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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宁波海关缉私局得到线索,有人从香港购买枪支后,委托水客团伙以藏匿的方式通过深圳口岸*私走**入境。入境后,部分枪支通过快递邮寄至宁波。
在对其中一个收件地址进行查缉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收件人是年仅13岁的小张,不过联系电话却是一名张姓成年人。经过深入侦查,办案人员又发现,联系电话就是小张父亲的号码,难道是父子合伙*私走**购枪?
带着疑问,办案人员赶往张某家中继续侦查。打开小张房门的瞬间,即使是办理涉枪案件经验丰富的老侦查员也不禁“哇”了一声,只见房间内密密麻麻地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疑似枪支,总共二三十支,俨然就是一间小型“*火军**库”。

小张的母亲告诉办案人员,小张从小就喜欢摆弄枪械一类的玩具。上小学以后,他经常会到玩具市场购买自己喜欢的玩具枪。2015年开始,小张发现,通过网络通讯平台,可以在枪友交流群里购买到高质量的仿造制式枪支而成的气枪。这些高仿气枪价格不菲,小张的藏品中,不少动辄千元一支。其中,他近期订购的一支名叫“夜莺”的气枪,售价高达3700元。
经初步估算,购买这些枪支的费用至少在万元以上。这笔不小的开支大部分由小张的父亲张某承担。今年开始,小张在网上买枪的枪款也是由他帮助支付的,张某表示,“虽然当时也觉得很贵,但出于对孩子的爱,还是咬牙买了下来。”
因为对法律的无知,小张的母亲并不清楚这些枪支的来历和危害,她认为孩子买的只是玩具,从来没有关心过这些“玩具”有无*伤杀**力。而张某对儿子购买的枪支也没当一回事,“个人不能非法持有枪支的法律规定我们都是知道的。但这些枪是小孩子买回来当玩具玩的,我知道可能会伤人,所以平时也要求他不能拿出去玩。”
宁波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小张的疑似枪支鉴定后认定:其中的2支属于具有致伤力,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这类枪支跟仿真枪有很大区别,可以在10米距离内轻而易举地击碎玻璃瓶,具有较强致伤力。
小张的“藏品”中既有属于国家明令禁止进出口的仿真枪,还有经鉴定具有致伤力的枪支,以及其他管制刀具、*器武**和大量*弹铅**。由于小张未满14周岁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作为其监护人的父亲则因参与非法购买枪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彭小研说法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药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案/图片 彭小研/网络
编辑 彭小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