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卖几张银行卡、手机卡给他人
赚几个“小钱”
又不直接实施诈骗行为
咋就构成犯罪了呢?
注 意!
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犯罪
大都借助银行卡实现转账套现
为了蝇头小利
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
被不法分子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帮助实施信息网络诈骗
也是犯罪!

涉案金额达96万!金乡公安抓获嫌疑人
近日,金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联合马庙派出所、缗城派出所,经过缜密摸排,迅速行动,成功将涉嫌帮助实施电信诈骗行为人董某某抓获归案。

2021年12月7日下午3时许,金乡县马庙镇群众周某某报警称,其被一名冒充支付宝客服的人员实施电信诈骗,损失48000余元。接到报警后,马庙派出所迅速出警,并立即与金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缗城派出所取得联系,联合开展破案攻坚。经过分析研判,民警发现钱款转到嫌疑人董某某的邮政银行卡中。2022年2月9日上午,专案组民警驱车200余公里赶赴临沂市,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调查嫌疑人董某某情况。2月10日下午4时许,专案组民警掌握到嫌疑人董某某在某镇出现,随即将其抓获归案。
经讯问,嫌疑人董某某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转移所获赃款,其信用卡流水多达96万余元,为网络电信诈骗和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利。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天上掉馅饼
肯定有陷阱
只要办理银行卡、手机卡
并出售就能获得报酬
面对这样的诱惑
你还会动心么?还敢动心么?
多知道点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何认定“帮信罪”?
1、要看是否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2、要看是否提供了网络相关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
3、要看情节是否达到严重的标准。
如何认定“明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二)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三)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四)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五)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六)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七)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怎样算是提供帮助?
除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刑法》直接明确规定的“提供帮助”的行为类型外,《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中第七点规定: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实施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帮助”行为:
(一)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
(二)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
如何算情节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警方提示
广大人民群众
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
千万不要贪图蝇头小利
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携手反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