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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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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与金融崩盘相差多远?从P2P来看,答案就是“一步之遥”!
2016年绝对是P2P行业的噩梦之年。从年初到现在,已经有大大小小将近100家P2P金融平台出事,一月份最厉害的时候竟然有5到6家同时出现资金断裂问题。
毫无疑问,P2P已经进入一个集体崩盘时刻。从e租宝、泛亚、金赛银、财富基石、理财邦、盛世财富、三农资本、安昊控股出事,涉及人群动辄十几万人,现在不再单纯是金融问题,已经上升到了社会稳定层面了。
看看这些昔日的明星一个个坠落神坛,从2013年互联网金融元年到互联网金融噩梦竟然只有短短的三年光景,这让所有关心互联网金融的人士唏嘘不已。
为什么会产生P2P?
P2P,这个2005年兴起于英国,2007年才正式传入我国的舶来品,一经在华夏这片热土落地,就如同雨后春笋,呈现出野蛮生长的勃勃生机。据统计,2013年最鼎盛时期,全国有几千家P2P公司。
当时,恰逢余额宝横空出世,靠一款极简的产品唤醒了老百姓的财富意识,短时间内摧枯拉朽,余额宝最高峰竟达到近9000亿元,一亿多用户,一年干了银行二十几年的事情。
但是,当时很多业内的专家并不看好余额宝,“阶段性产物,就是一款货币基金,拿着老百姓的钱反过来与银行谈协议存款价格”。曾有金融专业人士预言,“P2P才是互联网理财的正规军,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宝宝”类理财产品将被拍死在沙滩上”。
欧美市场对于小微企业有制度安排
在美英等一些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融资需求,是构建有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并通过金融性与非金融性多重机制的安排,共同推动小微企业融资地位或融资条件的改善,形成了与小微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小微企业融资体系,用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
在间接融资体系中,大银行有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融资通道,并未形成“大银行—大企业”、“小银行—小企业”两条截然分立的融资路径,小微企业融资并非完全地交由小微金融机构去安排。
我国银行天然对小微企业不感冒
我国小微企业对GDP的贡献达到70%以上却只占用不到30%的金融资源,70%以上的金融资源则供给了对GDP贡献仅30%左右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扩大再生产急需大量资金,而银行“惜贷”,形成间接融资方式中资本供求的“剪刀差”。
在所有制的歧视慢慢淡化以后,很多民营企业所具有的小微特征又使得融资成为其发展壮大的头等棘手事情。除资本规模,经营管理水平、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小微企业融资存在先天不足外,还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外因,使得小微企业融资十分困难。
首先是资本市场门槛过高。我国上交所、深交所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基本把资产规模都设定在千万以上,并要求连续两到三年盈利,所以大多数小微企业不可能通过挂牌上市获得资金支持。此外,绝大多数小微企业很难获得风险投资的青睐,出于逐利的考虑,风险投资资金一般需要取得高于市场一般水平的回报作为风险补偿,所以只有那些具有高成长性的少数行业才能获得风险投资。
其次是现有银行的经营模式不利于向小微企业*款贷**。出于金融稳定的考虑,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步伐一直慢于公司市场化改革的步伐,造成银行竞相“垒大户、傍大款”。银行的客户未必天然是大中型企业,但大中型企业取得信贷资金的渠道必然是银行,不仅是因为所有制原因所产生的大中型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裙带”关系,而且是因为大中型企业往往是资本密集型企业,需要大量的信贷资金,只有银行才有能力承担起资金量的供应。
事实上,现有银行授信体制、政策和程序并不适合小微企业。银行希望每笔授信都能达到一定的规模,因为当一笔授信规模较小时,其分摊的固定成本相对就大,银行从中获利就小,小微企业授信申请具有随机性强、时间紧的特点,经常不能承受也不需要大规模的资金。
2012年以来,随着银行之间竞争加剧,不少银行尤其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将业务进一步下移,试图在小微企业发力,但最后发现进军小微企业费力不讨好,投入产出不成正比,人力、授信资源投入巨大,收益并没有想象的高,尤其是2014年底我国进入经济下行周期,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弱、大面积倒闭的通病就暴露出来,一度流行的联保、互保等担保方式最后都失效。前期在小微领域投入重兵的银行现在都在疗伤,因为很多的不良都来自小微企业。
P2P网贷找准了这个空缺
当08年四万亿大规模刺激政策出台后,我国各地都大干快上,尤其是房地场市场如同打鸡血一样亢奋,极度的资金饥渴,催生了P2P网贷的爆炸性增长,其中的绝大部分资金就流进了房地产这个巨大的漩涡中。然而,在*款贷**利率普遍在6%-7%的时代,P2P借贷动辄高达20%、30%,资金回报也高达15%、20%,这种“敢死队员”的身份注定是个悲剧,一有风吹草动,就成为了“先烈”。
P2P与银行有什么不同?
如果说刚开始P2P打着大数据金融创新的旗号在江湖行走的时候,还可以天真地认为通过互联网的技术可以去颠覆银行的格局,但是一旦进入实际运营层面,问题就来了:P2P的本质绝非互联网而是金融,这一点很多的P2P的经营者刚开始就搞错了!
P2P与银行的创新路径比较
我国银行的创新路径是沿着先制度创新、其次是技术创新最后是产品创新进行的。
在制度层面,无论是监管机构的准备金、风险拨备等制度,还是银行内部的稽核、风控监控等体系基本都与国外接轨,所以我们的银行能够在香港、在国内主板上市。
技术层面,每个银行都在核心业务系统以及各个应用模块包括电子银行投入重金,因为哪怕十分钟的宕机对于银行来说都是大的事故,必须上报监管机构,可以说在技术层面,中国银行业投入的资金规模绝对不亚于西方的任何一家银行。
产品方面的创新是我国银行业最弱的,也是老百姓最诟病的。中国银行业产品的同质化已经是老问题,原因也很简单:银行一方面享受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所带来的红利,包括资金短缺;另一方面享受着利差保护,净息差稳定在3%,开银行稳赚不赔,单纯靠存贷利差、规模增长就足够过好日子,从银行动辄人均创利一两百万就可以窥见一斑!所以银行没有必要在产品创新上发力。
P2P的创新路径则与银行完全不同,基本都遵循从产品到技术到制度这么一条轨迹来发展的
P2P之所以火爆,完全是因为它的高收益,所以100%的P2P平台都在其产品研发上投入了重金打造,且不管是不是庞氏*局骗**,其产品囊括从房地产、新三板、健康、文化、养老、高端农业等最热门的行业。
技术层面是P2P的老本行,很多P2P公司的强项就在互联网技术,就在大数据,移动支付等。也正因为于此,很多P2P公司敢跟银行叫板,自信能够打败银行。
最弱的就是制度创新。此前针对银行的支付结算法规起码有60多个,而第三方支付机构则基本上不受监管。2015年之前,我国的P2P监管制度是一片空白,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并不受银监会或者央行的监管,唯一能够监管的P2P公司的就是工商部门,当然只要是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就可以了。
正因为监管缺失,所以,很多P2P公司敢拍胸脯,对外都宣称自己有一套严格的账户管理体系与风控系统,不归集资金,也不设立资金池。
从爆出问题的P2P公司来看,恰恰就是制度层面出了问题。不少P2P平台成了非法集资的代名词,如同e租宝一样,很多项目压根就是虚构投资的庞氏*局骗**,一方面钰诚集团虚构项目,承诺给投资人9%至14.6%的高息,另一方面其实际控制人丁宁以及十几个高管拿着投资人的钱当做自己的钱大肆挥霍!
P2P与银行的营销路径比较
正因为P2P公司的创新基因与银行不一样,所以两个机构的打法完全不同。
银行做业务的逻辑是首先回答“我是谁”其次是“我的客户在哪里”,最后才是“我能够给客户提供什么?”而P2P公司首先是“我的产品收益有多高”,其次是“我的客户在哪里”,最后才回答“我是谁”
银行之间竞争的是靠品牌,而P2P公司比拼的是收益。最后的结果是,老百姓选择P2P并不在乎P2P公司背后的股东是谁,而最关心产品的收益有多高,是一分五?二分还是二分五?
搞过银行的都知道,衡量一个银行的好坏绝非单纯靠规模、净利润等短期指标,一个非常关键的指标是一家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是产品风险定价,是资本充足率,是风险拨备率。一家分行可以一年赚几个亿,但是像农行那样出一单三十多亿的票据诈骗案件,十年的利润也弥补不了这一单业务的亏损。
所以P2P企业如果陷入比拼收益的境地,最后发现就是死胡同。因为借款到期就要还本付息,这是几千年来就有的古老游戏规则。在社会平均利润率也就20%-25%左右的情况下,如果资金的成本超过15%、20%,加上人工工资与房租等固定成本,那些P2P项目靠什么进行刚性兑付?
P2P的未来在哪里?
2015年下半年,P2P问题就很严重了,国务院高层明确表示要严惩金融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此后,2015年12月28日央行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P2P平台设定负面清单,划定监管红线。2016年伊始,深圳、上海、北京等地相继叫停了P2P新平台注册。央行、政法委等开展了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推动对民间融资借贷活动的规范和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农业银行之后,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农商行等多家银行分别宣布暂停或关闭所有P2P交易接口。一时间,P2P风声鹤唳,成了过街老鼠。
我国三十多年的改革经验就是在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中曲折前行的,一哄而上的后面就是一哄而散。从之前的电解铝、水电、风电行业、光伏行业的发展都可以看到。
现在监管机构急需建立P2P的标准和监管
P2P企业呢?只要我国城镇化依旧在推进,我国的GDP保持6%以上的速度,资金缺口就刚性存在,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对P2P的需求依然刚性存在。
眼下,对于P2P企业的来说,两个关键问题就是信心与现金。老百姓与政府对于P2P已经到了信心崩塌的地步,如果P2P股东再失去信心,P2P就彻底完了。其次是断臂求生,减少运营成本,做到资金平衡。
唯有如此,冬天过后,才能看到春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