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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各级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与支持下,我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进“美丽永康”建设,以“五水共治”“气尘合治”、土壤防治等环保重点工作为抓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现阶段发展过程中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改善我市环境质量。
世雅、塔海、南溪、章店、桐琴桥5个金华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全部达到Ⅲ类以上水质,其中,永武交界桐琴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章店断面水质达到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重点河流支流基本消灭Ⅴ类水质。主要饮用水源地杨溪水库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年PM2.5累计均值42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同期下降4.5%,AQI指数优良天数为326天,比2016年同期增加11天,优良率89.6%,同比提高3.5个百分点,全年无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数。全市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开。危废管理总体处于安全可控。城市功能区噪声总合格率100%。

二、水环境质量
(一)地表水水质状况
2017年,永康市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表征颜色蓝色。6个县控以上地表水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00%,其中Ⅱ类水质断面16.7%,Ⅲ类水质断面83.3%。

与2016年比,Ⅱ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6.7%,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6.7%。2017年已没有Ⅳ类水质断面,总体水质明显好转。

1、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分析
从总磷年均浓度变化图上看,2017年所有断面总磷浓度均达Ⅲ类限值,其中章店、桐琴、塔海、前仓、南溪水厂断面呈下降,下降比例分别为:12.1%、2.9%、34.8%、7.5%、14.3%,世雅断面上升11.1%,5个考核断面均值下降12.7%。(总磷标准值:Ⅲ类0.2mg/L、Ⅳ类0.3mg/L)(注:5个考核断面为章店、桐琴、塔海、世雅、南溪水厂)。

从氨氮年均浓度变化图上看,2017年所有断面氨氮浓度均达Ⅲ类限值,其中下降断面有章店、桐琴、塔海,下降比例分别为:4.0%、3.2%、15.1%;上升断面有世雅、前仓、南溪水厂断面,上升比例分别为16.5%、3.7%,5.3%, 5个断面均值下降2.2%。(氨氮标准值:Ⅱ类0.5mg/L、Ⅲ类1.0mg/L)

从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变化图上看,2017年所有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均达Ⅲ类限值,其中下降断面有塔海、前仓,下降比例分别为:2.8%、11.0%;上升断面有章店、桐琴、世雅、南溪水厂断面,上升比例分别为6.8%、8.4%,20.6%、14.8%, 5个断面均值上升8.9%。(高锰酸盐指数标准值:Ⅲ类6.0mg/L)。

2、六个地表水断面水质状况
前仓断面 综合评价为Ⅲ类,水质良好,表征颜色为绿色,满足功能区Ⅲ类要求。2017年共监测12次,其中Ⅱ类1次,占8.33%;Ⅲ类9次,占75.0%;Ⅳ类2次,占16.67%。

世雅断面 综合评价为Ⅲ类,水质良好,表征颜色为绿色,满足功能区Ⅲ类要求。2017年共监测12次,其中Ⅲ类10次,占83.33%;Ⅳ类1次,占8.33%;Ⅴ类1次,占8.33%。

南溪水厂断面 综合评价为Ⅱ类,水质优,表征颜色为蓝色,满足功能区Ⅲ类要求。2017年共监测12次,其中Ⅱ类5次,占41.67%,Ⅲ类7次,占58.33%。

塔海断面 综合评价为Ⅲ类,水质良好,表征颜色为绿色,未满足功能区Ⅱ类要求。2017年共监测12次,其中Ⅲ类9次,占75.0%,Ⅳ类2次,占16.67%;Ⅴ类1次,占8.33%。

章店断面 综合评价为Ⅲ类,水质良好,表征颜色为绿色,满足功能区Ⅲ类要求。2017年共监测12次,其中Ⅲ类11次,占91.67%;Ⅳ类1次,占8.33%。

桐琴桥断面 综合评价为Ⅲ类,水质良好,表征颜色为绿色,满足功能区Ⅲ类要求。2017年共监测12次,其中Ⅲ类10次,占83.33%;Ⅳ类2次,占16.67%。

3、出入境交接断面水质状况
出境桐琴桥断面(永康-武义) 综合评价为Ⅲ类,水质良好,省交接断面考核结果为良好。交接断面考核的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指标年均浓度变化如下:

从浓度图看,2017年桐琴桥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4.12mg/L,较2016年上升了5.1%,氨氮年均浓度0.796mg/L,较2016年上升了16.5%,总磷年均浓度0.163mg/L,较2016年下降了17.8%。
入境光瑶断面(丽水—金华) 综合评价为Ⅲ类,水质良好,交接断面考核的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指标年均浓度变化如下:

从浓度图看,2017年光瑶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3.09mg/L,较2016年上升了8.8%,氨氮年均浓度0.272mg/L,较2016年上升了33.6%,总磷年均浓度0.168mg/L,较2016年下降了4.8%。
(二)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17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杨溪水库、太平水库开展监测。全年平均水质如下:
杨溪水库坝前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达标率为100%,营养状态为中营养。
杨溪水库库中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达标率为100%。
太平水库坝前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达标率为100%。
太平水库库中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达标率为100%。
三、大气环境质量
(一)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17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不达标因子为PM2.5、NO2。全年PM2.5累计均值42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同期下降4.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67,较2016年同期下降4.9%;AQI指数优良天数为326天,比2016年同期增加11天,优良率89.6%,同比提高3.5个百分点,出现污染38天次,污染天数比例10.4%。其中轻度污染9.62%,中度污染0.82%,全年未出现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数。
(二) 单项污染物状况
细颗粒物(PM2.5):日均值范围为0.006~0.139mg/m3,日均达标率为92.1%。年均值为0.042mg/m3,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比2016年下降了4.5%。
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值范围为0.014~0.222mg/m3,日均达标率为98.4%,年均值0.069mg/m3,
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比2016年下降了6.8%。
二氧化硫(SO2):日均值范围为0.003~0.051mg/m3,日均达标率为100%。年均值0.014mg/m3,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比2016年下降了17.6%。
二氧化氮(NO2):日均值范围为0.009~0.106mg/m3,日均达标率为97.0%。年均值0.041mg/m3,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比2016年下降了4.6%。
一氧化碳(CO):日均值范围为0.5~2.0mg/m3,第95分位数1.5mg/m3,日均达标率为100%,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但比2016年上升了36.4%。
臭氧(O3):日均值范围为0.004~0.206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分位数0.129mg/m3,日均达标率为98.1%,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但比2016年上升了7.5%。
(三) 酸雨状况
2017年我市酸雨pH值范围为3.40~7.97,年均值5.19,酸雨污染等级为Ⅰ级,为轻酸雨区,较2016年提高了一个等级,酸雨酸度有所减弱。
四、城市环境噪声
城市声环境监测包括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2017年我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4.8分贝,较2016年上升0.1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66.4分贝,较2016年下降0.3分贝;城市功能区噪声总合格率为100%。生活噪声源仍是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状况:2017年我市对区域环境噪声进行了布点监测,网格大小为550米×550米,共设有效监测点106个。根据面积加权计算得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4.8分贝,比2016年54.7分贝稍有上升。
城市噪声功能区环境噪声状况:2017年我市对7个功能区测点进行监测,监测结果1类功能区昼间47.1分贝,夜间40.3分贝;2类功能区昼间54.3分贝,夜间47.9分贝;3类功能区昼间49.3分贝,夜间43.1分贝;4类功能区昼间54.1分贝,夜间37.2分贝;功能区噪声总合格率为100%。
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2017年,我市对20条交通干线噪声进行了监测,道路总长为58.29千米,监测点位27个。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6.4分贝,超标路段总长17.97千米,路段超标率30.8%。同比2016年下降0.3分贝。
环境噪声声源构成各噪声源中,以生活噪声源构成比最高,点总噪声源的56.6%;其次是工业噪声源和交通噪声源,分别占总噪声源的23.6%和19.8%。
五、污染防治措施与行动
2017年,我市紧紧围绕污染控制与防治工作目标,坚持以治水、治气、治土为突破口,以重点任务为主抓手,不断深化各领域污染防治。
1.治水方面
我市以“干流水质全达标,支流溪流灭Ⅴ类,沟渠河塘荡污浊”为目标,推动粗放治水向精准治水转变、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转变、单纯治水向效益治水转变、短期治水向制度治水转变,全力全速全域推进治污剿劣。世雅、塔海、南溪、章店、桐琴桥5个金华市控地表水断面Ⅲ类水达标率100%;重点河流支流基本消灭Ⅴ类水质;整治销号劣V类小微水体568个,消灭Ⅴ类支流14条,完成河道综合治理45公里,河湖库塘清淤93.5万方,顺利通过了省、金华剿劣验收。出台永康版“水十条”《永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印发《永康市2017年治污水暨剿灭劣Ⅴ类水实施方案》《永康市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行动方案》《永康市小微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永康市城镇、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排污口改造工作的通知》等方案。狠抓水质监测调研和工业区污染整治,完成“六个主要涉水行业”18家企业整治任务,开展1家省级领跑示范企业创建和1个工业区零直排创建。纳管提升“六小”服务行业经营户1410家,发放排水证463本。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龙山、象珠污水处理厂完成投运,龙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全面启动,全市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至14.9万吨/日。截污纳管扩面工程深入推进,全市新增城镇污水配套管网110.05公里,雨污分流改造22公里;完成51个村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提标改造工作。全面落实入河排污(水)口标识牌设置工作,安装标识牌1611块。深入推进河长制建设,充分发挥河长在治水工作中提纲挈领作用,大力推行河道巡查员、网格员体系建设,延伸河长制覆盖范围,让制度治水更加有力。深入挖掘农村生态优势,新建街角小品5089个。推进生态廊道项目建设,通过绿道联网行动,因地制宜累计建成有步行、慢跑、骑行或综合慢行功能的休闲绿道142公里,贯通南溪生态廊道建设示范带。3个省级湿地公园规划通过省级专家评审,数量位居金华市首位。
2.治气方面
编制实施《永康市2017年度治气“每微必争”攻坚行动计划》。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完成9家涉及五金涂装的工业企业VOCs污染整治,10家VOCs排放重点企业在线监控安装。全面完成高污染燃料淘汰改造整治任务。根据深化“气尘合治”工作要求,加强发改、经信、公安、环保等部门协作联动,全面排查整治西城供电所周边废气污染源。多次召开全市“气尘合治”推进会,编制《关于进一步改善永康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气尘合治”攻坚督查工作。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严格执行机动车环检机构“每季一查”制度,每半年开展比对检测和监督检查,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开展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专项检查,首次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遥感路检。加强餐饮业油污防治,全面排查城区餐饮行业,完成城区“一店一档”登记1281家,安装油烟净化器1265家,安装率99%,对城区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运转情况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定期做好清洗维护工作。治理扬尘污染,从严加强建筑施工场地扬尘管理,严格落实“7个100%”长效机制;日常做好城区道路废土运输的监管、执法,要求所有建设工地做好外运车辆的车身保洁和沿途防遗漏措施,并做好沿线的及时清扫和冲洗保洁工作,减少扬尘污染。城区推行“垃圾直运”的全新生活垃圾收运模式。加强洒水清洗,降低城区粉尘量,确保城区主街道8小时保湿制,加强主次道路与小区保洁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化运输。继续开展*花爆烟竹**“双禁”工作,整治违规燃放销售*花爆烟竹**,不断巩固“双禁”成效,全年共查处违规燃放*花爆烟竹**案件4起,行政处罚4人,批评教育4人。
3.治土方面
稳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编制《永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全市治土工作。按照“遏制、稳定、改善”的总基调,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为基础,以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为核心,启动五大专项行动,推开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完成3处潜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排查,完成3处潜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排查,督促相关责任企业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深化电镀行业和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污染整治,实现精准减排;持续推进肥药减量增效,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深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20%以上。统筹实施治废工作,全市危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予以处置,危废管理总体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4.重污染行业整治方面
积极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任务。严格淘汰落后产能,淘汰落后设备和生产线涉及企业23家、完成“低小散”整治企业(作坊)1151家。推进表面精饰整合区全拆重建,整合区14家电镀企业中,6家完成厂房建设,2家完成厂房拆除;集中供热站完成厂房建设,供热设备完成安装;污水集中处理站完成土建工程,处理设施基本完成安装。整合区电镀产业布局规划环评报告书和整治提升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完成编制并进行专家评审。
5.排污权交易方面
对符合补办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的现有企业,继续核定分配初始排污权。全年共14家企业补办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手续,收缴有偿使用费32.03万元。全面实行建设项目总量准入,总量指标审核成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置条件,凡新、改、扩建项目的新增排污权指标均通过交易方式取得。为新建项目出具总量平衡替代意见18个,支出项网上平台登记率达100%。全年共有25家企业办理排污权交易手续,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收入为184.59万元。全面完成我市三家涉水企业刷卡排污系统建设,对浙江众泰汽车有限公司、步阳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四方集团公司三家涉水企业全面实行刷卡排污管理,完成IC卡充值和总量按月分配、IC卡发放工作,安装企业验收率达到100%,刷卡排污平台联网率100%、发卡率100%,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100%,充值率为100%。开展企业富余排污权回购工作,充实市政府排污权储备库。
6.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建设方面
清洁生产审核通过企业21家,其中强制清洁生产企业2家。开展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工作,审核用能量1000吨标煤以上项目9个,审核变压器增容项目57个,完成10家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及3家非工业企业节能监察任务。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在多领域取得较好成效,扎实推进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和经济转型升级。制定出台《永康市2017年循环经济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将年度创建指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等内容分解到各个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全市循环经济工作。截至年底,全市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重点项目78个,总投资为295.82亿元,资环类中央预算内项目2个,省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重点支持项目16个,中央预算内项目完工1个,省级项目完工11个。扎实推进园区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基础设施的循环化改造,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基本完成2017年度示范创建年度目标。率先成功发布全国首个县域循环经济发展指数,将涉及到永康市循环经济发展指数编制相关统计指标的13个政府部门纳入统计调查范围,构建永康市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为全国提供先进借鉴范例。
六、辐射安全管理
执行辐射安全管理信息月报制度,要求企业定期对放射源进行清点检查,并于每月月底上报辐射环境安全管理信息。组织各辐射工作单位开展年度辐射安全评估工作,编写年度辐射安全评估报告。指导和督促辐射工作单位严格履行辐射安全许可制度,严把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及购源初审关,确保辐射工作单位持证率100%。完成8家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的现场核查,1家辐射工作单位购源的现场核查,完成对4家辐射工作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申请、8家单位的延续申请和1家单位的注销申请的初步审核。共收贮45枚闲置放射源,我市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七、自然生态环境
划定永康市生态保护红线。《永康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已于2017年10月通过永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已按程序将有关材料报送上级审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永康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2所学校被命名为永康市绿色学校,3户家庭被命名为浙江省绿色家庭,6户家庭被命名为金华市绿色家庭,10户家庭被命名为永康市绿色家庭。
完善生态建设工作机制,全市相继出台《永康市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实施办法》、《永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办法》、《永康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化”处理工作实施意见》、《永康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5)》等系列政策文件和规划。
八、行政审批
落实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强化总量控制要求,有序衔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全年出具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查意见84个,登记表备案72个,出具环保预审和初审意见6个。出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意见35个,10月1日后全面贯彻落实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告知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全面开展国家平台排污许可证发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钢压延加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认真执行专家评价、公众评价“两评”相结合的环境决策咨询机制以及重大项目集体决策机制,全年共组织10个报告书项目的专家评审。
九、执法监察
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以“打造全省环境监管执法最严地区”为目标,推行“12369+N”执法模式,常态组织“夜查”执法,定期实施“双随机”抽查,先后开展“铁拳”1-4号系列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2人次,检查企业5131家,查封扣押企业18家,依法断电、关闭企业327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77家,处罚总额2386万元,限制生产1起,按日计罚1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14件,行政拘留9人,采取刑事措施13人。
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办理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人大代表建议(意见)9件、政协委员提案(意见)3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共受理*访信**投诉4123件,其中来电来访2376件,各级部门转办件1747件,包括金华转345件(其中省转*访信**17件),行风热线41件,市转*访信**309件,8890*访信**869件,调处率100%,要信要访报结率98%,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十、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围绕“五水共治”“气尘合治”、生态建设等方面广泛宣传,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与平台将生态市建设与环保公众参与全面链接,永康日报、永康电视台、永康广播电台、永康金报等本地主流媒体常态化报道本市各界生态文明建设参与行动,全民治水、治气、治土形成合力。《环保前沿》《永康环保》等栏目,持续褒扬环境保护参与行动,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营造环保公众参与氛围。在永康日报按照“每月一专版”开展专题宣传,在永康电视台滚动播出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永康市环保局”微信公众号,安排专人每天推送环保信息。在“6·5”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6·30”浙江生态日等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纪念日时间节点,各相关部门组织多层面、不同规模的广场宣传咨询、发放宣传册、发送公益短信、张贴宣传画等系列宣传活动。制作、发放环境保护服务手册4500余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各绿色创建单位开展不同主题和形式丰富的环保参与活动,环保参与面不断扩大。强化环保110联动专线、8890、12369环境热线、“行风热线”的沟通、承办和反馈。
END
综合整理 丨王靖宁 徐灿灿
编辑 丨董碧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