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过法院的小伙伴们都知道,每个进入法院的人都需要经过安检。排队、检验身份证、通过安检门、人工检查、开箱包检查……一套程序下来要好几分钟。为此很多人不太理解,于是他们说:

“你们法院安检怎么比机场查的还严?进公安局都不用安检,你们没事儿找事儿!”

“我身上能带什么东西!我是来打官司的,你们太不亲民了!”
“能不能别检了!我9点开庭,现在已经8点59了!你们法院的门就这么难进吗!”
那为啥法院宁可背着“门难进”的锅,
还要兴师动众的安检呢?

大家先看看通过安全检查岗位查出来的“危险物品“吧!

某案件原告随身携带的30厘米长的水果刀

当事人藏在后腰带上的*首匕**,
刀刃后端的突刺非常锋利危险

某案件被告背包夹层里十几厘米长的“双刃刀”


藏在钱包里极具隐蔽性的“卡片状”折叠刀,
被发现时折叠成卡片状


上衣口袋里伪装成钢笔的“三棱锥”

北京密云法院巨各庄、西田各庄、溪翁庄和太师屯4个派出法庭安检岗位查出的各类刀具每年高达百余件

密云法院每年检查出小型水果刀、小刀约1500件,这其中许多受检人有明显的藏避意图

安检机中,发现*访上**老人包裹里的不明液体——“剧毒农药”
上述只是安检查出的危险物品中很小的一部分。通过安检,还查出大量当事人藏匿的打火机(火种)、硫酸等腐蚀性液体,朱砂、老鼠药、敌敌畏等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其他违禁物品。
千万不要认为这些不算什么!让我们看看发生在其他法院的真实案例!
某法院:假肢内藏着长度约30公分管制刀具
2017年,一当事人右腿假肢,经过法院诉服中心大门时,引发手持安检仪报警,法警透过空隙发现假肢内部疑似藏有刀具,要求其脱下假肢接受检查,结果在假肢内中空位置查获长度约30公分管制刀具一把。经询问,当事人自称因自身残疾故常佩刀防身,法警遂对其进行了训诫,并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固定,最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某法院:被告用自制爆炸物炸死原告
2013年4月19日,广东某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庭审刚开始,被告突然向原告丢出自制爆炸物,并用水果刀将原告刺倒在地,又在原告身旁引爆另一爆炸物,致原告死亡。

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
看了这些形形色色的危险物品和真实案例,
是不是觉得法院安检真的非常有必要!
它会保护我们每一个来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的安全
当然,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法警们也会用微笑、倾听、帮助,让执法充满人情味儿!

帮助行动不便的老人、孕妇,
成为最普通也最感人的画面~

小孩子在女法警的怀抱里非常乖,
不哭不闹~

受伤的老人,艰难的用手滑动轮椅。
不要怕,您的背后有我!
最后语

(本文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供稿:北京密云法院
编辑:蒋博东 汪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