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人才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更加频繁。同时,国内企业为了能在高精尖领域抢占先机,也需要通过股权激励的形式引进及留住优秀海外人才。由于外籍员工身份的特殊性,在对其进行激励时要注意较多事项,否则不但无法激励到位还可能给企业未来IPO造成障碍。本文结合项目经验及公开案例分析,总结外籍员工参与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需注意的事项,供企业及相关方参考和交流。

一、引言
上市公司层面,2018年修改后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因此,2018年以后无论是境内还是境外工作的外籍员工,只要是在上市公司体系内任职均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非上市公司层面,目前未有专门的法规管理外籍员工参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外籍员工参与境内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持股计划持有境内企业股权/份额,从本质来看,是外国自然人参与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模式,与常见的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不同之处在于存在外资准入、资金来源、持股平台搭建等方面的合规问题。
二、外资准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所称,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第三十六条规定,“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投资活动,限期处分股份、资产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实施投资前的状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活动违反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的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必要措施满足特别管理措施的要求;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活动违反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的,除依照前两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上市前,公司的规模相对较小,人合性和封闭性较强,外籍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影响公司重要决策或是在进行战略投资。因此,我们建议,此时针对外籍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要谨慎。针对外资禁止投资的行业,公司应当不得针对外籍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无论其是直接还是间接持股。对外资有持股比例限制的行业,在针对外籍员工做股权激励时,也应当注意不得超过持股比例上限。
三、资金来源
为规范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A股股权激励资金管理,201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颁布了,《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
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持股计划需要支付认购持股平台股权/份额的价款。而由于未有专门的法规管理外籍员工参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我们以《资金管理办法》为参考:第六条规定“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所需资金,可以来源于其在境内的合法收入,也可以来源于从境外汇入的资金。”第七条规定:“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从境外汇入资金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应当将资金从境外汇入至境内上市公司账户或外籍员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外籍员工使用其境内外币账户内的资金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应将资金结汇后划入境内上市公司账户或外籍员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审核业务登记凭证后,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相关控制信息表的内容,为境内上市公司或其外籍员工办理入账或结汇入账手续。”
我们理解,外籍员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境内或境外的资金参与境内公司股权激励,使用境外资金涉及结汇相关事项,使用境内资金不涉及相关事项。企业应与拟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做好沟通,以免因个别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问题影响了股权激励计划整体进程。
四、持股平台
经公开信息披露渠道检索,存在外籍员工成为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并成功上市的案例。检索的案例中拟上市公司均为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搭建了持股平台,根据持股平台注册地点,分为境内持股平台和境外持股平台。
(一)在境内搭建外籍员工持股平台——匠心家居(301061)
根据匠心家居在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显示,发行人共有两个员工持股平台,其中,宁波明明白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常州清庙之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或称“常州清庙之器”)为公司外籍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常州清庙之器的基本情况如下:

常州清庙之器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二)在境外搭建外籍员工持股平台——博通集成(603068)
根据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披露内容显示,“因发行人员工存在境内员工和境外员工,且人数相对较多,所以区分为境内员工持股平台和境外员工持股平台,其中上海帕溪菲为发行人外籍员工持股平台,外籍员工通过高艺有限公司(香港)投资上海斯乔恩公司再入伙上海帕溪菲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高艺投资有限公司(外籍员工持股平台,通过帕溪菲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经检索,直接在境外设置外籍员工持股平台的拟上市企业还包括:芯原股份(688521)、上纬新材(688585)、鸿合科技(002955)、彭鼎控股(002938)、荣昌生物(688331)、海创药业(688302)等企业。
结合上述案例我们理解,外籍员工参与境内公司股权激励一般通过公司单独设置的外籍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考虑到办理手续的便捷性,多数企业的通常做法是直接在境外设立境外(外籍)员工持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