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围海建设集团最新消息 (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并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6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并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版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392 号)。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第一时间与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取得联系,立即就上述事项展开回复工作,针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公司答复如下:

1、围海控股所持有的你公司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质押融资的主要用途,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答复:截至问询函下发日,围海控股持有我公司股份的质押数为483,197,204股,截至本公告日,围海控股持有我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如下:

围海控股累计将持有本公司的492,197,204股进行质押,主要是前期质押借款到期或提前归还借款后继续借款所形成的再质押,所融资的资金主要用途为归还银行借款,用于短期的周旋,预计最快在2018年5月末归还*款贷**,并解除部分质押。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针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平仓风险,围海控股已经准备了充足的保证金,以应对可能产生的补仓需要。

2、除上述质押股份外,围海控股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答复:经核实,围海控股持有的我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3、你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大股东违规资金占用等方面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

答复:本公司制订了《内部财务管理规定》、《资金管理制度》,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进行了规范;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规定》、《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权限进行了规范,明确将资金往来行为纳入到关联交易范围加以规范,要求在关联交易决策时由公司的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明确发表意见。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配置了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提名和任免。内部审计部门对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査。

上述内部控制措施有效保证了本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资产的独立性,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4、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它事项。

答复:除上述三项外,公司暂不存在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我公司会确保在业务、财务及资产等各方面保持独立,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形的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