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款被卖了,催债公司上门催要,怎么处理?(图文素材取自网络)大家意见各一,有看官老爷认为这是合法催讨,是帮助老赖脱罪;也有人认为这是捍卫自己的权利,那小片就为大家讲解一下何为合法催债。

合法催债公司是不存在的,大家可以自行搜索1993年国家工商局发布《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机关所属“*债讨**公司”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债讨**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联合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即停止办理“*债讨**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
2000年,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取缔各类*债讨**公司严厉打击非法*债讨**活动的通知》
所谓合法债务追讨那是建立在采取债务转移的方式下,将委托人的债务转移到自己名下,然后再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索要欠款,这种债务转移方式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是合法的。(注意:是将委托人的债务转移到自己名下后以自己的名义追讨)这就是债权转让,至于是有偿转让还是无偿转让法律都是没有限制的。
所以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片提出跟上门催债人员索要委托书或转让协议就是为了让您捍卫自己的权利,不要被非法催债,并且在欠款被卖了,催债公司上门催要,怎么处理?一文中告诫大家天下没有不需要偿还的债务,鼓励大家用正确形式偿还债务,毕竟文明社会需要大家来维持,*力暴**催收只会引发*力暴**抵抗,国人素质需要国人来引导。
在此,谢谢大家的支持与转发,动动手指,普及法律意识,共建文明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