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进法院总要安检呀?真麻烦!”,在法院工作中,常会听到这样的不解与抱怨,但看到下面这些在法院安检现场收缴的危险物品

就问你怕不怕?
法院安检
法院安检不仅是为了维护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更是为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等广大人民群众拦截下危险,保障您的生命健康安全!
因此,配合安检,就是在保护我们自己
那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安检的注意事项吧——
哪些东西不能带?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十三条规定,除经人民法院许可,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诉讼场所:
(一)枪支、*药弹**、刀具以及其他具有*伤杀**力的器具;
(二)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三)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四)非急救类药品、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五)标语、条幅、传单;
(六)其他可能危害诉讼场所安全或者妨害诉讼秩序的物品。
哪些人员不能进?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进入诉讼场所:
(一)无证件,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者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四)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人;
(五)衣着不整、着装不文明的人;
(六)其他可能危害法院安全或者妨害诉讼秩序的人。
哪些东西必须带?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十一条规定,进入诉讼场所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后,执行安全检查的司法警察会查验证件的真伪及有效性,查验是否人证相符,以及对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不配合安检会怎样?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受检人员,应当阻止其进入诉讼场所,对不听劝告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强制手段。

为每一位当事人
营造安全有序的诉讼服务环境,
是我们的追求与目标。
在生命安全面前,
怎样的小心谨慎都不为过,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同时,我们在此提醒
进入诉讼场所
一定要记得
带有效身份证件!
带有效身份证件!
带有效身份证件!
……
重要事情
咱们说三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