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听过、不熟悉的保险公司能靠的住吗?
很多人会觉得,保障都是一辈子的,如果保险公司运营不稳定,那未来我们的保单会不会变成一本废纸无法兑现呢?今天就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
为什么会担心保险公司的安全性?多数质疑的背后其实是因为不了解。
今天我们就一起了解下,保险公司从设立、到运营、再到退出,看看有多少的要求和监管在守护着这个行业。
有请今天的主角----【保险法】。

以下内容均来自于【保险法】
关于保险公司
【保险法】第六十九条
设立保险公司,其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保险公司的 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 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经营规则和保障金制度
【保险法】第九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 保证金 ,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保险法】第九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 责任准备金 。
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保险法】第九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 公积金 。
【保险法】第一百条
保险公司应当缴纳 保险保障基金 。
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并在下列情形下统筹使用:
(一)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济;
(二)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依法接受其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提供救济;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保险保障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保险法】第一百零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程度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
保险公司的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额;
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达到规定的数额。
【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
关于保险监管
【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险公司 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实施监控。
【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增加资本金、办理再保险;
(二)限制业务范围;
(三)限制向股东分红;
(四)限制固定资产购置或者经营费用规模;
(五)限制资金运用的形式、比例;
(六)限制增设分支机构;
(七)责令拍卖不良资产、转让保险业务;
(八)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
(九)限制商业性广告;
(十)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
【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行接管:
(一)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
(二)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
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你关心的,其实是它
金融三大支柱银行、保险、证券 ,好像大家对银行和证券公司的安全性质疑的很少,唯独保险公司被质疑的声音最多的。
究其原因,因为 保险是有使用规则的金融工具,而这套规则因为涉及的内容很多,保险用户很难用很短的时间做到了解和掌握,于是在购买和使用上就产生了一些不安。
但是,不知道如何购买和使用保险所产生的疑惑,与保险公司安不安全是不同的两件事。
不知道如何购买和使用保险的背后,其实是对保险责任和使用规则的不了解。
而保险公司安不安全问题的背后,是国家对保险这类金融行业的监管,核心的是监管政策!
两者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换个角度去想,保险公司作为提供风险保障和社会维稳作用的金融机构,这样的社会责任定位是谁赋予它的?不安全?你还觉得可能吗?
再结合今天保险法里的内容,保险公司安不安全,相信大家也就心中有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