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改革开放四十多年过去了,一部分人沾政策的光,吃政策的红利,抓住机遇,确实已经“先富”起来了。但这只是“小目标”,我们的“大目标”是大家共同富裕。

在“小目标”向“大目标”迈进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先富”起来的人,不太愿意帮拉后面的人,他们富起来之后,都忙着去享受豪华的富人生活去了,什么豪宅、豪车、美女、游艇、私人飞机等等,哪管你工薪阶层、下岗职工、老弱病残等等弱势群体哟。像许皮带许家印之流,吃的水果必须是外国的,葡萄一千元一斤,给老婆买条丝巾1000万人民币,还专门设立个歌舞团,夜夜笙歌!
这些“先富”起来的人已经彻底忘了本,他们自认为他们能先富起来,是自己聪明脑袋灵光、运气好会谋划,而与国家的政策红利、地方*党**政的支持扶持无关!他们富起来之后,不仅不带领后来的人共奔致富路,甚至还四处扯虎皮作大旗、大肆行贿腐蚀*党**政干部,坑国家、坑银行、坑股民,坑购房人!

他们也给灾区、给贫困地区,给大学捐款,也建学校,还进什么福布斯慈善榜,那统统都是沽名钓誉,在演戏,在骗取善良群众的信任,在骗欺、利用政府的公信力!在给自己脸上贴金。当了*子婊**还要给自己立贞节牌坊!
这帮“先富”起来的人,说他们是“人渣”、*子骗**都不为过。或者说他们就是吸血鬼资本家,在搞资产私有化,风险社会化,生活奢侈化,子女欧美化那一套。所以,千万不要只望他们能帮人“后富”,不祸害人民群众和国家就不错了!
诚然,“先富”帮“后富”,从人性上讲,确实很难。你要“先富”起来的人,从“道德”角度、从”社会责任感”的角度来帮助、扶持、带领后来的人群致富,首先,先富起来的人自己要有德。他本是无德之人,如何从道德的高度帮助别人?!他本是毫无社会责任感之人,你如何让他回报社会?!
所以,要解决“先富”带”后富”这个问题,单靠道德、责任是远远不够的!国家层面,应该加大对富人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比例和查处力度,同时要通过立法,从法律层面,限制富人的奢侈消费,限制购买奢侈品,阻止富人骄奢淫逸、挥霍无度的生活方式。须知,在中国,还有几千万农户才刚刚脱贫;须知,我们还在初级阶段,是发展中国家;须知,共同富裕,才是我们的大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