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打假公司维权 (知识产权局回应打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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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查查诉天眼查不正当竞争,索赔500万

2.“卡旺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有果

3.“徐福记”对战“聖福記”,“聖福記”商标终无效

4.京都“念慈庵”遇上商标烦恼

5.历时三年,迈瑞诉华声专利侵权两案终获胜!

6.美最高法认定Booking.com非通用名称,可注册为商标

7.东南亚打车软件Grab因垄断将被罚款近500亿印尼卢比

1.企查查诉天眼查不正当竞争,索赔500万

知识产权打假公司维权,企查查显示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商业信息查询工具“企查查”和“天眼查”围绕广告语,再燃战火。

据悉,“企查查”(隶属于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天眼查”(隶属于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提起民事诉讼。

→ “企查查”认为

“企查查”认为“天眼查”存在虚假及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仅误导了大众,也给“企查查”与其他市场经营者造成了严重损失。“企查查”要求“天眼查”立即停止在商业宣传中使用“财政部所设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 “官方备案企业征信机构”、“中国唯一一个开放式企业信息查询平台”等误导性用语,并请求被告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刊登声明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

→ “天眼查”回应

针对该起诉讼,“天眼查”也给出了回应,称“企查查”此举是为了试图平衡此前三查广告语败诉造成的不良品牌形象,且“企查查”所述理由无一成立,相反“企查查”存在虚假宣传,涉嫌违反广告法等行为,同时表示已准备提起反诉。

→ “三查广告语”事件

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企查查”与“天眼查”,此前因三查广告语事件引发诉讼纠纷。

据了解,“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这句广告语是“天眼查”在2017年首创并在其产品和服务中大量使用。后来“企查查”也在广告中开始使用这句广告语。2019年7月,“天眼查”一纸诉状将“企查查”告上法庭。今年4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企查查”出具禁令,要求其在任何场合不能再使用“天眼查”的“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广告语及容易引起混淆、误认的类似用语。

2.“卡旺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有果

近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原告是合肥卡旺卡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合肥卡旺卡”),被告是安徽卡旺卡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卡旺卡”)。合肥高新区法院民二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查明事实后,当庭作出判决。

原告诉称,卡旺卡品牌最早成立于2008年。原告的法定代表人兼实际控制人薛某系第10070377号、第31528862号等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人,薛某将案涉商标授权给原告公司使用。

知识产权打假公司维权,企查查显示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将上述案涉商标中的“卡旺卡”字样用于企业字号并经营多年,在消费者中产生了较高的影响力。被告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20日,晚于原告取得上述商标专用权以及原告公司成立的日期。

原告认为,被告在未经原告授权的情况下, 擅自将“卡旺卡”字样用于企业名称中,具有攀附原告声誉的主观恶意,足以误导相关公众将被告及其提供的产品与原告产生混淆,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告称,因扩大经营需要,准备注册安徽卡旺卡相关公司时,发现了被告的存在。被告目前仅注册成立,尚未正式生产经营。

该案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庭围绕本案相关事实问题展开调查后,当庭判决被告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卡旺卡”字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开支)。

3.“徐福记”对战“聖福記”,“聖福記”商标终无效

知识产权打假公司维权,企查查显示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一件因“聖福記及图” 商标而引发的商标权无效行政纠纷,法院一审认定原告圣福记公司所注册的第13705835号“聖福記及图”商标(下称“诉争商标”)不足以与徐福记公司的在先八枚引证商标相区分,从而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 案情简介

徐福记公司于1992年在中国创立,1994年“徐福记”品牌注册诞生,在新年糖界、喜糖界、休闲糖果界都有着一席之地。近几年,徐福记公司曾先后对“黄福记”商标、“圣福记”多次提出商标无效宣告。本案的诉争商标即是圣福记公司申请的,核定使用在第29类“鱼制食品、水果罐头、蛋、加工过的坚果”商品上,亦被徐福记公司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

2018年3月21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圣福记公司不服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法院认为

诉争商标由汉字“聖福記”及图构成,引证商标一、二由汉字“徐福記”构成,引证商标三至八由汉字“徐福記”及图构成。诉争商标与八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视觉效果上较为相近,若共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或者认为商品来源之间存在特定联系。

原告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已达到与八引证商标相区分,相关公众不会混淆误认的程度。故诉争商标与八引证商标分别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

此外,商标审查遵循个案审查原则,其他商标获准注册的情况,不能成为本案诉争商标亦应获准注册的依据。

据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4.京都“念慈庵”遇上商标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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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念慈庵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进行了线上开庭审理。

本案第三人京都念慈庵总厂有限公司于1996年10月17日在第5类“医药制剂;药;咳嗽药水;中药;中草药咳嗽糖浆”商品上申请注册了第1130792号“念慈庵及图”商标(即本案诉争商标),使用在咳嗽糖浆等商品上。2019年2月26日,本案原告针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定诉争商标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裁定维持诉争商标的注册。

原告不服上述裁定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原告诉称

“庵”字特指女性修行者居住的寺庙,将诉争商标使用在其核定商品上,容易使相关公众将此商品与宗教信仰相联系,将其理解为源自佛教社团免费施舍的结缘医药产品,易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故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 被告辩称

诉争商标“念慈庵”经第三人多年宣传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已形成特定含义,尚无证据表明诉争商标易被理解为宗教场所名称或者伤害宗教人士感情并产生不良影响,故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之情形。

→ 第三人述称

“庵”字有小草屋之意,也有供女性修行者居住的佛寺之意,均为常见含义,而“念慈庵”源于清朝康熙年间的一段孝亲故事,县令杨谨为纪念母亲和叶天士的恩泽,将其枇杷膏命名为“念慈庵”,意为“怀念慈母之地”,与宗教场所无任何关联,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5.历时三年,迈瑞诉华声专利侵权两案终获胜!

知识产权打假公司维权,企查查显示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日前,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迈瑞公司”)起诉深圳华声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声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两案已正式结案,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份终审判决均驳回了华声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即华声公司侵害迈瑞公司发明专利行为成立,意味着迈瑞公司诉华声公司专利侵权两案终审胜诉。

据了解,原告迈瑞公司拥有名为“用于超声诊断设备的体位图操作方法和系统”(专利号为200710073183.X)的专利权,被告华声公司自2016年以来,未经迈瑞公司许可,大量制造、销售和在其公司网站、医疗器械博览会上许诺销售侵犯迈瑞公司专利权的产品。

迈瑞公司于2017年7月分别就华声公司生产、销售及许诺销售四叶草彩超、指南针彩超产品的专利侵权行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两件专利侵权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7日判定被告华声公司侵害迈瑞公司发明专利行为成立。

华声公司不服两案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经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后最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据悉,迈瑞公司和华声公司同属医疗器械制造商,在多项主营业务上存在竞争关系。迈瑞公司主营业务覆盖生命信息与支持、体外诊断、医学影像三大领域,包括血液细胞检测系统、流式细胞仪、生化分析检测系统、化学发光免疫检测系统等。华声公司的业务主要为生命信息支持、智能超声影像、云端医疗服务等方面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6.美最高法认定Booking.com非通用名称,可注册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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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美国最高法院对网站名称的地位做出了不寻常的裁决,裁定“Booking.com”即使是基于通用词语(指“booking”,意为“预订”),也有资格获得联邦商标注册。最高法院法官以8-1的裁决使Booking.com(由Booking Holdings Inc.拥有)在全美国范围内具有法律保护。

“我们没有理由否认Booking.com享有国会赋予其他非普通商标的相同收益,”最高法院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写道。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最初拒绝了Booking.com的商标申请,理由是“booking”为通用名称,即使加上“ .com”也是如此。但是在Booking Holdings Inc.起诉后,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均认为“Booking.com”不同于单个词语“booking”,在消费者看来并非通用,已经取得了第二含义。

最高法院此次也维持低级别法院的认定,仍然*翻推**了USPTO决定,认为考虑消费者如何看待Booking.com之类的名字很重要。Ginsburg写道:“因为'Booking.com'对消费者而言不是通用名称,所以它并非通用。”

美国商标法不允许对商品通用名称注册商标,因为这将使其相对于竞争对手具有不公平的优势。但是Booking.com辩称,它需要能够对其名称进行商标注册,以防止消费者被模仿者误导。

唯一持反对意见的法官斯蒂芬·布雷耶(Stephen Breyer)则认为,这一判决可能导致大量的通用商标可能扼杀竞争。“‘Booking.com’一词是指互联网预订服务,它是Booking Holdings Inc.及其竞争对手都销售的通用的产品,大家都一样,”布雷耶写道,“由于今天的判决使这些词语符合了商标保护的条件,我担心它将导致“通用名词.com”商标的泛滥,使他们的所有者对有用的、易于记忆的域名的地带保持垄断。”

7.东南亚打车软件Grab因垄断将被罚款近500亿印尼卢比

知识产权打假公司维权,企查查显示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据报道,印度尼西亚反垄断监管机构近日宣布,因认为东南亚打车软件Grab向部分司机提供优惠待遇,故将对其印尼分公司处以总计300亿印尼卢比(200万美元)的罚款。

该分公司晚些时候表示将对该决定提起上诉。

此外,印尼竞争监督委员会(KPPU)表示,要对Grab的商业伙伴汽车租赁公司Teknologi Pengangkutan Indonesia(TPI)处以190亿印尼卢比的罚款。

KPPU称,这两家公司涉嫌对从TPI租赁汽车的司机和独立司机“存在歧视行为”,其中包括平台配单的优先顺序,违反了印尼的反竞争法。

“这种做法导致了对非TPI合作伙伴和个人合作伙伴的垄断做法和不公平的商业竞争。”KPPU称。

据悉,这起案件从去年年初开始就在媒体上报道,当时北苏门答腊省省会棉兰市的独立司机指控平台抢车的歧视行为。

KPPU去年5月启动了官方调查,发现在包括大雅加达地区、印尼第二大城市泗水和南苏拉威西省首府望加锡在内的其他地方也存在这种行为。

对此,Grab的印尼分公司发言人否认该公司对TPI司机给予任何优惠待遇,称配单制度“是公平的,纯粹是基于表现和业绩”。