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大人同餐 (和乞丐吃饭)

和乞丐同吃一份披萨的视频,与乞丐为伍

谁愿与乞丐同餐呢?没办法,让我赶上了。

一天中午,我到单位附近的一家小餐馆吃饭。这种小餐馆是最便宜的那种,我们这里叫它“狗食馆儿”。

我刚进门,就有一个“顾客”,看上去50来岁,脸上脏兮兮的,身上臭兮兮的,背着两个包袱,一瘸一拐地跨进了门,对老板说:“我是要饭的,今天是来吃饭,我给钱,你放心。”老板还是挺善良的,没有拒绝他,只是说:“坐到那边的角儿上。”我呢,就坐到了这边的角儿上。整个小餐馆,只有六张小桌子,这边的角上和那边的角上也没有多远,他身上的异味都能闻得着。

“给我来一份拌黄瓜,多少钱?”

“五块钱。”

“再来半斤水饺,多少钱?”

“七块五。”

“好好,今天我就享受它一把!”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掏出一个纯净水瓶,拧开瓶盖,喝了一口,喃喃道:“我自己带着酒了。”

这边角儿上的我,赶紧要了四两水饺,让伙计煮了,端上来后急匆匆地吃了。然后,买了单就想走……

可是,此刻,突然,我觉得有一种难言的、莫名的滋味涌上心头……我掏出了我的钱包,从中数出了12.5元递给了老板,说:“别让那个要饭的付钱了。”

是的,我承认,我不是一个慷慨大方的人。我比不上英国诗人雪莱,见到一个妇女没有鞋子穿,就把自己的鞋子给她穿上,自己则光着脚走回家去。我也比不上屠格涅夫散文里的那个农夫,为了收养一个孤儿,自己喝不放盐的汤。我没有他们的真爱、大爱、厚爱、博爱。我所能做到的,仅仅就是这一点点的施舍。虽然我还可以再多给那个乞丐一些,100元,200元,甚至更多一些,但是我没有给……

心情很复杂、很沉重地走着。想到,今天他一定是遇到什么别扭的事了,或者是忽然感到被这个社会压抑的太久了,需要麻醉一下自己。他不可能天天这样吃,也没有条件天天这样吃。按照一个乞丐的生活标准,一顿饭也就是两三块钱吧?两个烧饼两块钱,一包榨菜一块钱……

站在大街上,看到身边有一座豪华的酒店。玻璃窗里的食客们举着高脚杯,正在开怀畅饮。我们单位的总管经常来这里,据他说这家酒店的消费标准是人均1000元以上。

站在大街上,忽然感到一阵阵的心痛。保加利亚诗人斯米尔宁斯基的作品《赤脚的孩子》里面的一句话,回荡在我的耳边——“两个世界,一个是多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