一周后返还。导致乙的妻子临产时无法及时送往医院,造成严重后果。
(3)虽然有返还意思,但同时具有非法利用财物交换价值的意思。例如,从超市偷得商品后,又假装退货换现金。
2、利用意思
缺少利用意思,就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例如,甲偷车不是为了用而是毁弃,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1)利用意思,不要求完全遵从财物的正常价值和本来用途。如猥琐男基于怪癖盗窃女士内衣,也是利用,犯盗窃罪。
(2)不予利用,也不与毁坏,而是单独藏匿,属于缺少利用意思,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而言,凡是出于单纯毁坏、隐匿之外的意思,都可以评价为有利用意思。
《柏浪涛刑法攻略》P23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